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生活,另一段时光(第2/6页)

最新来的姑娘叫萨曼莎,是个刺儿头。她皮肤黝黑,眉毛很浓,一张尖酸刻薄的刀子嘴,让你往往在最没提防的时候被她伤到。有个姑娘跑去特拉华之后,萨曼莎补了她的缺。她来美国才六周,美国冬天的严寒让她瞠目结舌。萨曼莎上班没几天,已经两次把装洗涤剂的桶打翻了;她还有个坏习惯,就是干活时不戴手套,然后又用手揉眼睛。她跟我说,她前阵子生过病,被迫搬了两次家,同住的人还偷了她的钱。她那神情是典型的落水狗的怯懦和惶恐。干活就是干活,我告诉她,但我还是借了她不少午饭钱,还允许她用医院的洗衣机洗她自己的衣服。我原指望她会感谢我,不料她说我的嗓门像个爷们。

美国的天气一直这么糟糕吗?我听见她这样问别人。还会越来越糟糕呢,她们说。等着下冻雨吧。她远远看着我,皮笑肉不笑,有点犹豫的样子。她才十五岁,身材又精瘦的,看上去绝不像个当妈的,但她已经把她的胖儿子马诺罗的照片给我看过了。她在特地等我回答,因为我在美国待了这么多年,但我没理她,继续干活。我也曾试着向她传授干活的窍门,但她好像根本不感兴趣,只是吧唧吧唧地嚼着口香糖,笑眯眯地看我,就好像我是个废话连篇的七十岁老太似的。我展开下一张床单,只见上面的血迹形状像一朵比巴掌略小的红色花朵。给我洗衣篮,我说,萨曼莎就把篮子一把撑开。我把这床单卷成球,抛了出去。结果正中靶心,拖边入了网。

一连洗了九个小时的床单之后,我下班回家了,边吃着蘸热油的冷木薯,边等拉蒙开着他那辆借来的车来接我。他要载我去看另一栋房子。他从一踏上美国的土地起就梦想着买栋自己的房子,辛苦了那么多年,攒了些钱,现在总算是有可能了。有多少人能走到这一步呢?只有那些坚持不懈、从不动摇的人,谨小慎微、一直走运的人。拉蒙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他对买房子的事认真得不得了,所以我也不能马虎。每周我们都出去找房子。他对这事可当真了,穿得整整齐齐,就像要去面试办签证似的。他开车带我在帕特森较僻静的街区转悠,那儿的树木枝杈遮盖着屋顶和车库。必须要小心谨慎,他说,我也同意。只要可能,他总会带我一块儿去,但我自己也知道,我其实帮不上多少忙。我不喜欢生活有什么大变动,我告诉他。他喜欢的房子在我眼里都是缺陷重重。看完房子,在车里的时候,他说我故意破坏他的梦想,还说我太顽固。

我们原打算今晚再去看一栋房子的。他走进厨房,拍着皲裂的双手,但我没那个心情,他也看得出来。于是他在我身旁坐下,把手放到我膝盖上。你不去吗?

我不舒服。

严重吗?

够严重的。

他揉揉自己的胡楂。如果这个房子特别合适呢?你要我一个人做决定吗?

我不相信这房子会很合适。

如果真的很合适呢?

你知道我不会搬去那儿的。

他沉下脸,看看钟,然后走了。

安娜· 爱丽斯在打第二份工,所以晚上屋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听着收音机里关于全国气温下降的新闻。我想淡定一点,但还是按捺不住,到九点钟的时候就把他放在我的橱柜里的东西——那些他不准我碰的东西——全都扒了出来,摊在面前。他的书,他的衣服,他的硬纸板盒子里装着的一副旧眼镜,以及他的两只破拖鞋。几百张过期彩票被卷成一小团一小团,一碰就散。还有几十张棒球卡,都是多米尼加球员,有古斯曼、费尔南德斯、阿洛乌家族等,画上的明星有用棒子击球的,有蜷身蓄力的,也有在垒线不远处防守平直球的。他留了一些脏衣服让我洗,但我一直没有工夫洗,正好今晚就把它们都摊开。裤脚翻边里和工作服袖口上的酵母气味还很重。

橱柜最上面一层有个盒子,里面放着一摞薇尔塔的信,用褐色的粗橡皮筋捆起来。一共差不多是八年的信。所有信封都破旧不堪,我想他可能自己都忘了这些信还在这里。我们俩刚好上的时候,他把东西放在我这儿,过了一个月我就发现了这些信,实在抵制不住诱惑,把它们偷偷都读了。要是当初我更坚定一些,没去读就好了。

他说自己从一年前开始就不给她写信了,但这话是骗我的。每个月我把给他洗好的衣服带到他公寓时,都能发现他床底下藏着她新近寄来的信。那些信我都读了。我知道他老婆叫薇尔塔,知道她住在哪儿,也知道她在一家巧克力工厂上班。我还知道,他没有跟她提起过我。

过了这么些年,那些信变得很好看,字迹也变了——每个字母都弯弯绕,像船舵似的下垂到下一行。求你,求求你,我最亲爱的丈夫,告诉我究竟怎么回事。我在你心里还能待多久?

读完她的信,我总会感觉好一些。从这你可以看出,我不是什么高尚的人。

我和安娜· 爱丽斯第一次见面的那天,她就告诉我,我们来美国不是来玩的。我说,你说得对,尽管我并不愿意承认这一点。

今天,我把同样的话告诉萨曼莎,她怨气十足地盯着我。今天早上,我到医院的时候发现她在卫生间里哭,我倒是很想让她休息一个钟头,但我们的老板可没这么心善。我让她叠床单,只见她两手直发抖,看上去好像又要哭起来似的。我观察了她好一阵子,然后问她,是不是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她回答,哪有一件顺心的事情?

安娜· 爱丽斯说过,美国不是个好混的地方。很多姑娘连第一年都撑不下去。

你得把精力集中到工作上来,我对萨曼莎说,这样对你有好处。

她点点头,娃娃脸上面无表情。或许她是想儿子了,或是想念孩子的父亲。或是思乡情切。说来也怪,人在家乡的时候,从来不会想到它,更谈不上爱它,离家在外时却时刻挂心、魂牵梦萦。我捏捏她的胳膊,上楼去和老板打招呼,而我回来的时候,她已经走了。其他女工假装没注意到。我去卫生间找,只看见地上一团捏皱了的纸巾。我把皱纸巾展平,放到水池边上。

吃完午饭后,我还希望她能回来,告诉我们,我回来啦,刚才出去散步了。

说真的,我能有安娜· 爱丽斯这样的朋友,真是幸运。她就像个姐姐。我在美国的熟人在这儿都是形单影只;他们挤在公寓里。他们很冷,很孤独,很憔悴。我见过电话亭前排的长队,还有口袋里揣着钢镚儿、兜售偷来的电话卡的小贩们。

我刚到美国的时候也是那个样子,孤独得要死。那时候我和另外九个女人合住,楼下有个酒吧。夜间酒吧里传来喊叫声和酒瓶砸碎的声音,吵得人无法入眠。我的大部分室友经常为了谁欠谁的什么东西,或者谁偷了别人的钱而争斗不休。我手里有点钱的时候就打电话给我妈。在电话另一端,街坊邻居们把电话传来传去,轮流和我说话,就好像我是个幸运天使。那时拉蒙是我的老板,但我们还没有在一起——那是两年后的事情。那阵子他做着一个家政服务的小生意,主要是在皮斯卡特维注。我们第一次见面那天,他用批判的目光看着我。你是哪个村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