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步青云

黄昏时分,落日淹没在宫楼尽处,琉璃瓦染上一层薄薄的金色,远远看去,像满目的碎金。

沈玦亲自捧着一碗参汤去往承乾宫。如今承乾宫有了新主,是刚产下二殿下的李贵妃。三年前死在承乾宫的那个妃子已经被人淡忘,宫里头就是这样,人死了就像灯灭了,再泼天的荣宠也烟消云散,死了人的宫院照样住人,仿佛只要有帝宠荣华,鬼魂便不敢来侵扰。

重重深宫,哪个宫院不曾死过人呢?

沈玦低着头,踏入门槛,进了圆光罩,李氏坐在宝座上冷眼瞧着他。那是个眉目清淡的女人,长得不算大气,还是才人的时候着一身天青色的马面裙,皇帝见她柔婉温和,一夜临幸,便有了二殿下。纵然曾经温婉和顺,如今满身琳琅宝饰,也堆砌出盛气凌人的模样。

“皇上呢?”李氏瞧着十指上的丹蔻,冷丝丝地开口。

“陛下日理万机,夙兴夜寐,不曾得空来瞧娘娘。不过娘娘放心,陛下无一时不惦记这娘娘,这不,刚和前朝的大人们议完事,便催着奴婢送参汤来了。”沈玦脸上挂着得体的微笑,半分不多半分不少,像衣服上的绣饰,梁柱上的雕花,缺之不可,恰到好处,“陛下还嘱咐奴婢,定要看着娘娘喝完才能走。”

李氏扬了扬手,身边一个宫女走到沈玦跟前,端起参汤递到李氏眼前。

李氏低着头用勺拨了拨汤面上的油花,道:“参汤倒是日日有,陛下却没有亲自来过哪怕一回!怎么,嫌我生了孩子,胖了,丑了?”撩眼瞥向沈玦,嗓音蓦然一沉,“还是因为你们这起子杀才,净日里领狐媚子到陛下跟前媚主邀宠!?你当本宫不知道么,前几日魏公公进献的扬州瘦马可是风光得很,陛下去豹房都带在身边,美人与猛兽,真是相得益彰!”

沈玦愈发低眉顺目,“娘娘说笑了,那不过是陛下寻新鲜,一时的小玩意儿罢了,哪能和娘娘比?连个封号也不曾博得的伎子,娘娘何必放在眼里。”

“本宫不放在眼里,怕是过几日,你们便不把本宫放在眼里了!”李氏气得咬牙切齿,连托盘带汤碗一同扔向沈玦,边上人一声惊呼,沈玦却硬是动也不动。汤碗没扔着沈玦,狠狠摔在地上,四分五裂,破冰似的脆响。可那木质托盘却砸在了沈玦额角,鲜红的血珠沿着乌纱帽的系带淋漓往下滴。

沈玦毕竟是司礼监秉笔,魏公公跟前的红人,连皇上对他也多有倚仗,前朝后廷,谁不卖他几分薄面?李氏竟敢对他下这么大的脸,边上人都心惊胆战。

沈玦唇边的笑弧却半分也不减,仿佛这伤不是在他额上似的,只欠了欠身,道:“娘娘言重了,您是主子,我们是奴婢,天底下哪有奴婢不把主子放在眼里的道理?娘娘刚生产完,身子虚弱,没拿稳汤碗,不慎洒了,奴婢这就去膳房再送一碗过来。”

李氏还欲发作,边上的宫女悄悄扯了把她的袖子,她才想起沈玦是皇上跟前行走的人,现下破了相,皇上铁定会问起,若让皇上以为她骄横跋扈,只怕这生下二殿下博来的恩宠都要断绝了。

李氏拂了拂袖子,咳了声,道:“那你脸上的伤……”

“这伤是奴婢不当心摔的,娘娘不必忧心。”

“嗯,走路看着点儿,”李氏清了清嗓子,仍是不可一世的模样,“本宫是贵妃,又生了二殿下,沈公公,你是个聪明人,应当知道你若肯效忠于我,日后定然少不了你的好处。”

“娘娘说笑了,奴婢任职于司礼监,理应为陛下分忧。”沈玦油盐不进,依然是不动如山的模样。

“哼,不知好歹的东西!”李氏横了沈玦一眼,“下去吧!”

