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弗斯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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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弗斯老人早晨醒来的时候,他第一眼看见的物品中有两张非常精致的巨幅照片,遥相呼应地高挂在梳妆柜的上方,两张照片中间摆放着那只镶有银制手柄的梳子。这样的布局蛮不错的:每幅照片都占据了各自所在的那一半衣柜,犹如公牛正在各自的草场上吃草,那只孤零零的梳子似乎给每幅照片都加了一种“边框”,把它们分割得恰到好处,为它们起好了名字。从一定的意义上来看,这两幅照片就像两头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的公牛,正轻蔑、挑衅地注视着对方:如果我们这一代人当中有谁还能够想起二十年前《达拉谟公牛》广告的话,他可能会联想到这样一幅场面——三条横木搭制的围栏、草场,扬着粗壮的脖子、眼睛闪亮、不可一世的公牛。公牛的豪情和怒火几乎要从它的鼻孔中冒出来,这一点比任何言语的表达更加显而易见。“我在这里,这就是我的地盘!围栏这一侧全都是我的!滚出去!”

里弗斯老人睁开了昏花的老眼,与其说他看见了这一切,还不如说他感到了这一切。他的视力大不如前了。清晨的一切已经和过去大不相同。他无法很轻松地起床,无法猛地坐起身来,他过去习惯做的一切都结束了;相反,他缓缓地、黏糊不清地睁开苍老、疲惫、视力渐衰的双眼,疲惫、苍老、悲哀、茫然、仔细地审视着周围的大千世界,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他猛地支起身子,强打精神起了床。他起床的动作非常缓慢,接着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弯下腰找自己的拖鞋,嘴里痛苦地哼哼着。他是一位身材魁梧的老人——一个曾经相当魁梧的人,一个虎背熊腰、膀大肩阔、肌肉健硕的人。但是现在,他的身材已经因年纪老迈而收缩,逐渐缩成了一个皮松肉垂的老头子。他的肩膀浑圆而松弛,双腿变细,大腹便便——昔日的魁梧大汉已经年迈体衰了。他洗澡要花很长时间,在镜子里注视他那张苍老、憔悴的脸也要花去不少时间。他的颧骨高耸、眼窝深陷,一绺胡须又长又细,下颚及两颊的胡子参差不齐。他的嘴唇厚而红润,一双昏黄的老眼显得疲惫不堪,所有这些都是里弗斯先生的典型体貌特征——这些特征和中国的清朝官吏别无二致。

他刮胡子也要花好长时间——修理那一把独具个人特色的,像清朝官吏留的又细又长、乱七八糟的胡须,需要非常精巧的技术。当然,他使用直把剃刀来刮胡子。正如他常说的,即使有人送给他一座工厂,他也绝不会使用那种讨厌的安全剃刀。但是,事实上,他开始担心那把曾经是他朋友的老剃刀了。现在,他的双手已经哆嗦个不停了,曾不止一次把自己严重割伤,刮胡子已经变成了一项耗时且危险的事儿。

刮完胡子再喝上一杯上等的黑麦威士忌——他不需要布罗莫—塞尔策镇痛药片、阿司匹林或者苏打药片,也不需要任何骗人的特效药。在喝了一夜老式鸡尾酒和香槟之后,没有什么能像威士忌这样的烈性酒能在次日早晨令人精神焕发了。

酒精使他浑身热乎乎的,眼睛也开始闪烁着光芒。他嘴里哼哼着、费力地穿上了羊毛衬裤和汗衫,用颤颤巍巍的手指系上了袖口和衣领的扣子,衬衫洗得干干净净。他吃力地弯下腰穿上了袜子,穿裤子倒没有费太大的劲儿,可是穿鞋子就是一件麻烦的事了——讨厌的鞋子,弯腰系鞋带可不容易,他却不愿意让其他任何人替他系鞋带!天啊,只要他还能活动一块肌肉,绝不会让别人来帮忙的。

最难做的事情终于做完了。除了外套、马甲和衣领以外,所有的衣物都已经穿戴停当了。他站在衣柜前,系上了衣领的扣子,又用哆嗦的手指摸索着、小心翼翼地打上了领结。然后,他用那把沉甸甸的银质梳子开始梳理自己稀稀落落的头发,同时,心满意足地端详着那两幅精美的照片。

左边的那幅照片确实很像公牛,方阔的面庞充满了活力和力量,嘴里露出两排又大又长的牙齿,活像龇牙咧嘴、快活的老虎,嘴巴周围长着一圈卷曲的小胡子。一双眼睛透过镜片张望着整个世界,姿势活像拳击手。整张照片清晰地传达出一种活力和力量、令人欣喜的满足感、生活的乐趣、冒险、友谊、爱与恨,以及随时应对一切的准备。照片似乎在说:“伙计们,我在这儿呢!我是很威猛的!”——这张感觉良好、粗犷、野性、随时准备进行战斗或者开玩笑的照片上写着:“西奥多将最诚挚、最深情的问候献给我亲爱的老友内德!”

