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裙子,1946年(第2/4页)


十二月到了,下起了雪,我有了主意。开始,我想的是从自行车上跌下来,扭伤踝关节。我骑车回家,走在车辙深深、路面被冻得坚硬的乡间小路上,我试了好几回,可是太难了。不管怎么样,我的喉咙和支气管似乎比较虚弱,为什么不让它们暴露一下?我开始夜里起床,把窗户推开一点。我跪在床头,风,有时候夹杂着雪花,扑向我裸露的喉咙。我把睡衣上面的扣子解开。我对自己说,“冻得发青”,跪在那儿,闭上眼睛,想象自己的胸和喉咙变成蓝色,挨冻的时候血管在皮肤下变成的灰蓝色。一直待到自己再也忍不下去了,就从窗台上握一把雪涂在胸口,再扣上睡衣的扣子。雪会在法兰绒底下融化,我穿着湿衣服睡觉,这应该够糟糕的了。早上,我一醒来,就清了清嗓子,试试看疼不疼,咳嗽一下权当试验,再憧憬地摸摸额头,看看烧不烧。没用。每天早晨,甚至包括舞会的那天早晨,我都挫败地起了床,身体十分健康。

舞会那天,我用铁发卷做头发。我以前从来没有这么做过头发,因为我的头发是自然弯曲的,不过,今天我需要一切可能的女性化仪式来保护自己。我躺在厨房的沙发上,读《庞培的最后时光》,希望自己身在庞培。我永不满足的妈妈,正在给裙子缝白色的花边领口,因为她觉得这衣服看起来太像大人了。我看着时间流逝,觉得这一天是一年中最短的一天。沙发上头的墙纸是益智解谜游戏图,还有我和弟弟得支气管炎时的涂鸦作品。我看着它们,热切地希望自己能回到童年的安全中。

我摘下发卷,不管是自然卷的,还是人工卷的,都被烫弯了,密密麻麻地冒出来,闪闪发亮,乱蓬蓬的一堆。我把头发打湿,梳,用发刷反复地刷,沿着脸颊用力地拉。我涂了粉,热辣辣的脸上突兀地白了一片。妈妈拿出她的古龙玫瑰香水,让我在胳膊下面喷一点,这种香水她自己也没用过。她帮我把衣服拉链拉上,把我拽到镜子前头。公主裙的式样,小腹勒得非常紧。我看见我的胸部在硬邦邦的新束胸下面神奇地凸起。孩子气的荷叶衣领下,竟然是成熟的证明。

“好啦,我想拍张照片。”妈妈说,“我真为这身衣服自豪。另外,你能不能谢谢我?”

“谢谢你。”我回答。

我打开门,朗妮说的第一句话说是:“上帝,你的头发怎么了?”

“我做了一下。”

“看起来像祖鲁人。[1]哦,别急,给我一把梳子,让我把前面的头发卷一下。看起来好多了。这发型看起来老了。”

我坐在镜子前,朗妮站在我身后帮我梳头。妈妈似乎离不开我们。我希望她走开。她看着发卷渐渐成形,说:“你真是个奇才啊,朗妮。你以后应该当美发师。”

“我也想过。”朗妮回答说。她穿了一件淡蓝色的绉绸裙,腰上有装饰性的褶裥饰边和蝴蝶结。就算我的裙子没有荷叶领,比起她的来,也算不得成人化。她的头发,精致得如同发夹广告上的姑娘。我私下一直觉得朗妮不算漂亮,因为她牙齿畸形。但是现在看起来,不管她牙齿畸形不畸形,她时髦的衣裳,精致的头发,让我觉得自己多少像个怪物木偶,被塞进一团红色天鹅绒里,眼睛大睁,头发狂乱,颇有点精神谵妄的意思。

我妈妈跟着我们走到门口,冲着外面的夜色叫:“再会!”这个词,通常是我和朗妮道别用的,从她嘴里说出来显得荒谬又凄凉。她用这个词,真让我愤怒,所以我没有回答。朗妮欢快地回头叫道:“晚安!”算是对她的鼓励。

体育馆里闻起来有松树和香柏的味道,折出凹槽的红色和绿色纸风铃从篮圈上垂下来,浓密的绿色树枝将高大的木栅窗藏在了身后。高年级的学生似乎都是一对一对来的,有些十二年级、十三年级的女生,带来了已经毕业的男朋友,他们已是镇上的商人了。这些年轻男人在体育馆里抽烟,没人能阻止他们,他们是自由的。站在身边的女孩,偶尔把手轻轻地搭在他们男子汉气的衣袖上,表情厌倦,冷淡,迷人。我真希望自己也是这样的。她们的举止仿佛她们,大姑娘们,真的是在出席舞会,而我们这些人,在她们身边穿行,隐约地张望,就算不至于让人看不见,看见也不过是死气沉沉的一群罢了。当第一支舞曲,保罗·琼斯的一首歌开始的时候,他们没精打采地走动,互相看着笑,仿佛迫不得已来参加一个大半已经忘却的儿时游戏。朗妮,我,还有其他九年级的女生,手握着手,浑身颤抖,紧跟其后,一拥而上。

外圈的人经过身边,我甚至不敢看他们,生怕看见没有礼貌的催促。音乐停了,我待在原地不动。我半抬起眼帘,一个名字叫梅森·威廉姆斯的男孩正在勉强朝我走过来,开始和我跳舞,几乎没有碰到我的腰和手指。我两腿下面空空的,胳膊直哆嗦,讲不出话来。梅森·威廉姆斯是学校的杰出人物之一,他打篮球,玩曲棍球;经过走廊的时候,神情是高傲的沉默,以及肆无忌惮的鄙视。对他来说,和我这么无足轻重的人一起跳舞,简直像被迫背诵莎士比亚,根本是污辱。对此,我们的感觉一样敏锐。看,他正和他的朋友们交换沮丧的目光。他引领我,跌跌绊绊地朝舞池边上走去。他的手离开我的腰,放下了我的手。

“再见。”他说。他走了。

花了一两分钟,我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他不会再回来了。我自己站到了墙边。体育老师精力充沛地从我旁边跳过去,她被一个十年级男生搂着,朝我投来好奇的一瞥。她是学校里唯一会说“社会适应”这种词汇的老师。我担心如果她看见了,被她发现了,也许会当众要求梅森·威廉姆斯和我跳完这支舞。对于梅森的行为,我一不生气,二也并不意外,在学校这个小小的世界里,我接受他的位置,如同接受自己的位置。我明白他也不过是现实的做法。他天生是个英雄,而不是学生委员会那种一心要在学校取得成功的类型,这类人倒是有可能周到,他们屈尊俯就地和我跳完一支舞,我的感觉也不会好一点的。再说,我也不想让更多人看见。我讨厌大家看着我。我开始咬自己的大拇指。

音乐结束的时候,我加入一群女生,一起朝体育馆的尽头走过去。装作什么也不曾发生,我对自己说。装作舞会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