第三十五章

一顿饭吃得江景元和徐水舟如坐针毡。

任家的产业遭逢巨变, 江景元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帮助任家。

从接触任家以来, 任家人给他的感觉也还不错, 没有刻意的来帮助他, 当然也没有漠视, 这种关系很微妙,既不会伤害到自尊,又不会让人自卑。

简单来说任家的人都很会做人。

和这样的人合作也很放心, 他一个秀才要是没有点背景,想要挣钱,恐怕没有命花。

江景元一时间想了很多, 觉得可以试试,反正他如果看走眼了自己也没有什么损失,最多就跟现在一样。

任家父子还在商量染色配方的事, 桌上都没有人注意到江景元的神色。

“这个配方本就是当年无意间得到的,如今没了就没了吧, 我们任家安安心心卖布匹也可以, 挣了这么多年,也积攒下来一点积蓄,够你下半辈子娶上十个八个媳妇了。”

任彻看得很开, 产业没了就没了呗。

他从小就是在强盗窝窝里长大的,跟着一帮强盗打家劫舍, 好不容易积累起一点财富,想都没想就跑了。

有钱谁会傻兮兮的去做强盗。

而王香云就是在逃跑路上认识的,那时他身负重任, 危在旦夕,恰逢王香云相救,才保得一命,不过这个女人也是个傻的。

救人连人家的身份都不问清楚的吗,也不怕他醒来把她给宰了,更傻的是还伺候整天虐待她的公婆,直到公婆去世还操心操力的操持起这个家。

当时他就怒了,必须把这个女人给抢回去啊,他一点都不介意养个小崽子,可那小崽子不听话,总跑回去,后来连自己的娘都不认了,就由他去了。

再后来有了荃儿,他们就把心思放在了荃儿身上,对那个不听话的小崽子关注倒是少了。

有了女人之后肯定就是安家乐业,买下一家布店,正好以前无意间得来的一张方子,日子这样一天天过了下去。

“爹,能一样吗,我手底下还养着一帮兄弟呢。”任荃有点心不甘,他可是经营着梧桐县的第一黑帮,虎头帮,要是没了产业他拿什么去养活手底下的兄弟。

“整天不学好,不干正事。”王香云这些年早就被任彻养得忘了原来的唯唯诺诺性子,转而变得有些泼辣,对自己这个不学好的儿子,也是恨得牙痒痒。

转过头看了眼乖乖吃饭的江景元,满意得不能再满意,“还是我这孙儿好,文文弱弱的,一看就是好人家出来的。”

江景元放下筷子,不再吃饭,而是低声问道,“奶奶,任家所经营的布庄都是靠染色来维持的吗。”

王香云见江景元问起这事愣了一下,但想到儿子的方子都已经被人偷了,也就没了顾及,点头道,“我们任家的染色虽然算不得多好,但是色泽上要比起别家的染坊要明亮一点,因此而得名。”

“而刘家比我们任家的底蕴不知道要深厚多少,他们家的染坊花样多,再有了这增亮的本事,没准今年可以争一争皇家进贡,要是有了这层关系,我们任家就彻底没了活路。”

任荃再在一旁搭话,他跟江景元不熟,但是他娘既然要认这个孙子,他也不能拦着不是,好歹也算半个亲戚。

说道底任家的底蕴还是太浅,这布庄才开三十多年,要是有刘家那样的百年底蕴,他有完全的自信,可以明哲保身。

“如果我有更加好的增色配方呢。”江景元看他们不当一回事,抛出一个爆炸消息来。

“不可能吧,我们任家这几十年也专研过各式各样的配方,都没有比现在更好的增色配方。”

任荃愣了一下,随即摇了摇头,要想调出一个配方不是那么容易的,加上江景元一个读书人对这方面的事一窍不通,怎么可能拿的出更好的配方。

“试试不就知道了。”江景元一脸的自信。

“什么方子。”任荃皱了皱眉,虽然不大相信江景元,但是好歹死马当作活马医,万一有效果呢。

“明矾。”江景元脱口而出,“你试试在染料里加入明矾,看看颜色会不会更加鲜亮,不过这个比例需要你们自己调配,可以多用几块布匹试试。”

明矾好多人都知道可以用来做油条,但是它的价值不仅仅如此……

所以说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任荃眯着眼睛有点不敢相信,用药材来染色,这可能吗。

不过他还是吩咐下人找了几块白布,正好家中又有明矾,自己亲自动手。

两个时辰后,任荃惊讶的看着自己手中颜色靓丽的黄色布匹。

不仅仅颜色靓丽,手感丝滑,更重要的是居然不脱色。

要知道颜色越重的布就越不好染,染出来多半都会脱色,到了夏日被汗水一沁,亵衣上染得到处都是。

这明矾不仅可以增亮还可以固色,这是捡到宝了啊!

当任荃拿着一块明黄色的布出来的时候,就连任彻都倒吸了一口凉气,不可思议的呢喃,“这……这色……”

明黄色只有宫中的贵人可以穿,任彻做了这么多年的布匹生意也算是有点见识,任荃手中这靓丽的明黄色直接可以媲美进贡的布匹。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可以做龙袍!

龙袍啊,如果任家染出的布匹可以做龙袍,那才是真正的飞黄腾达。

比现在这小打小闹的生意不知道高贵了多少倍。

任彻父子两看江景元的眼神都变了。

“景元……你是如何得知明矾可以增色和固色的。”

任彻摩挲着手中的布块,有些爱不释手。

“书上看的,任爷爷应该也听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吧。”江景元一点都不怯场,本来这个知识就是他在书上看到的。

任彻哑然,他一个粗人大字不识几个,让他看书比打架还困难,任荃也是,虽说读过两年书,可跟着那学堂先生摇头晃脑的,只觉得头昏眼花,初学堂读完就怎么也不肯再接着读了。

“我们粗人自然比不得你们读书人有用,这样吧以后我们任家布庄的生意分你三成。”任彻也不是一个爱占便宜的主,这配方既然是江景元拿出来的,理当有所回报。

他能够拿的出的也就只有这三成的利润了。

“可以,但是我只拿利润,接下来你们要做什么,我一概不过问。”

江景元也明白,三成已经是极限了,再多这任家的布庄可就不姓任,姓江了,而且江景元也愿意在这上面多费时间,大明朝从根本上来看,还是一个重文轻商的国家,商人再有钱也比不上一个读书人。

签订契约后,任荃又把江景元给单独留了下来。

“景元,你知道我们家是强盗出生吧。”任荃颇有深意的看着江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