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2/3页)

收工之后,先要把棉花篮子扛到轧棉房里去称重。不管一天的劳作过后多么疲惫,也不管此时此刻多希望能倒头就睡,奴隶在前往轧棉房的路上都完全顾不上这些,心里只有恐惧。如果棉花的重量不够、指定的任务没有完成,接下来就要遭殃了;如果今天超出了一二十磅,明天的标准就相应地提高了。所以,无论是摘多了还是摘少了,这一路上心里唯有忐忑和恐惧。通常情况下,要达到既定的标准已经是很难的事了,所以奴隶们也不那么希望提前收工。到了轧棉房之后先称重,如果不达标就受罚,然后再把篮子扛到仓库,把棉花像堆放干草一样堆起来。所有奴隶都要爬到最顶上,把棉花堆夯结实。如果当天采摘的棉花不够干,则不送到轧棉房去,而是先摊在平台上晾干;通常会摊成两英尺厚、六英尺宽的方形,上面盖上木板,中间留出狭窄的通道。

这些事情全部做完之后,一天的劳作还远远没有结束。每个奴隶都必须完成他所负责的事:有些要去喂骡子、有些要去劈柴,诸如此类。那时候早已是深夜,所有这些事情都必须借着烛光才能完成。把这一切都干完,早已心力交瘁的奴隶才能回到小屋。回屋后,先要把火生起来,然后把玉米磨成粉,接着煮点食物,当晚吃掉一些,剩下的留着第二天带到地里当午饭。奴隶唯一能领到的食物只有玉米和熏肉。每到星期日的上午,我们就到玉米仓库和熏肉房领一些玉米和三磅半的熏肉,这些食物要匀着吃一整个星期。除此之外就再没有其他任何食物了,连茶、咖啡和糖都没有;其实盐也几乎没有,只有很偶尔地会撒上几粒。我在埃普斯老爷手下干了十年的活,这十年期间,没有一个奴隶患上过痛风之类的富贵病。埃普斯老爷给他的猪喂精细的玉米粒,他的“黑鬼”们只能领到些玉米棒子。因为在他看来,猪要养得浑身是膘才好,黑鬼们要是养胖了,就成懒骨头了。埃普斯老爷的精明算计由此可见一斑。无论是清醒着还是喝醉了,他对如何管理自己的畜生可从不会含糊。

玉米磨就在院里的一个小棚下面,构造跟常见的咖啡磨差不多,料斗大概能装六夸脱玉米。至少在一件事情上,埃普斯老爷给了每一个奴隶自由:奴隶既可以每天晚上去磨一点玉米粉,也可以每个周日去把一周的玉米粉都磨好。你瞧,埃普斯老爷也有“通情达理”的一面哟!

我把玉米放在一个小小的木盒子里,做好的食物则装进葫芦里。葫芦是这里使用起来最方便、最不可或缺的容器:除了能在小屋里充当各种器皿,还能装饭装水带到地里去。有了葫芦,桶碗瓢盆之类的就全都不需要了。

磨好玉米、生好火之后,就从挂在墙上的熏肉上切下一小片来,扔到炭上去烤。大部分的奴隶都没有刀,叉子就更不用提了,所以他们只能用斧头去切熏肉。在这一小片熏肉上浇一点水,然后直接放在火上烤。烤到颜色发深,就把外面一层灰刮掉,放在小木板上——我们没有桌子,只能用小木板凑合——大家围坐在一起,这时才能吃上晚饭,往往早已是半夜过后了。吃过晚饭躺下休息后,走向轧棉房时的那种恐惧会又一次袭来,因为大家都害怕第二天会睡过头。如果真的睡过头,二十鞭子是起码的。每一天,每一个奴隶就这样一边祈祷着能在第二天的号角响起时清醒地爬起来,一边昏睡过去。

奴隶小屋里根本没有任何柔软的床褥。我常年睡在一块十二英寸宽、十英尺长的木板上,充当枕头的也是一截木块。身上盖的只有一条粗劣的毯子,除此之外连块破布都找不到了。唯一能将就着用的只有苔藓,可惜一直铺着会滋生跳蚤。

奴隶居住的小屋是用木头搭建的,没有铺地板也没有开窗户。窗户倒是真用不着,因为木头之间的缝隙里能透进足够的亮光来。一到刮风下雨,水就直接灌了进来,简直是一秒都无法继续待下去。用来充当门的是一块粗糙的木板,一端安着粗大的木制铰链。小屋的另一头搭着个简陋的壁炉。

离天亮起码还有一个小时的时候,起床的号角就响起来了。奴隶们纷纷起身准备早饭、灌上一葫芦水、把冷掉的熏肉和玉米饼装进另一个葫芦,然后匆匆地赶到地里去。如果天亮了还待在屋里,一旦被抓住,自然逃不掉一顿鞭笞。就这样,奴隶们又开始了新一天的劳作,这一整天非但根本没办法休息,而且始终处于惶恐之中——害怕动作稍有迟疑会被鞭打、害怕收工后送到轧棉房的棉花重量不够、害怕晚上睡过去之后会错过第二天起床的号角。这就是贝夫河畔摘棉季时一个奴隶度日如年的生活,毫无夸张或不实之处。

棉花一般要摘四轮,最后一轮在翌年一月完成。二月的时候开始播种玉米。玉米的种植在这一带非常不受重视,因为这里的人将之视为次等作物,只是用来喂养猪和奴隶,很少会运到市场上去卖。这里种植的玉米是一种白色大棒子的品种,植株特别高,起码能长到八英尺,基本上都在十英尺左右。八月的时候把玉米叶子先拔下来晒干,然后扎成小捆,储藏起来作为骡子和公牛的草料。料理完玉米叶子后,奴隶要下地把所有的玉米棒子都掰折,但不能掰断,这样雨水就渗不进去了。因为接下来是摘棉季,没有额外的人手去采摘玉米,玉米棒子就这样一直留到摘棉季结束之后才被摘下来囤进玉米仓库。仓库里的玉米都是连着外壳一起储藏的,因为若是把外壳剥掉,很容易生象鼻虫。采摘后剩下的玉米秆子则暂时留在地里。

除了玉米外,这个地区还种植少许红薯,是一种当地人称为“卡罗来纳”的品种。红薯比玉米更不受重视,甚至都不会用来喂养猪或其他牲口。贝夫河畔的人家是不挖地窖的,因为地势本来就很低,挖很浅就会挖到地下水;所以红薯直接堆在地上保存,上面简单地盖一层土或玉米秆子。这些红薯不值什么钱,一桶只能卖两三先令;玉米的价格也差不多,除非当年玉米减产、供应短缺,价格才会稍微高一点。

等到棉花和玉米全都储藏妥当后,奴隶才把地里的茎秆都拔出来,然后堆在一起烧掉。这时候差不多又到了翻地播种的时候了。据我观察,拉皮德县和阿沃伊尔斯教区的土壤格外肥沃,都是一种棕红色的泥灰土。同一种作物可以在一块地上连续种上好多年,根本不需要额外施肥。

犁地、播种、锄草、摘棉、收玉米、焚烧茎秆——年复一年,周而复始。种植园的奴隶们一年忙到头,附带着还要砍柴、轧棉、养猪、杀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