钮扣厂野餐会(第2/4页)

母亲去世后,瑞妮就接管了我们。她对我们这一天的衣着打扮总是精心准备,一丝不苟。我们不能穿得太随便,因为这会显示出一种轻蔑,似乎我们对镇上人的看法毫不在乎;但也不能穿得太讲究,因为这会给人一种摆架子的感觉。现在我们长大了,可以自己挑选衣服——我刚满十八岁,而劳拉十四岁半——不过我们已不再有很大的选择余地了。尽管我们有了一些瑞妮所说的好行头,但过分的奢侈在我们家向来是不提倡的。不过,最近奢侈的定义变了,它意味着一切新的东西。野餐会上,我们俩穿的都是去年夏天穿过的蓝色阿尔卑斯村姑裙和白衬衫。劳拉戴着我三年前的那顶帽子;我自己戴的则是去年的,只是换了一条丝带而已。

劳拉似乎并不介意,而我却相反。我说了自己的看法,劳拉说我太看重衣着了。

我们听着父亲的演讲。(或者说我听着。劳拉是一派聆听的样子——两眼圆睁,头专注地歪向一边——但你根本无法知道她到底在听什么。)父亲以前总是能够成功地发表他的演说,不管他刚喝过什么酒;可这一次却说得结结巴巴。他将事先打好的讲稿贴近他那只好眼,然后又放远一些,目光茫然,仿佛他并未订购商品却来了一张账单。他的衣服从前都是很体面的,即便旧了也不失风度,可那天他的衣服看上去邋遢不堪。耳边的头发参差不齐,看样子需要修剪一下;他似乎满脸困扰——甚至有些凶恶,活像一个走投无路的抢劫犯。

他演讲完毕后,人们只是完成任务似地鼓了一下掌。有些男人凑在一起,小声地谈论着什么;另一些人把茄克衫或毛毯铺在地上,坐在树底下,或者索性躺下来用手帕盖着脸,打起了瞌睡。只有男人们才这么做。女人们则保持清醒,十分注意。母亲们带着孩子们去河边,踩在小沙滩上玩水。另一边,一场尘土飞扬的篮球赛开始了;一群观众昏沉沉地在一旁观看。

我走到瑞妮身旁,帮她义卖糕饼。这种义卖是为了谁?我记不起来了。不过,我每年都来帮忙——她正指望我这样做。我对劳拉说她也该一起来,可她假装没听到,慢慢走开了,晃动着她那下垂的帽檐。

我让她走了。我应该看住她;瑞妮从未为我操过什么心,但是她认为劳拉太轻信别人了,与陌生人太亲密了。白奴贩子总是在四处探寻,劳拉自然会成为他们的目标。她会上一辆陌生的汽车,开一扇不熟悉的房门,穿过一条不该去的街道——那就完了,因为她不分好人坏人,或者说她的判断标准与别人不一样。你无法提醒她,因为她不理解这种提醒。倒不是她无视常规,她只是把它抛在了脑后。

我老是要看住劳拉,感到烦透了,而她又不领情。我总是要对她的闪失负责,包容她的过错,这我也烦透了。我厌倦了担负责任,到此为止吧。我想去欧洲,或者去纽约,再不就去蒙特利尔——去夜总会,去社交聚会,去瑞妮的社交杂志中提到的所有那些令人兴奋的地方——但家里需要我。家里需要我,家里需要我——这听起来像是终生监禁。说得坏一点,就像是一首挽歌。我被困在了提康德罗加港——一个普通钮扣的光荣城堡、一个为精打细算的购物者生产廉价长衬裤的服装城。我就呆在这个地方不动了,不会发生任何事情;结果我就会像“暴力小姐”那样成为一个老姑娘,招来众人的同情和取笑。这是我内心深处的恐惧。我想去别的地方,然而却没有途径。有时候,我发现自己希望遭到白奴贩子的绑架,即使我并不相信他们。至少,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改变。

