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中 第三章(第4/5页)

“不!”麦基尼奇说,“你太狡猾了。要是你让可怜的比尔因为酗酒被开了,你就没有指挥的机会了。他们会再派来一个真正的上校。而比尔去休病假的时候,作为他的代理,你就确定可以拿到这个职位了。这就是你处理这件该死的事情的原因。”

提金斯想要去洗洗。他觉得自己真是脏。

但麦基尼奇说的话也不假!是真的!

那种让他自己和钱脱离关系的机械冲动是如此强烈,他甚至开口说:“那样的话……”他本来要说的是“我就让那个该死的家伙被开除军职吧”,但是他没有说下去。

他现在进退不得。但是他的修养要求他不应该在惊慌中做决定。他感到了一种想要让自己和钱摆脱关系的机械而正常的惊慌。绅士不挣钱。应该说,绅士什么都不做,他们就是存在而已,像圣母百合一样在空气中散布香气。钱流向他们就像空气穿过花瓣和绿叶一样。这样这个世界就变得更好,更加光明。而且,当然,这样政治生活才能是干干净净的!所以你不能挣钱。

但是你看,这支队伍处在整场战争的关键位置。它是整个旅、整个师、整个军、整个英国远征军、整个联军的弱点。如果德国佬从这里打了进来……伊利亚已经过去还有那伟大的荣耀……[146]还有什么荣耀!

他一定会为了这支队伍尽到最大的努力。这支可怜的该死的队伍。也是为了那些该死的滑稽戏演员。他刚才还向他们许诺圣诞节的时候一人给一张德鲁里巷的戏票。那帮可怜的家伙却说他们更想去肖迪奇帝国剧院,要不就是老巴尔哈姆。英格兰就是这样。德鲁里巷是整个民族的文化象征[147],但是那些破调……英雄们,就叫他们英雄吧,更想去肖迪奇和巴尔哈姆!

他突然不可抑制地想起那些泥乎乎、拖着脚、不停地抱怨、鼻子脏兮兮的爱看滑稽戏的家伙,还有一股强烈的欲望,想要给他们来点好运气,然后他说:“麦基尼奇上尉,你可以走了。你得回去执行任务。你自己的任务。戴上合适的头盔。”

一直在说话的麦基尼奇停了下来,脑袋偏到一边,就像一只听人说话的喜鹊。他说:“你说什么?你说什么?”一脸蠢像,然后他又说:“哦,好吧,我猜,如果你在指挥的话……”

提金斯说:“按规矩,和检阅部队的上级军官说话的时候,你要说‘长官’。即使不属于他的队伍也一样。”

麦基尼奇说:“不属于!我不……属于可怜的该死老兄弟们!”

提金斯说:“你属于师指挥部,你给我回去!现在!马上!还有,你别再回来了。只要我在指挥就不行,解散。”

这真的是在尽义务——一项封建义务!——为的是那些破调大兵。他们想要——马上!——把指挥这支队伍,操控他们生死的醉鬼弄走……麦基尼奇一说“属于可怜的该死老兄弟们”,一道灵光让提金斯确定,如果只有他一个人的时候,就算他常常很明显是醉醺醺的,那位营长那么好的军官怎么看都不像是醉鬼。但是如果他和麦基尼奇这个家伙一起被人看见,这两个人看起来就是一副吓死人的酗酒成性的疯子像!

其他可怜的该死老兄弟们其实已经不在了。他们就是个传统——幽灵的传统!有四个已经死了,有四个在医院里,还有两个因为开空头支票在等军事法庭的审判。如果不算麦基尼奇的话,他们中的最后一个就是现在铁丝网上挂着的那堆烂肉和破布……麦基尼奇一走,整个营部的脸色都会变好。

他满意地想,他指挥的会是一帮不错的人。副官是个你都不会注意到的不起眼角色。眼睛又小又黑,就像只鸟!总是在忙。还有小阿兰胡德斯,通信军官!还有个叫邓恩的胖家伙,从前天晚上开始他就算是情报军官了!A连的指挥官已经五十岁了,瘦得跟烟斗杆一样,还谢了顶;B连的是个不错的金发小伙子,出身好家庭;C连和D连,都是尉官指挥,刚刚参战。但是很干净……很满意!

真是拿着一把细弱的衰草去堵裂口的大坝——帝国的大坝!去他的帝国!是英格兰才对!伯马顿的牧师宅邸才是重要的!我们要个帝国来做什么!只有迪斯雷利这样私搭乱建的犹太人才会给我们留下这么个私搭乱建、摇摇欲坠的名字!托利党说他们得有人去干那些见不得人的活儿。他们找人找得真不错!

他对麦基尼奇说:“有个叫伯马——我是说格里菲斯,格里菲斯九号,的家伙。我听说你在师部文艺会演里说得上话。他一吃完早饭,我就派他和你一起走。他的短号吹得一流。”

麦基尼奇说:“遵命,长官。”软趴趴地敬了个礼,然后进了一步。

这就是典型的麦基尼奇。在危机时刻从来没用过他疯狂的拳头。这让他愈发无聊。他的脸会扭曲得像一只看着石墙上她的猫崽钻过小洞的母野猫一样。但是他又会变成驯良的下级。突然的!没有任何理由的!

无聊的人!一点修养都没有!恐怕他们现在已经控制了这个世界了。那真是个令人生厌的世界。

不过,麦基尼奇正在敬礼。他拿着一个封好的信封,小小的、皱巴巴的,好像已经带在身上很久了。在征求许可之后,他用一种压住的声音说话。他想要提金斯确认信封上的封戳还没有坏。信封里装的就是“那首十四行诗”。

麦基尼奇肯定是发了疯了!就算他的声音很平静,尽管带着种牛津-伦敦东区混合口音,他的眼睛,他的渍李子色的眼睛绝对已经疯了,就像那滚烫的渍李子!

有人拖着脚沿堑壕走过来,提着看上去很重的铅灰色木头箱子的绳编把手。两个人抬一箱。提金斯说:“你们是D连的人,赶紧走!”

然而,麦基尼奇并没有疯。他只是想说明他的智力和拉丁文水平足以和提金斯相比,他可以在“大日子”来临的时候完成它!

那个信封里其实装着一首十四行诗。是提金斯为了分散一下注意力,按照麦基尼奇规定的韵脚写的一首十四行诗——在一个紧张时刻为了分散一下注意力。

他们俩一起经历了好几次紧张时刻。这应该让他们之间生出点友情来,但并没有!想想看,和一个高地-牛津-伦敦东区佬成了朋友!

或许有了!那首诗是肯定在的。提金斯是在两分半钟之内写出来的,为了不去想他的妻子,他记得,那个时候她正在烦他……忘记了西尔维娅足足两分半钟!真是走运!但麦基尼奇坚持认为那是一次挑战。对他拉丁文水平的挑战。在那个时候那个地方,他开始在两分钟之内把那首十四行诗翻译成六音步的拉丁诗歌。要不就是四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