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2/3页)

“胡说八道,”珍妮小姐说,“不过,霍拉斯,这会不会成为律师们所谓的串通行为?默许纵容行为?”霍拉斯望着她。“在我看来,你跟这些人的交往已经有点超出办案律师的范围了。不久以前,你本人就在那出事的地点待过。大家也许会觉得你知道的情况比你说出来的要多。”

“是这么回事,”霍拉斯说,“布莱克斯通太太。有时候我真纳闷我当律师怎么会没发财。也许等我老得可以去上你读过的那家法律学校,我才会发财。”

“我要是你的话,”珍妮小姐说,“现在就开车回城去,把她送到旅馆安顿下来。天色还不晚。”

“接下来就回金斯敦去,等候这件事平息下来,”娜西莎说,“这些人又不是你的亲人。你干吗非干这种事情不可?”

“我不能袖手旁观,听任不公正——”

“霍拉斯,你永远赶不上去对付不公正的事情。”珍妮小姐说。

“嗯,那么就算是对付事件内隐含的讽刺意味吧。”

“哼,”珍妮小姐说,“那一定是因为她是你认识的女人中唯一的对那大虾一无所知的人。”

“总而言之,我又跟往常一样说得太多了,”霍拉斯说,“所以我不得不信赖你们大家——”

“真是胡扯,”珍妮小姐说,“难道你以为娜西莎愿意让人知道她的亲人中会有人认识一些天生会干做爱、抢劫、偷盗一类事情的人吗?”他妹妹是有那种特点的。他在从金斯敦到杰弗生的四天旅途中一直料想他妹妹会这样无动于衷的。他从来没指望她——或任何女人——在有了一个自己生的要她抚育并担忧的孩子以后会非常关心一个既不是她丈夫又不是她儿子的男人。不过他料想他妹妹会这样无动于衷的,因为她有这种秉性已经三十六年了。

他到达城里那幢房子时,有一间屋子里点着灯。他走进屋子,在他亲手擦洗的地板上走过去,在擦洗的当时,他使用拖把的本事并不比预料的高明多少,也并不比十年前他用那把现已丢失的锤子把窗户和百叶窗钉死时所显示的本事高明,他甚至学不会开汽车。不过那是十年前的事了,他有了把新锤子替代那把旧的,用它来撬出那些钉得歪歪扭扭的钉子,把窗户给打开了,显露出擦洗过的地板,在蒙着布套的家具幽灵般的包围中,地板好像一潭潭死水。

女人还没上床,穿着齐整,只是没戴帽子。帽子就放在小孩睡的床上。床上并排放着的帽子和孩子使房间有一种有人暂时居住的味道,这比那盏临时代用的灯,比一个显然长期无人居住的房间里有一张体面的铺好的床那一自相矛盾的现象更明确无误地说明这一点。这种女人的作用像股电流,通过一根挂着一些一模一样灯泡的电线。

“我在厨房里有些东西要料理,”她说,“我去一下就回来。”

孩子躺在床上,躺在没有灯罩的灯光下,他不禁纳闷,为什么任何女人迁离一座房子时,即使什么都不拿也一定要把所有的灯罩都取下来;他低头看着孩子,只见他铅灰色的面颊上蓝绰绰的眼皮下微微露出一弯月牙形的蓝白色,头颅上盖着稀疏的湿漉漉的头发,两只小手手指蜷曲,向上举着,霍拉斯看得也浑身冒汗,心想老天爷啊。老天爷。

他思量着第一次见到孩子的情景,在那离城十二英里的破败的房子里炉灶后的一只木箱里躺着;想到金鱼眼黑色的身影笼罩着那座房子,就像一个比火柴大不了多少的凶险而不祥的阴影降落在另外一样熟悉的、处处可见的、比它大二十倍的东西上;想到他们两人——他本人和那女人——在厨房里,由放着干净但简陋的盘碟的桌子上一盏熏黑的带缺口的油灯照亮着,而戈德温和金鱼眼正待在外面某个地方,那里的黑暗由于虫吟蛙鸣而显得宁静平和,但又处处让人感到金鱼眼黑色身影的存在和难以名状的威胁。女人从炉灶后拉出木箱,低头站着,双手还藏在她那没有样子的长袍里。“我只好把他放在这里面,让耗子咬不着他。”她说。

“噢,”霍拉斯说,“你有个儿子。”接着她让他看她的双手,用一种既自然又胆怯、既忸怩又骄傲的动作一下子把手伸出来,告诉他可以送给她一根橙木棒。

且说她回进房间,手里拿着一样用报纸小心翼翼包好的东西。她还没开口他就知道那是块刚洗干净的尿布。她说的是“我生了火把炉灶点着了。我想我做得有点过分了”。

“当然没有,”他说,“你明白吗,这只是律师的警惕性而已,”他说,“宁可让大家都暂时有点不方便,也不能影响我们的案子。”她似乎并没有在听他说话。她把毯子铺在床上,把娃娃抱起来放在上面。“你明白这是怎么回事,”霍拉斯说,“如果法官察觉我知道的比事实证明的还要多——我的意思是我们一定要想法让大家觉得为了那桩谋杀案拘留李只是——”

“你住在杰弗生吗?”她说,用毯子把孩子包起来。

“不。我住在金斯敦。不过我以前——我在这儿开过业。”

“那你在这儿有亲人。女眷。以前在这栋房子里住过。”她抱起孩子,把毯子塞好裹紧。她然后看着他。“没关系的。我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你待我一向不错。”

“真该死,”他说,“难道你以为——来吧。我们去旅馆吧。你去好好休息一晚上,我明天一早就来。我来抱吧。”

“我已经抱好了。”她说。她对他静静地望了一会儿,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但只是朝外走去了。他弄熄了灯,跟着她走出去,把门锁上。她已经上了汽车。他坐了进去。

“去旅馆,伊索姆,”他说,“我从来没学会开汽车,”他说,“有时候,当我想起我在学不会的事情上所花的那么许多时间……”

街道很窄,很幽静。如今已铺过路面了,不过他还记得从前下雨以后这条街便成了一道半是泥半是水的黑乎乎的沟渠,他和娜西莎在汩汩作响的水沟里把水泼弄得到处乱溅,他们的衣服撩得高高的,衬裤溅满泥水,追逐着十分粗糙简陋的用木头削成的小船,或者以炼金术士忘却一切的认真精神在一个地方踩了又踩,一心要踩出个烂泥坑来。他还记得当年这条街还没有铺水泥,两边是用单调乏味的红砖铺的走道,铺得并不整齐,被人踩进连正午的阳光都照射不到的黑色泥土里,形成一片艳丽的暗红色的花纹随意的镶嵌画那样的地段;当时,在靠近车道入口处的水泥地上有他和他妹妹的光脚踩在人造石板上留下的脚印。

一路上,灯光稀落,但街拐角处加油站的拱廊下却灯火辉煌。女人突然俯身向前。“伙计,请在这儿停一下。”她说。伊索姆刹住了车。“我就在这儿下车走着去。”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