另外一张脸,恰如拳击手的面容,更为冷峻、更加瘦削、更加镇定。这是一张又长又瘦的马脸,下颌突出,嘴里的大牙齿和威严、消瘦,犹如教师一般不苟言笑的嘴巴生硬地搭配在一起。由于下巴太长,整个瘦长的脸都向外凸出着,显得冷酷无情、傲慢骄横。这其实就是批改试卷的学校老师的脸、基督教长老会教徒的脸,向往奢华生活、美酒、女人、华服、旺盛的精力,向往自由,毫无技能,一无所知,充满敌意。这也是一张激情澎湃、冰火交融的脸,是一张意志坚定、不可摧毁的脸,不是一张普普通通、粗鄙、心怀不轨、唯唯诺诺、委曲求全、处处退让、声名狼藉的政客嘴脸,而是一张意志坚强、信念坚定、不屈不挠的脸——也许有些傲慢,但也是整个地球上地位显赫者的脸。这张脸属于神圣不可侵犯、高贵之人——照片上也签着字:“致爱德华·里弗斯——我最诚挚的祝愿,您真诚的朋友,伍德罗·威尔逊。”

里弗斯老人疲惫的双眼和憔悴的面容的确为这两张照片增添了生活的光芒和情趣。就在他费力地穿背心和外套时,他紧盯着这两幅照片,心满意足地摇晃着脑袋,吃吃地笑着说:可爱的老特德!亲爱的老托米!我告诉你们说,那些——那些家伙是什么人,纯粹是横行霸道的恶棍啊!他只想让世界上所有的人像他了解这两个人那样了解他们!嗨,特德走进房间、丢下帽子的那一刻,这块地方就属于他了。他刚一碰到你就会和你握手——嗨——他已经永远把你当成朋友了!天啊,这个家伙可有点说头了——仅仅是他走进房间、丢下帽子或者跳起来和你握手并说“幸会”的神态就让你浑身暖洋洋的!

那么托米呢?里弗斯先生疲惫的老眼盯着托米白净的长脸,他的表情,如果有表情的话,稍稍变得柔和了一些,和刚才端详特德的时候相比,他的脸上多了几许老练和沉稳。托米……这是个了不起的人!他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像他那样了解托米!为什么呢,这些人真可恶,他们写文章说托米为人冷漠、无情、不近人情(一种愤愤不平、不耐烦的嘀咕声从这个老头的喉咙里发了出来)——天啊!他要把他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他们!他认识托米差不多有五十年了,从他们在普林斯顿大学算起,直到托米过世,世界上再也没有人会比托米更具有“人性的一面”了!天啊!再也没有了!问问任何一个认识他的人,问问他的任何一位朋友,他是否冷漠且不近人情,他们一定会马上告诉你,他到底有多冷漠!这些可恶的家伙,他只是想告诉他们,他曾经和托米一起度过的那些美好的时光——在大学期间曾经共同做过的一些事情——没错!以及后来他告诉他们托米让全班的同学都来看望他的那段日子。那是一九一七年,当时他正身处麻烦之中,也许从他的做法中你根本无法了解此事,他邀请全班同学前来待了两天,所有能来的同学也都来了——那是一次庆祝会!他们待在那里的第二天,托米回去睡觉以后,同学们便把班上年龄最小的,也是个子最矮的吉米·梅森拉了出来,他们给他穿上了睡衣,戴上了睡帽,并把他按在婴儿车里,沿着走廊推着他朝托米的房间里走去,直接进了托米的房间,天啊!他们把托米叫醒说,“托米,这个孩子我们哄不了!我们该拿他怎么办呢!”托米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马上参与到这个恶作剧之中,他说:“我们应该让内德·里弗斯照顾他,他是我们当中唯一的单身汉了,如果大家都因为那个孩子的哭声睡不着觉,他就是应该接受惩罚的人,你们几位觉得怎么样呢?”哎!天啊!他们都同意了他的意见!托米抓住婴儿车,把它推出了他的房间,领着所有的人到了楼下的大厅里,天啊!来到了我的房间里,其中有几个同学发现,自从特德——或麦克金利——或某人来的那天起就有一个摇篮放在那儿。他们把吉米·梅森放到了摇篮里,让他待在那里,天啊!——哎呀!这帮可恶的家伙,他们开始说托米如何冷漠、如何内向的时候,他们其实并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我来告诉他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