糕饼义卖摊上方搭了一个凉篷,并用茶巾或蜡纸盖着食物,以防苍蝇的叮咬。瑞妮提供了馅饼,但她的烘烤技术没过关。她烤的馅饼包着黏黏的、嫩嫩的馅子,外面的皮却很硬,不过有韧性,看上去像淡棕色的海草或巨大的老蘑菇。在过去经济比较景气的年头,她的这些馅饼很抢手——它们被认为是庆典的物品,而不是食品——但在今天,它们却有点卖不动。人们手头都很紧,他们想拿钱换一些他们真正想吃的东西。

我站在桌摊后面,瑞妮低声向我详细复述了最新的消息。天还没黑的时候,四个男人被扔进了河里,这可不完全是闹着玩。瑞妮说,一些有关政治的问题引起了争论,人们的嗓门也随之拔高了。除了通常的河边恶作剧,还发生了扭打混战。埃尔伍德·默里被打倒在地。他是一家周报的编辑,从他的上两代长辈手里继承了这份报纸。报纸上的大部分文章都是由他撰写的,同时他还兼顾摄影。所幸的是,他并没有被扔进水里,那样就毁了他的相机;瑞妮碰巧得知,他的那架相机虽是个二手货,却也价格不菲。他的鼻子流了血。他坐在树底下,手里拿着一杯柠檬汁,有两个女人手里拿着湿手帕围着他团团转;我可以从我站的位置看到他。

把他打倒在地是出于政治原因吗?瑞妮不得而知,但人们不喜欢他偷听他们说话。在经济景气的时候,人们把埃尔伍德·默里看成是傻瓜,也可能把他看成是瑞妮所谓的同性恋者——他没有结婚,到了他那个年龄不结婚总意味着一点什么吧——但是,只要他把参加社会活动的所有人的姓名都登出来,而且不出错,人们并不介意他个人怎样,甚至还表示有限度的赞赏。然而,当前并不是太平盛世,埃尔伍德·默里为了自己的利益也太好管闲事了。瑞妮说,你并不想自己有一点点小事就见诸报端。没有哪个正常人会希望如此。

我看见父亲一瘸一拐地走在去野餐的工人们中间。他以他那特有的方式向人们快速地点头,给人一种突兀的感觉。他点头的样子不是向前倾而是向后靠。他那只黑眼罩也在左右移动;远远地看去仿佛是脑袋上的一个窟窿。他的小胡子像一根弯弯的獠牙横在嘴巴上方;当他要笑的时候,它会不时地收紧。他的双手则插在衣袋里。

他身旁是一位稍微年轻一点的男子,身材略高于父亲,却不像父亲那样满脸皱纹、棱角分明。你看到他就会想到光滑这个词。他戴了一顶漂亮的巴拿马草帽,身穿一套亚麻布西装;衣服看上去闪闪发亮,清新而又干净。他显然是从别的地方来的。

“同父亲在一起的那个人是谁?”我问瑞妮。

瑞妮就像没看似地瞅了一眼,然后笑了一声。“他就是‘皇家传统’先生本人。他居然还会厚着脸皮到这里来。”

“我想就是他。”我说。

“皇家传统”先生就是理查德·格里芬,多伦多皇家传统针织厂的老板。我们的工人——父亲的工人——戏谑地称他的工厂为“皇家传统屎织厂”,因为格里芬先生不仅是父亲的主要竞争对手,而且还算是一个政敌。他曾在报纸上攻击父亲,说他对失业工人、靠政府救济的人以及激进分子的态度太软。他还说父亲对工会也太软;这一条毫无根据,因为提康德罗加港没有工会,而父亲对工会的怀疑态度也不是什么秘密了。然而,现在出于某种原因,父亲却邀请理查德·格里芬参加野餐会以及之后在阿维隆庄园举行的晚宴,并且决定的时间也很突然。只有四天的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