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寒意(第2/6页)

十几岁第一次见到玛丽冯时,他也这么恍惚过,恍惚就是爱,他爱她,爱了好几年,费了天大的力气,终于和她结了婚。爱之深、恨之切,他起初有多爱她,后来就有多恨她,恨得一分钱都不想给她,甚至恨不得找个杀手杀了她。她终究不是他的知音,她一路娇生惯养活下来,不知怜悯、不懂世情。他偶尔不顺心对她发发脾气,她竟然针锋相对地骂回来,一点也不怜惜他体谅他。

她有时候也装聋作哑,让他一个人唱霹雳火爆的独角戏,更可恨,简直要活活地气死他。

不过,这回的叶春好,一定和她不一样。他想:趁着年纪不大,再恍惚一次,也不错。

想到这里,他忽然有点坐不住了,窗外的阳光这样明媚,让他想出去玩。玩什么?不知道,反正是要和叶春好在一起。少年人从来不专门去想玩什么,时光自己就会有趣地从他们身边流过去。他愿意重新再做一次少年,所以也不肯特地去思索。起身在屋子里走了一圈,他忽然发现房内居然连一面镜子都没有。

于是他下了楼,匆匆走进客厅里。客厅里有大镜子,还有个林子枫。林子枫正坐在沙发上闷闷地抽烟,万没想到他会忽然过来,而他也不理人,大步流星地直奔了镜子。

那镜子是架亮晶晶的大穿衣镜,足以照出他的全身。他对着镜中人左看右看,又转了个身,就觉得自己还是见了老,不复二十岁时的风华,尤为可恨的是两鬓藏了几丝白发——自己正值壮年,谁许这几丝白发私自钻出来的?

他不便下令把白头发推出去毙了,只好将其暂且忽略。从脑袋再往下看,他第一次发现自己身上的毛线背心有点多余,可把背心向上卷到腋下,他露出半截裹着衬衫的身体,腰腹立刻又觉出一阵寒凉来。忽然看到镜中的林子枫身姿苗条潇洒,他立刻回头仔细地看他,林子枫站在沙发旁,手指夹着半根香烟,当场被他看了个进退不得。然而雷督理看还不够,还要走到他面前,把他的西装下摆掀起来,看他里面穿了多少层。

“你不冷吗?”雷督理问他。

林子枫摊着双臂,一只手还夹着烟卷,西装上衣敞开着,雷督理把他“开膛破肚”,解开他一粒衬衫纽扣,看见了他里面的肉。

“不冷。”他有些尴尬,但还能保持镇定,“白天在太阳底下走,时常还觉得很热。”

“哦。”雷督理有些失落,“你身体好。”

说完这话,他生气了似的,转身就走。林子枫把香烟送到嘴上叼住了,腾出手来系了纽扣,又把西装扯了扯。重新坐回沙发上,他心里纳闷,心想这又是怎么了?

林子枫没什么事,纯粹只是想找个离雷督理近的地方坐一会儿,雷督理失落,他更失落,自觉着是个忠心赤胆的老臣,纵是把满腔热血全倒出来,也敌不过那狐媚子的一个眼神。“财神爷”怎么会是叶春好那个毛丫头呢?雷督理身边若是真有一尊财神爷,那也应该是自己啊!

林子枫觉得叶春好十分虚伪,也算不得好看,无非就是五官端正罢了。当初他看玛丽冯就是个泼妇,可泼妇还有几分真性情,这个姓叶的还不如那个泼妇。雷督理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找的这些女人,一个不如一个。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恨不得把自家的妹妹强塞给雷督理做太太——他妹妹十五了,除了有贫血病之外,在他眼中,堪称是一个完人。

(二)

林子枫自比朝堂老臣,看谁都是奸的,唯独自己一人最忠。当然,他给雷督理管了几年的私人财政,也揩了七八十万的油,从一介书生变成一尊财主,但雷督理因为这一点给他脸子看,他是不服气的——换了旁人,也许一百七八十万的财都发了,他已经算是很对得起雷督理了。

他做书生时,是个穷书生,如今有了七八十万的身家,把寡母和妹妹养得体体面面,本是心满意足的,可自从他听闻雷督理以叶春好的名字买了一座金矿之后,真如被个晴天霹雳劈了一般,心中醋海翻腾,几乎呕出酸水。思来想去的,他实在是看不出叶春好哪里胜过自己,除了她是个大姑娘,而雷督理是个男子,天然地偏爱大姑娘。

林子枫没法子改变性别去和叶春好公平一战,只得忍气吞声。傍晚时分,他离开雷府回了家,进门时瞧见妹妹站在厢房窗前,正仰着脸看树上的大喜鹊。林子枫是典型的书生相,他妹妹林胜男也是斯文娟秀,是学校里有名的林黛玉。忽见哥哥回来了,林胜男向他一笑:“哥,你今天回来得早,是不是晚上就不出去应酬了?”

林子枫把她看了又看,忽然感觉她实在是太小了,小得不知男人为何物,根本不能嫁人。自己想着把她介绍给雷督理,真是异想天开。

“不出去了,妈呢?”他问。

林胜男抬手一指正房:“屋里呢,弄了一对鞋面,绣啊绣的,我不让她绣,她偏不听。你说说她去,现在鞋庄里有的是绣花鞋子卖,哪里还用她这么点灯熬油地费劲儿呢?”

林子枫听到这里,不知不觉就把外面的事忘了,一边喊妈一边走向正房,进房之前又对妹妹说道:“别总在外头站着,风凉。”

林子枫心事重重地过了一夜,翌日清晨,他蒙蒙眬眬地醒过来,就听见房内有人在推拉抽屉,扭头看过去,却是妹妹。而林胜男回头见他醒了,便问道:“哥,你那支派克钢笔呢?”

他抬手揉了揉眼睛:“不是在笔筒里吗?”

林胜男抬头一看,钢笔果然是在笔筒里,不禁失笑。拿了钢笔走到床前,她对林子枫说道:“你有的是好笔,这一支就给我用吧!我那两支钢笔都不好,写写就漏墨水。”

林子枫点头。

林胜男弯腰又摸了摸他左脸上的伤疤:“颜色越来越淡了,我看再过两年,就会看不出来了。哥,天气坏的时候,你这道疤疼不疼?”

林子枫一摇头,又向外挥挥手:“上学去吧,汽车送完了你,好回来接我去衙门。”

林胜男答应一声,转身走了。林子枫看着她单薄的小背影——她身体弱,这个时候已经穿上了呢子大衣。这一点,倒是和雷督理很像。

林子枫像着了魔似的,思绪在妹妹和雷督理之间兜兜转转,直到日上三竿,他坐着汽车出门上了大街,才稍微清醒了些许。

雷督理的督理公署设在天津,但因雷督理本人长住北京,所以公署在北京设了个办事处,公署内的重要人物跟着雷督理来回跑,在哪里都有办公的地方。林子枫到了办事处,正是烦什么来什么——他一进门,先看见了叶春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