等沈玦走了,李氏方瘫坐在宝座上,深深呼出了一口气。

边上的宫女蹙着眉道:“娘娘,您这是做什么?若非沈公公暗中提醒参汤里不干净,您恐怕就要日日缠绵病榻了,哪里还有如今这康健身子?”

“我这不是做戏吗?谁曾想近几日吃得太好了,力气涨了许多,居然就把他给扔中了。你说这人,也不知道躲躲,这能怪我吗?”李氏绞着手里的帕子,嘟囔道。

“唉,这可如何是好?魏德那个老贼要杀母夺子,这参汤日日都送,咱们耍性儿摔个三两回,偷偷倒掉三两回,窗台上那株君子兰都被浇死了。”

自从李氏产子,这参汤就没有断过。李氏一开始还千恩万谢,以为陛下垂怜,自己终于飞上枝头当凤凰了。可慢慢的,李氏便觉得身子惫懒,脑袋发晕,一天到头不是坐着就是躺着,太医来看也瞧不出什么。直到上个月送汤的人换成了沈玦,沈玦临走时落下一张巾帕,上头写着“参汤有毒”,她和贴身宫女才恍然大悟,又惊又怕。

大殿下跛脚,若有个健康的孩儿出世,年纪再小也是个强劲的竞争对手。魏德和大殿下走得近,又是陛下身边的人,事无巨细都经他的手,要在参汤里动手脚不是难事。

李氏不是个有野心的人,可运道落在了她头上。陛下统共就两个孩儿,未来的皇上非彼即此,她不争也得争。

李氏沉吟一阵,站起身,拍桌道:“魏德那老贼定是要看到本宫病得快死了才罢休,那就如他所愿。称病,闭宫门!”

另一边,沈玦出了承乾宫才掏出绣帕捂住额角,低头一看,护领已经被染红了一片。小太监沈问行候在天街上,见沈玦这模样唬了一大跳,忙问道:“干爹,您这是怎么了?”

这是沈玦今年开春的时候认的干儿子。太监没法儿生养,认亲是常有的事儿,孤身一人,认个干儿子图个热闹,亲亲热热叫干爹叫干儿,听着喜庆,老了死了,便让这干儿给自己送终。

可沈玦要的不是热闹喜庆,而是为了培植自己的羽翼。收干儿就意味着提携帮衬,相对的,他自然就成了沈玦最忠心的心腹。

沈问行今年十二岁,八岁时入的宫,没进宫的时候是个走街串巷的小乞丐,坑蒙拐骗无恶不作,他转着眼珠子想辙儿的时候,那蔫儿坏的模样有几分像夏侯潋。或许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沈玦才认他当儿子。

“无妨,一点小伤。”

沈问行看了心疼,他干爹天仙似的容貌,破相了可怎么好,“儿子那儿有些凝肌膏,一会儿拿过来给您使,保管不留疤。”

沈玦摇头说不必,问道:“吩咐你办的事儿如何了?”

“有些眉目了,南边儿传来话,在苗疆找着了当地耆老,说五十年前有一群黑袍面具人买走了所有踯躅花和花种,还带走了一些药师。被带走的药师再也没回去过。这事儿蹊跷得很,我看这些黑袍人就是伽蓝刺客,那些药师八成是被杀人灭口了。”沈问行细声说道,接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递给沈玦,“这是那老人画下的踯躅花,儿子已吩咐人按照这样子找了。苗疆花植丰茂,定还有野生野长的踯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