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3/4页)

“他们不肯让我请假去接船,我只好辞职不干了。后来他们不让我去见他,连我要上船都不准。我站在那儿,看着他们排着队走下船,我留神找他,问走过身边的人知不知道他在哪儿,他们逗我,问我是不是当天晚上有约会,告诉我从来没听说过他这个人,要不就是说他已经死了,或者他跟上校的老婆私奔到日本去了。我又想办法上船,可他们还是不让我上。因此那天晚上我穿得漂漂亮亮的去夜总会,走了一家又一家,总算找到他团里的一个人,我让他跟我调情,他把实情告诉了我。我觉得我好像已死去了。我坐在夜总会里,那里奏着音乐,人们在跳舞什么的,那个喝醉酒的士兵在我身上乱摸,我心里想干吗我不能放开一点,跟他胡混一番,喝个烂醉永远不醒过来,我想,我浪费整整一年就是为了等这么样的一个畜生。今天想来,就是这个想法使我没有胡来。”

“总之,我没有胡来。我回到自己的小屋子,第二天开始到处找他。我找啊找,他们对我撒谎,想让我跟他们干那种事,后来才弄明白他在莱文沃思。我没足够的钱买车票,只好又找了份工作。干了两个月才攒够了钱。我就去了莱文沃思。在查尔兹餐馆又找了当女招待的工作,上的是夜班,这样才可以每隔一个星期在星期天下午去探望李。我们决定去找个律师。我们不知道律师对联邦政府的犯人是帮不上忙的。那律师没告诉我,我也没告诉李我是怎么请到律师的。他以为我攒下了一笔钱。我跟律师同居了两个月才发现他帮不了忙。”

“后来打仗了[68],他们把李放出来,送他去法国。我去了纽约,在一家兵工厂里找到份工作。我还是规规矩矩过日子,当时城里可到处都是大把花钱的士兵,连不起眼的邋遢姑娘都穿绫罗绸缎。可我依旧清清白白做人。后来他回来了。我到船上去接他。他是被押着下船的,他们又把他送回莱文沃思,还是为了三年前他杀了个士兵那件事。后来我找了个律师,他找了位众议员想法把他放出来。我把攒下的钱都给了律师。所以等李出了监狱,我们一点钱都没有了。他说我们结婚吧,可我们没钱结不了婚。等我告诉他跟那个律师同居的事情,他把我揍了一顿。”

她又把化得不成样子的夹心糖扔到床后,在孩子的衣服上擦擦手。她从糖盒里又拿起一块来吃。她嚼着糖,望着霍拉斯,神情木然,若有所思,不慌不忙。墨黑的夜色从狭窄的牢窗侵入牢房,冷森森的,全无生气。

戈德温不打呼噜了。他动了一下,坐起身来。

“几点钟了?”他说。

“什么?”霍拉斯说。他看看手表。“两点半了。”

“他的车胎一定在路上给戳了个洞[69]。”戈德温说。

天快亮的时候,霍拉斯也坐在椅子里睡着了。他醒来时,一道窄窄的铅笔粗细的红色阳光从窗户孔平射进来。戈德温和女人正坐在行军床上悄悄地说着话。戈德温郁郁寡欢地望着他。

“早上好。”他说。

“我希望你睡了一觉,做完了你那个噩梦。”霍拉斯说。

“要是这样的话,这该是我做的最后一个梦。听人说你到了阴间那边是不会做梦的。”

“你已经做得够多了,不会因此感到遗憾的,”霍拉斯说,“我想经过了这件事以后,你会相信我们的。”

“相信你个屁,”戈德温说,他一直非常安静、非常泰然地坐着,面容冷漠,随便地穿着套工装裤和蓝衬衣,“你想过没有,经过了昨天那一场,这个人会让我活着走出那扇门,走上街头,走进那座法院大楼吗?你这辈子都跟些什么样的男人打交道来着?在育儿室里长大的?我自己是绝不会那么做的。”

“要是他这么干的话,那他是自投罗网。”霍拉斯说。

“可这对我有什么用?听我——”

“李。”女人说。

“——对你说:你下次想用别人的脑袋来押宝的时候——”

“李。”她说。她正用手缓慢地来回摩挲他的脑袋。她把他的头发理顺,挑出头路,轻轻拍拍他没佩硬领的衬衣,把它捋平。霍拉斯凝望着他们。

“你愿意今天就待在这里吧?”他心平气和地说,“我可以去安排的。”

“不用,”戈德温说,“我烦透了。我要把它了结算了。只要去跟那该死的副警官说,走路时别太靠近我。你跟她最好还是出去吃点早饭。”

“我不饿。”女人说。

“去吧,照我说的去做。”戈德温说。

“李。”

“来吧,”霍拉斯说,“你吃了以后还可以再回来的。”

到了监狱外,他在早晨清新的空气里开始做深呼吸。“好好吸口气,”他说,“在那种地方待了一夜,谁都会心烦意乱的。想想看,三个成年人……老天爷啊,我有时候真相信我们全都是孩子,除了孩子以外人人都是孩子。不过今天是最后一天了。到中午时分,他将走出那儿做个自由的人了:你明白这一点吗?”

他们在清新的阳光里,在柔和、高爽的晴空下朝前走。蓝天上高高飘浮着来自西南方向的一小团一小团的云彩,持续不断的清凉的微风把早已花谢花落的刺槐吹得微微颤抖,闪闪发亮。

“我不知道你上哪儿去领报酬。”她说。

“别谈这个了。我已经拿到酬劳了。你不会明白的,不过我的心灵四十三年来一直像个见习生在学习天意人事。整整四十三年啦。比你的年纪大一半吧。所以你明白吧,愚蠢跟贫困一样,都能自己解决问题。”

“可你知道他——他——”

“算了,别说了。我们都会想入非非的。上帝有时也挺傻,不过至少他还是个有教养的人士。难道你不知道这一点?”

“我一直以为上帝是个男子汉。”女人说。

霍拉斯穿过广场走向县政府大楼时,大钟已经在敲了。广场上已经挤满了马车和小汽车,穿工装裤和卡其服装的人慢吞吞地拥向大楼哥特式的大门口。他走上楼梯时,广场上空的大钟敲了第九下。

狭窄的楼梯的顶端,双扇大门已经打开。门内是一片开庭前的活动,人们正络绎不绝地走动着找椅子入座。霍拉斯可以看见椅背上的各种脑袋——秃了顶的、头发花白的、头发蓬乱的、晒黑的脖子上刚整齐地理过发的脑袋、在城里人硬领衬衣上露出的头发油光光的脑袋,而偶尔还有一顶阔边遮阳女帽或饰有花束的帽子。

人们说话和走动的嘈杂声逆着一阵阵穿门而入的微风传到门外。微风从敞开的窗户吹进屋里,掠过人们的脑袋,回送到站在门口的霍拉斯身边,带着浓重的烟草味、汗臭、泥土的气息,还有明显的法院的气味:那疲竭萎顿的欲望、贪婪、争吵和怨恨的霉味,加上用以取代任何好一点东西的一种笨拙的稳重气氛。窗户外面是拱形柱廊下的平台。穿过平台的和风带进来在屋檐下作巢的麻雀和鸽子的啁啾声和咕咕声,偶尔还带进来楼下广场上汽车的喇叭声,它穿过楼下走廊里和楼梯上空洞洞的脚步声,又被脚步声所淹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