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青梅竹马(第2/5页)

他的父亲去世之前,她几乎没有和他打过交道。即使有过,她也不记得了。他们沿着水渠走去上学。那是一条平整的小路,长满青草,两边都是住宅的后院,用篱笆和宽宽的草坪隔开。尽管地上有坑洼不平的地方,但在堤坝上,水渠还是平平整整。在水渠与街道的交汇处,人们总要穿过一道木门,那是过去人们骑马通过的。

爱德华的父亲是在5月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去世的。那天下午,苏珊和玛乔丽·格拉贝尔一起走在水渠上,两旁的草坪都未经修剪。水渠还是湿的,但并不泥泞。爱德华在她们前方100码的地方,懒散地背着书包,嚼着路边的草叶。她们身后,苏珊的妹妹和弟弟拖着步子,不想和她走在一起。那时,爱德华瘦得皮包骨,一头黄发,脖子纤细,总是眯着眼,像一只长着长腿的水鸟。他太过内向,没什么人喜欢他。苏珊并不觉得那是内向,而是一种内心的成熟。和他相比,她只是个孩子。他们沿着树荫走上埃德加巷,爱德华走上台阶回家了,玛乔丽在街角左拐,苏珊也回了家,保罗和佩妮还远远跟在她身后。

几分钟后,爱德华出现在她家门口,嘴一开一合,努力在说:“叫你妈妈来。”随后,她跟着母亲和爱德华跑到巷子里,就连母亲也一路狂奔。他们跑过石头花园旁边的阶梯,来到爱德华家门前。那是一栋刷着灰泥的木房子。她的母亲停下来喘着气。这时苏珊追了上来,问他们发生了什么事。母亲和爱德华走了进去,她在外面等着。她很害怕,因为她从来没有见过尸体。她在大门外的石头护墙边等待着,门前种着三色堇,从那里望去,整个埃德加巷的景色一览无余。过了一会儿,又有人赶了过来,走过她身边,进入房子里。一个胖男人挪上台阶,问她是不是这里。她的母亲走了出来,让她回家去,因此她错过了尸体盖着白布被担架抬出来的一幕。事后,她很后悔。

那天晚上,爱德华到她家来吃晚饭。她记得,父母问了他很多问题。你知道继母的地址吗?你没有爷爷奶奶吗?也没有叔伯姑妈?你知道你爸爸的经济状况吗?

他们让他住在顶楼的房间里,那里,越过其他房子的屋顶,他可以看到河对岸的山崖,还可以透过树的间隙看到一小片河面。夏天的时候,如果运气好,他还能看到小帆船经过。

没人能想到爱德华和苏珊之间会发生什么故事。他说,咱们先说好,你不想让我住在你家里,我也不想来,但咱们都没办法,所以就什么都别说了。你别进我的房间,我也保证不招你。

他还说,把话说开了,我是男的,你是女的,这说明不了什么,你同意吧?别指望我会约你出去,我也不指望从你身上得到什么。咱们只是碰巧住在一个屋檐下。

她没有父母那么大方,她根本不想收留他,因为他的存在让整个家庭毫无隐私可言。初次听到他的那些话,她很开心,觉得两人之间划清了界限。但之后他再次提起,就让她有些反感。而他一再重复这些内容,她就开始感到愤怒。但那个时候,不论他做什么都能激怒她,所以她觉得自己对他的判断并不可信。

他在她家里住了一年。没有人请她去春季舞会的时候,他礼节性地带她去了。他们一起学习,学习成绩还不错。他也跟着她们一家去了缅因州过暑假。她几乎不记得了,他们之间也有过一些安静的时光,那时,他从未提过要当一个作家。

