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好事多磨(第4/5页)

“晓得。”

“收敛点,扼制住冲动。”

“自然。”

“你要是想要姐妹淘,到别处找去。”

“没问题。”

“我不希望结婚以后一进屋随时可能撞上你们表演兄妹情。”

“我完全理解,老兄。这么说,你还打算娶玻琳?”

“打算娶她?我当然打算娶她。遇到这种女郎还不娶,那我不是大傻瓜吗?”

“那扎福诺心头那些顾虑呢?”

“你什么意思?”

“那,要是斯托克不买公馆,那你不是又回到原地了?你那会儿不肯诉说你的爱情,宁可让隐藏在内心中的喔喔利像蓓蕾中的蛀虫,侵蚀着缎色的脸颊。”

他微微一个激灵。

“伯弟呀,”他说,“快别说了,我那会儿纯粹是疯了。简直搞不懂当时是怎么想的。我正式宣布,我的想法彻底变了。现在我不在乎了,哪怕自己身无分文,她富可敌国。只要我能凑够七先令六便士领到许可,再搞到两镑还是多少的给念《祈祷书》的那位,这个婚是结定了。”

“好。”

“钱算什么?”

“可不是。”

“我是说,爱情就是爱情。”

“伙计,你终于说了句公道话。我要是你,就写封信给她,阐明这些观点。瞧,她或许觉得,你现在财政状况又不稳定了,你可能要反悔。”

“我这就写。而且,老天!”

“怎么了?”

“我让吉夫斯把信带给她。这样老斯托克就休想截获信件了。”

“你觉着他会吗?”

“我的亲呀!那绝对是天生的拦截者。他那双眼睛里写着呢。”

“我是问吉夫斯会送到吗?我瞧不出办法啊。”

“我忘了告诉你,之前斯托克跑来挖角,想拉拢吉夫斯跟他走。我当时觉着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厚颜无耻的人,但这会儿我全力赞成。就让吉夫斯跟他去。”

我嗅到了花枪或者说计谋的苗头。

“我懂你的意思了。他打着斯托克的大旗,可以来去自如。”

“一点不错。”

“他可以替你送信给她,再替她送信给你,再替你送信给她,再替她送信给你,再替你送信给她,再替她……”

“好好,你懂了就行了。这样我们就能互通消息,安排见面计划。你知不知道结婚要准备多久?”

“不清楚。我记得只要拿到特殊许可[2],就能马上办事。”

“那我就去搞个特殊许可,搞两个三个。好了,这下就没有后顾之忧了。我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我这就去通知吉夫斯。他今天晚上就能上游艇。”

他突然打住不说了。只见他脸上又现出抑郁之色,接着又目光敏锐地盯着我。

“她应该是真的爱我吧?”

“该死,老兄,她难道不是这么说的?”

“她是这么说的,对。对,她是这么说的。可是女孩家的话能信吗?”

“我的亲啊!”

“那,她们最会哄人了。或许她是逗我玩儿呢。”

“思想病态,老兄。”

他一阵沉吟。

“我就是奇怪,她怎么会由着你亲她。”

“我出其不意嘛。”

“她完全可以扇你一巴掌。”

“干吗?人家自然感觉得到,那一吻纯粹出于兄妹之情。”

“兄妹之情,嗯?”

“纯洁的兄妹之情。”

“那,可能吧,”扎飞半信半疑,“伯弟,你有姐妹吗?”

“没有。”

“那,假如有,你会吻她们?”

“吻来吻去的。”

“那……嗯,那么……哎,那好吧。”

“伍斯特的话,你总信得过吧?”

“那可说不准。我记得大二那年,赛艇第二天,你对诸位法官说你大名是尤思坦·H.布林索,家住西达利奇爱林路金链花宅。”

“那次是非常时期非常手段。”

“对,也是……是啊……那……嗯,那好吧。你发誓,现在你和玻琳之间真的没有私情?”

“没有。一想到那时在纽约的疯狂事儿,我们常常笑个不停呢。”

“我怎么没听到过。”

“那,是真的,好多次呢。”

“哦?……这样的话……哎,好吧,想来……哎,算了,我得回去写信了。”

他走了以后,我脚搭在壁炉架上坐了良久,纯放松。这一天也算是艰难曲折,我不禁有几分乏力。单说刚才和扎飞的思想交流吧,就让神经系统很吃不消。等布林克利进屋来问几点开晚饭的时候,想到要在茅舍里孤零零地啃牛排配煎蛋,我很提不起兴致。这会儿我有点烦躁,静不下心。

“我出去吃,布林克利。”我吩咐。

吉夫斯的接班人是伦敦的中介派过来的,不得不说,要是我当时有空亲自去挑选,绝不会选这一位。他决不是我的理想人选。此人透着一股抑郁之气,面孔瘦长,皮肤坑坑洼洼,深眼窝,眼神深不可测,从一开始就对雇主和员工之间的闲话家常不感兴趣,而和吉夫斯待久了,我已经养成了习惯。从他一上门,我就努力建立友好的关系,可惜收效甚微。他表面上对我恭恭敬敬,但看得出,他内心里老琢磨着即将到来的“社会革命”,而且把伯特伦视为暴君兼奴隶主。

“对,布林克利,我出去吃。”

他没答话,只是瞅了我一眼,好像看我适合什么尺寸的路灯柱[3]。

“我今天累坏了,得好好吃一顿、喝两盅。估计布里斯托尔就能找到这两样。而且那儿应该会有演出什么的,你说呢?那可是数一数二的观光圣地呢。”

他微微叹了口气,好像听到我说演出什么的让他很郁闷。他最希望看到的场景是我在公园狂奔,后边一堆民众举着滴血的菜刀紧追不放。

“我开车过去,你可以告假一晚。”

“遵命,少爷。”他叹息着回答。

我只好作罢。这家伙真叫人气闷。他爱谋划屠杀贵族阶级,我压根也没意见,可该死的,乐乐和和地给个笑脸就那么难吗?我一摆手打发了他,然后去车库取车。

到布里斯托尔不过三十英里左右,时间充裕,我舒舒服服地吃了顿饭,然后去剧院赶音乐剧。其实这出戏当初在伦敦排演的时候我就看过好几场,这次重看,还是觉得可圈可点。总而言之,启程回家的时候,我只觉得神清气爽,焕然一新。

抵达幽居的时候估计已经过了午夜。我睡意正浓,一进屋就点了支蜡烛,直奔楼上卧室。我一边开门,一边想着终于可以美美地睡一觉了,于是一边往床边走,一边简直要放声高歌起来。突然间,床上有什么腾地蹿了起来。

我吓得手一抖,蜡烛掉在地上熄灭了,屋里立刻漆黑一片。不过大概情况我也已经看了个明白。

从左往右数,床上是玻琳·斯托克穿着我那套金色道道的黛紫色睡衣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