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ent-down Girl /天浴(第3/4页)

“莫得水呀?”她带点谴责腔调。

老金又“嗯”一声,快步走出帐篷。他找过自己的马一跨上去,脚发狠一磕。

他在十里之外找到一条小河,是他给文秀汲水洗澡的那条。他将两只扁圆的军用水壶灌得不能再满。回到帐篷,月亮早就高了。文秀还在帆布帘那边。

“快喝!水来喽!”老金几乎是快活地吆喝。

他将一只水壶递给文秀。很快,听见水“唿吐吐,唿吐吐”地被倒进了小盆。之后文秀又伸出手来要第二壶。

老金说:“打来给你喝的。”

她不言语,伸手将壶带子拉住,拖进帘内。水声又听得见了,她又在洗。她不洗过不得,尤其今天。一会儿,她披衣出来,端了那小盆水,走出帐篷,走得很远,把水泼出去。

老金觉得她走路的样子不好看了。

“老金,”她递过一只水壶,“还有点水,你喝不喝?”

老金说:“你喝。”

她一句也不多谦让,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个苹果,将壶嘴仔细对准它。水流得细,她一只手均匀地转动苹果,搓洗它。她抬起眼,发现老金看着她。她笑一下。她开始“咔嚓咔嚓”啃那只苹果。它是供销员给她的。她双手捧着它啃,其实大可不必用双手,它很小。

文秀从此不再跟老金出牧。每天老金回来,总看见帆布帘下有双男人的大鞋。有次一只鞋被甩在了帘子外,险些就到帐篷中央的火塘边了。老金掂起火钳子,夹住那鞋,丢在火里面。鞋面的皮革被烧得吱溜溜的,立刻泌出星点的油珠子。然后它扭动着,冒上来黏稠的烟子,渐渐发了灰白。一帐篷都是它的瘟臭。老金认识这鞋,场里能穿这鞋烧包的没几个。场党委有一位,人事处有两位。就这些了。

前些天文秀对老金说:“这些来找我的人都是关紧的哟。”

老金问:“好关紧?”

“关紧得很。都是批文件的。回成都莫得几个关紧的人给你盖章子,批文件,门儿都莫得!”她看着老金,眼神却不知在哪里。她语气是很掏心腑的,那样子像老金闷慌了,去跟牲口们推心置腹说一番似的。

老金便也像懂事却不懂人语的牲口一样茫茫然地看着她。由于多日不出牧,她那被暴日烈火烤出的脸壳在褪去;壳的龟裂缝隙里,露出粉嫩的皮肉。她一面讲话,一面用手指甲飞快地在脸上抠着。尖细的指甲渐渐剥出一个豁口。顺豁口剥下去,便出来野蚕豆花一样大小的新肉。

“我太晚了——那些女知青几年前就这样在场部打开门路,现在她们在成都工作都找到了。想想嘛,一个女娃儿,莫得钱,莫得势,还不就剩这点老本?”她说着,两只眼皮往上一撩,天经地义得很。她还告诉他:睡这个不睡那个是不行的;那些没睡上的就会堵门路。

老金点点头,一面在大腿上搓出更壮的一杵烟来。文秀什么话都跟他讲。她说那些睡过她的男人都是她的便通门道了。她对他讲不是因为特别在意他的看法。相反,是因为他不会有看法。牲口会有什么看法?

这时帆布帘呼啦啦一阵子响。男人在找他的第二只鞋,嘴里左一个“狗日”,右一个“狗日”。老金脊背对着帘子,坐着,吸他的烟卷,使劲吸,肺都吸扁了。

那人就是不肯钻出来,不肯让老金就着马灯的黄光把他百分之百地认清。他在场部是个太关紧的人物,忙得很,连句客套话都不给文秀,上来就办正事。来都是瞎着灯火,他从来没看清过文秀长什么样。

文秀被他支出来对付老金。

“老金,有莫得看到一只鞋?”文秀问。

“哪个的?”老金问。

“你管是哪个的!看到莫得嘛!”文秀高起声,走到他对过。她头发从脸两边挂下来,身上裹一件大衣,上面露块胸,下面露一截腿杆。火塘的火光跳到她脸上,她瘦得两只眼塌出两个大洞。

“问你!”她又求又逼地再高一声。

老金只管吸烟,胸膛给鼓满又吸扁,像扯风箱。

“牲口啊?咋个不懂人话来你?!”文秀忽地一下蹲到他面前,大衣下摆被架空,能露不能露的都露出来。似乎在牲口面前,人没什么不能露的,人的廉耻是多余。

老金听着那位关紧人物赤一只脚从他背后溜走。

文秀仍披着大衣,光着腿杆子在帐篷里团团转。她摇摇这只水壶,空的;那只,还是空的。他们在这涸了水的地方已驻扎一个多月,每天靠老金从十里外汲回两壶水。从这天起,水断了。

如此断了五天水。喝,有奶,还有酥油茶。来找文秀的男人不再是每天一个,有时是俩,或是仨。老金夜里听见一个才走,下一个就跟着进来,门路摸得熟透。老金在门口搁了干刺藜,巴望能锥出某人一身眼子,而他们都轻巧地绕开了它。最要紧的是,在上文秀铺之前,他们的鞋都好好地藏起了。

清早,文秀差不多只剩一口气了。她一夜没睡,弄不清一个接一个摸黑进来的男人是谁。最后一个总算走了,她爬起来。老金在自己铺上看她撕开步子移到他铺边上,对他叫道:“老金,几天莫得一滴点儿水!”

老金见她两眼红艳艳的,眼珠上是血团网。他还嗅到她身上一股不可思议的气味。如此的断水使她没了最后的尊严和理性。

老金慢慢地开始穿衣,喉咙里发出咕哝。一条结满汗茧,又吸满尘土的裤子变得很硬,大致是它自己站在铺边上。他将它拖过来,开始穿。不知是他穿它,还是它穿他。

文秀踱步到熄了的火塘边,眼瞅着那截烧得拧起的皮鞋底,不明白它是什么。她对老金扯直嗓门叫:“搞啥子名堂——穿那么慢?!”

老金忽地停了动作。

文秀像意识到什么不妙,把更难听一句吆喝衔在嘴里,瞪着他。

老金走到她面前,对她说:“你在卖,晓得不?”

文秀还瞪着他。过一会儿她眼睛狐骚地一眯:“说啥子喽?”

“你是个卖货。”他又说。

“那也没你份。”她说。

立冬那天,文秀在医院里躺着。她刚打掉胎,赤着的腿下铺着两寸厚的马粪纸,搪血用的。老金一直守在病房外面,等人招呼他进去。却没有一个招呼他进去。护士们公然叫文秀“破鞋”,“怀野娃娃的”。正如住外科病房的那个男知青,人都公然叫他“张三趾”。说是他一次枪走火打没了三根脚指头。张三趾伤好之后就要回成都了,因此他把家当都换成了冬虫夏草,回成都那都是钱,带起来也轻便。所有人都明白,他存心往脚下开枪的,把自己制成个残废,马也骑不得了,只有回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