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3/3页)

“哼,胡闹!”提比兹嗤之以鼻地说,“这黑鬼特别不老实,不能让他去。”

但埃尔德雷特坚持说我特别勤劳忠诚,况且他都已经答应了,总不能出尔反尔让我失望。当时天渐渐黑了,他们就进了一间小屋,我则进了另一间。提比兹突然出现在这里真是太让人沮丧了,不过我还是特别想回去。我想来想去,最后在天亮前决定,只要埃尔德雷特不明确提出反对,我就一定要去。于是,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我就把毯子卷起来,绑了根木棍挑在肩上,等着他们给我写路条。不一会儿,提比兹走了出来,看起来一副想要找茬儿的样子。他洗了把脸,然后走到边上,坐在树桩上,一个人沉思着,不知道在琢磨些什么。我在一边站了好一会儿,最后终于沉不住气,转身准备离开。

“你就这样不带路条走了?”他冲我喊道。

“是的,老爷。我走了。”我没好气地回答他。

“没路条你怎么办呀?”他语气强硬地问我。

“不知道。”

“你半路上就会被抓进监狱了,不过你这黑鬼本来就应该进监狱。”他一边说一边起身走进小屋,没过多久就拿着一张路条走了出来,边走边吼:“你这该死的黑鬼就该被罚个一百鞭子!”他随手把路条扔在地上。我捡了起来,头也不回地快步离开了。

如果一个奴隶没带路条就离开他主人的种植园,路上碰到的任何白人都有权抓住他,然后用鞭子抽他。我刚拿到的这张路条上标明了日期,上面写着:

“特此准许普莱特前往福特先生位于贝夫河湾的种植园,须于周二上午返回。

约翰·M·提比兹。”

这就是路条通常的格式。一路上会碰到好多人拦住我,要求我出示路条,看过之后才会放我走。那些衣着华贵、看上去就很有地位的绅士通常不会干这事。拦住我的往往是一些衣着寒酸、一看就是痞子的人,他们会仔仔细细地盘查我一番才放我走。这些人靠捉拿逃走的奴隶赚点钱。捉住奴隶后会发个通告,如果没人认领,那就竞价出售,捉住奴隶的那个人就能分到点钱;假如有人认领了,他们也能领到点赏。所以,大家就把这种靠捉拿没带路条的奴隶赚钱的人称为“卑鄙的白人”。

这个地区的公路沿线没有一家客栈,而我既没有钱也没带什么食物。不过,只要有路条,就不用忍饿耐渴。经过任何种植园时,只要把路条给主人或者工头看一下,然后告诉他们需要些什么,他们就会让我去厨房,随便吃点什么喝点什么或者休息一下都可以。赶路的人可以随时歇一下脚,一路上的人家就像公共驿站一样。当地每户人家都会这么做。先不论奴隶制的对错,雷德河沿岸和路易斯安那州腹地里诸多河流沿岸人家的热情好客确实是其他地方无法比拟的。

我在傍晚时分走到了福特老爷的种植园。当晚跟劳森、雷切尔和其他熟识的人一起睡在伊莱扎的小屋。我还记得当初在华盛顿的时候,伊莱扎是个丰满美丽的女人,当时她身板笔直、衣着华贵,配着不少珠宝,有着特别优雅雍容的气质;如今的她却已形容枯槁、面无人色,身上就像压了千斤的重量一样佝偻着。她蜷缩在小屋的地板上,穿着奴隶的粗布衣服,要是老贝里现在看到她,肯定认不出她就是他孩子的母亲。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伊莱扎。她的状态越来越糟,根本没办法在棉花田里帮手,最后半卖半送给了别人。那人住在彼得·康普顿的种植园附近。自从和孩子们分别以来,她无时无刻不生活在悲恸之中,直到油尽灯枯。据说她最后的主人还时不时地鞭打辱骂她。但是,再多的鞭打也无法激起任何活力,无法让她挺直腰板。她的所有活力和幸福的光芒唯有在孩子们还依偎在她怀里的时候才曾经焕发过。

后来,康普顿的几个奴隶在忙季的时候从雷德河那边赶来帮坦纳太太干活,我才听说伊莱扎已经去世了。他们告诉我,她最后什么活都干不了了,只能一直躺在一间特别破落的小屋里,足足躺了好几个星期,就靠同伴看着她可怜才偶尔给她送去的一点水和食物维持着。她的主人倒是没有像处理病残的牲口一样直接一枪要了她的命,而是既不给她吃喝也完全不去管她,就让她自己熬过那些痛苦,走到了人生的尽头。有一天晚上,地里回来的人发现她已经死了。主的使者每天都会巡视这苍茫的人间,带走安息的灵魂;那一天,使者默默地来到了那间破落的小屋,带走了这个苦命人的灵魂。那一天,她终于获得了自由!

第二天,我卷好毯子,启程返回甘蔗林。我走了大概五英里之后,在一个叫赫夫鲍尔的地方碰到了提比兹。他问我怎么这么快就回去了,我说我赶着要在周二开工之前回到那儿。结果,他告诉我不用走那么远了,他在那天早上把我卖给了一位叫埃德温·埃普斯的先生,他的种植园就在前面。于是,我和提比兹一起走到了那里。埃普斯先生打量了我一番,仔细检查了一下,然后问了一些买主通常会问的问题。随后他们顺利地达成了交易,我按照指示去了奴隶的小屋,埃普斯先生还吩咐我先自己做个锄头和斧头柄。

从那一刻起,我不再是提比兹的财产了——不用再像条狗一样没日没夜地忍受他的残暴了!不管我的新主人是否仁慈善良,只要不是提比兹,我就满足了。所以,我一听到他们俩达成了交易,顿时石头落地。我来到小屋里,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安心地坐了下来。

提比兹不久之后就在那一带消失了。我后来只看到过他一次,那是在离贝夫河好几英里远的地方。我当时跟着一群奴隶穿过圣玛丽教区,正巧看到他坐在一家破旧的杂货店门口。

[1]约拿和前文的但以理都是《圣经》中的人物。——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