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3/5页)

回家的路途有两个多小时。我看着一眼望不到头的高速公路,发现这是一座我根本不认识的城市。我的父母住在一栋被称为太空针塔的大楼后面,这栋建筑要多奇特有多奇特,看起来就像一艘外星飞船落在了一栋高塔的塔尖上。从离开医院到车子驶进我们家的车库,我不记得我和我妈妈说过一句话。

“治疗还是很有效果的,对不对?”我妈妈问,我从她的眼神中看到了一丝忧虑,“他们说你得了病。”

你想啊,我是不可能告诉她实情的,况且我连实情是什么都已经搞不清楚。我只是很木然地说:“我好多了。”

然而当我走进他们的新房子——屋里是我熟悉的幼时的家具,以及我爸爸的古风须后水和骆驼牌香烟的味道——我只觉得一阵恶心,于是径直跑到厨房的水槽前吐了起来。

再次看到你的时候,我哭了。

“多萝西,别吓到孩子。”我妈妈严厉地说,“她都不认识你。”

她不让我碰你。我妈妈认为我的病会传染给你,我当然也无话可说。

你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似乎很开心,而她见了你也总是面带微笑,有时甚至哈哈大笑。除了你,我从来没有见过谁让她那么高兴过。你有自己的小房间,里面堆了许多玩具,每天晚上她都会用摇篮把你摇到睡着。回家的第一天夜里,我站在你房间的门口,看着她对你唱“睡吧,睡吧,我亲爱的宝贝”。

我感觉到我爸爸从后面走过来,空气瞬间变得冰冷。他离我特别近,一只手放在我的屁股上,在我耳边低声说:“她将来会成为一个大美人的,你这个小贱货。”

我唰地转过身,“你休想打我女儿的主意。”

他居然狞笑着说:“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你比别人更清楚才对。”

我怒不可遏地大叫一声,用尽全身力气把他向后推去。他惊得目瞪口呆,身体失去了平衡。摔倒那一刻他想伸手拉我,但我躲开了,眼睁睁看着他从身后的硬木楼梯上跌下去——他连续翻了几个跟头,噼里啪啦撞断了几根栏杆。最后看他躺在地板上不动了,我才走下楼梯站在他身边。我看见他的后脑勺下面流了一摊血。

我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只觉得浑身冰冷,仿佛稍微碰一下就会碎掉。我跪在血泊中,咬着牙对他说:“我恨你。”我希望这是他临死之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这时我听到了妈妈的声音,于是抬起头。

“你干什么了?”我妈妈大惊失色地问。当时她还抱着正在熟睡的你,甚至她的尖叫声都没有把你惊醒。

“他死了。”我说。

“上帝呀,温斯顿!”我妈妈叫了一声,随即跑回房间。我听见了她打电话报警的声音。

我迅速追过去,赶到时她刚好放下电话。

她转过身,说:“你需要治疗。”

治疗。

我知道那意味着什么。电击、冰浴、铁窗、药片,它们会使我忘记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

“把她给我。”我恳求说。

“她和你在一起不安全。”我妈妈抱紧了你。看到她为了你几乎不顾一切,我既心痛又嫉妒。

“他伤害我的时候,你为什么无动于衷?”我指着爸爸的尸体问她。

“你让我怎么办?”

“你知道该怎么办。你知道他都干了些什么。”

她连连摇着头,嘴里说了些我听不清的话。接着,她非常镇定地说:“我会保护好她。”

“你却没有保护好我。”

“是。”她说。

远处传来了警笛声。“把她给我。”我哀求起来,但我知道为时已晚。

“求求你了。”

我妈妈只是摇头。

如果警察来了会把我抓起来的,现在我是个杀人犯了。我的亲生妈妈报的警,我用脚后跟想想也能知道,她是绝对不会为我说一句好话的。

“我会回来找她的。”我发誓说,那时我已经哭起来了,“我会找到雷夫,我们会回来的。”

我冲出爸妈的房子,在院子里的一大丛杜鹃花后面蹲了下来。后来警察赶到了,救护车也赶到了,邻居们也纷纷走出自家的门,我就一直藏在那儿。

我很希望自己能够后悔、自责,因为我害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但我发现我没有。对于他的死,我除了高兴,什么其他的感觉都没有。至少将来他没有机会再祸害你了。我很想把你从我妈妈手里夺过来,可是,我独自一人又怎么养活得了你呢?我什么都没有。没工作,没钱,甚至连张高中文凭都没有。

我们需要雷夫,只有找到他我们才能组成一个家庭。

雷夫。他的名字成了一切——我的信念,我的咒语,我的目标。

我走到第一大街,伸出了大拇指。一辆贴满花纸的大众面包车停下来,司机问我要去哪儿。

“萨利纳斯。”我说。我只能想到那里——我们最后在一起的地方。

“上车吧。”司机说。

我爬上车,盯着窗外,听着司机破收音机里传出的歌声:《答案在风中飘》[4]。

“想不想爽一把?”他问我。我想了想,说:“有何不可呢?”

很多人说吸大麻是不会上瘾的,可对我来说并非如此。自从抽了第一支大麻烟卷儿,我便一发不可收。我需要它带给我平静。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了吸血鬼一样的生活。整夜不睡觉,永远都嗨着。我在肮脏的旧床垫上不知道和多少男人睡过觉,但不管走到哪里,我都会首先打听雷夫的下落。在加州,每到一座城市,我就搭便车到乡下,走过一个又一个农场,用蹩脚的西班牙语询问他们是否雇用过一个名叫雷夫的年轻人,并拿出唯一的一张照片让那些警惕的工人们看。

我像那样流浪了好几个月,一直到洛杉矶。我孤身一人搭便车去了火烈鸟牧场,看了看我从小在里面长大的那栋房子。而后我又去了雷夫以前的家。由于之前我从没去过他的家,所以花了好长时间才找到。我并没指望能在那里找到他。不过,在我敲门的时候,还是有人来开了门。

那是他的叔叔。一看我便知道了。他和雷夫一样都有一双乌溜溜的眼睛——你也是,塔莉——还有一头鬈发。不过他比我预料中的要老许多,饱经沧桑的脸上遍布皱纹,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发亮,那是一辈子辛苦劳作留下的印迹。

“我叫多萝西·哈特。”我一边擦着额头的汗一边说。

他推了推头顶上破旧的牛仔草帽,说:“我知道你是谁。是你害他坐的牢。”不过由于口音很重,他说出来很像是:“系你害嗒坐的牢。”

这一点我当然无可否认,“你能告诉我他在哪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