那年过后,苏珊再也没见过爱德华。直到8年后,他们才在芝加哥重逢。她去那里读硕士,而他已经在那里学习法律了。她的母亲让她去找他,但她并不想这么做。

在学校里,她既孤独又悲伤,没有朋友,不认识任何人。她刚和男朋友杰克分手。她前往芝加哥求学惹怒了他,他发誓一定会去找别的女人。她住在女生宿舍里,在一栋雄伟的哥特式建筑里面上课。那栋建筑墙壁厚重,配有狭长的玻璃窗,学生们穿过涵洞般有拱顶的前厅步入其中,风也从这里长驱直入。石头大厅中,她聆听着这座建筑自身的话语。但教授的轻声讲授却盖过了它的声音,同学们谨小慎微的举动让它变得遥不可及。她自作聪明地想分辨出秋天带来的季节性悲伤(随着秋叶飘落,这座灰色的建筑显得愈发苍白)和她自身的悲伤(源于杰克、她的童年,或者这个自由的苏珊),又想区分这两种悲伤与这栋建筑不问世事、曲高和寡的悲伤,因为这栋建筑身处易激动的贫民区包围之中,危机四伏。

这座修道院般的建筑人来人往,其中就有爱德华。她对爱德华的敌对情绪早已被思乡之情所取代,但她仍然没有去寻找他。相反,是他无意中找到了她。那时,她正要去书店,走在第五十七街上,忽然听到背后有人叫她:苏珊,等一下!他看起来多么体面啊,焕然一新,稳重镇定,个子高挑,衣着光鲜。爱德华伸出手:我知道你也来这里了。他穿着得体的大衣,打着领带,眼镜闪闪发亮。他拉住她的胳膊,领着她走进斯坦威咖啡厅:来陪我喝杯可乐吧。

两个曾经的孩子在长大之后再次相逢,最重要的就是向彼此证明,他们不再是孩子了。这让他们既友善又文明,格外有礼貌。他询问了她父母和弟妹的近况。两人都彬彬有礼地展示着自己的教养,用反复演练过的辞令解释着人生的决定。他们似乎遗忘了过去不堪的回忆。他学法律,她学英文。他住公寓,她住宿舍。他表达了感激之情:我从未忘记感谢你父母的善意。

他带着她四处逛逛,一起在食堂吃了午餐,又与她一起考察了学校里其他可以用餐的地方:伊达·诺伊斯会堂和国际楼。他告诉她二手书店的位置,带她去了东方文化研究院和科技博物馆。他还教她怎样用公交卡坐车去市中心,并告诉她去美术馆和水族馆的路线。

他的改变让她大吃一惊。这既有可能是他的新面孔,也有可能是更真实的自我展现。对此,他说:我不再是那个小鬼了。他现在温文尔雅,谦恭有礼,充满骑士精神。那还是骑士精神过时之前。但他过分的谦恭却开始让她不舒服:走路时总走在街道的外侧,进门时为她开门,落座时为她拉座椅,这些陈旧的礼节让她心生厌倦。但她赞许他的改变,仅将自己的厌烦归结于少年时代的那些痛苦回忆。他年少时的粗鲁为教养所取代,这让他如今的谦恭几乎熠熠发光。

他最让她感兴趣的改变在于他对一切都惊讶不已。这与他15岁时截然相反。那时,他懂得一切,对他们见到的一切奇观和恶行明显地表现出毫无兴趣。现在,他满是对奇观的赞叹和对恶行的愤慨。一切都让他惊叹:这座城市、这所大学、交通、碧蓝的湖水、钢铁厂排出的雾霾、贫民区潜伏的危险、教授们的知识和智慧、法律的错综复杂,还有文学的荣光。这一度让她困惑,因为这与自然的规律恰恰相反。人们天真的赞叹通常会渐渐转变为迟钝的厌倦。毫无疑问,15岁时,他选择掩饰自己的惊讶,因为这让他显得成熟。现在,他23岁了,夸大自己的惊讶与其说是必要,不如说是处世原则。总的来说,她喜欢现在的他,尽管不久以后她就发现这是多么的做作,因而心生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