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3/5页)

我怒目以对。

“爱着人家?那位小姐认为小孩子出生是因为仙女们在擤小鼻涕!”

“可你不是跟人家订过婚吗?”

“前后不过五分钟,而且错根本不在我。亲爱的老姑妈,”我气恼地说,“这桩倒霉事的真相你可是知道得一清二楚。”

我的面部肌肉一阵抽搐。这段生平事故不堪回想。简而言之,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当时果丝因为和水螈相处得太久,神经不太结实,因此不敢向玛德琳·巴塞特开口表明心迹,于是叫我代为表白。我依言行事,可惜这位小姐榆木脑瓜,以为我在为自己表白。结果呢,果丝在颁奖仪式上丢了人,她就拒绝了人家,凑到我这里来搭伙,弄得我完全没有退路,只好背了这黑锅。话说要是一个姑娘深信一个小伙子爱着她,还跑过来说已经把未婚夫退了货,打算跟这个小伙子执手偕老,这个小伙子又有什么办法?

老天有眼,就在千钧一发之际,这两只呆鸟重归于好,事情又上了轨道。但是一想到这场浩劫,我就忍不住微微颤抖。只要牧师没问那句“汝愿意否,奥古斯都?”,果丝没羞怯地答那句“愿意”,我这颗心就不得真正的安宁。

“好吧,不妨告诉你,”达丽姑妈说,“我自己也不打算去参加婚礼。我看不惯沃特金·巴塞特爵士,就不该纵容他。说到那种人,他就是现成的例子!”

“怎么,你也认识这老伙计?”我很惊讶。当然这也证实了我常说的那句话——世界真小。

“当然认识。他是汤姆的朋友,两个人都收藏古董银器,还像两匹狼似的,老是对着嚎。上个月他在布林克利庄园做客,我对他万分照料,极尽地主之谊,可你知道他是怎么回报我的?他想背着我把阿纳托挖走!”

“什么?”

“可不是。幸好阿纳托忠心不贰——我给他涨了一倍的薪水。”

“再涨一倍好了,”我真情流露,“涨完还要接着涨,宁可花钱如流水,也不能失去这位顶级烤肉炖肉大师。”

我的确深受震动。阿纳托这位举世无双的上菜师傅险些离开布林克利庄园,跑去侍候老巴塞特,一想到这里,我就打心底里不安。在布林克利呢,我总能不请自来享受他的作品,而巴塞特备好刀叉宴请伯特伦的概率实在渺茫。

“是,”达丽姑妈答道,她想着这怕人的情景,双眼冒出火来,“沃特金·巴塞特爵士就是个两面三刀的小人。你最好提醒粉哥-挠头婚礼那天小心防着点。要时刻警惕,一点都不能放松,搞不好这个恶棍就把他的领带夹顺走了。好啦,”她伸手取过一篇稿子,看样子是关于婴儿疾病及保健护理的高深论文,说道:“快去吧。我还有六吨校样要改。啊,对了,把这个交给吉夫斯。这是投给《先生专栏》的稿子,写的是男士长裤侧面的穗带,很深奥,我想叫吉夫斯帮我审一审。说不准是红色宣传稿呢。好了,我交代的这件事,你不会搞砸吧?把你的任务复述给我听听。”

“去古董店——”

“布朗普顿路那家——”

“就在布朗普顿路,多谢提醒。说我要看奶牛盅——”

“加以鄙视。没错,快去吧,你认得门,不送啦。”

我轻快地出了门,在马路上拦了一辆四轮马车。一大早就担下这种活,不少人无疑要微微发昏,但对我来说,一想到这桩善意之举是我力所能及,便只觉满足。我常说,考验之下,就会发现伯特伦·伍斯特是块童子军的料。

布朗普顿路上的这家古董店果然如前所述,是一家古董店,位于布朗普顿路。天下的古董店都一样——除了邦德街上光鲜时髦的那片儿——店面破破烂烂,店里黑乎乎臭烘烘,这家也不例外。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这些店铺的主人好像总是在后屋里炖着东西。

“劳驾。”我走进店门,开口招呼,但看到管事儿的正在招呼两位顾客,于是就住了口。我刚想解释自己闯进来全属无心之失,但是“啊,打扰了”这话还没出口,就给咽了下去。

一团圆熟的雾气飘进大堂,遮挡了视线,但是我借着暗淡的光线,认出这两位顾客中那个矮个子的老者于我而言并不陌生。

此人正是巴塞特老爹。是他本人,不是照片。

伍斯特的血统里有一种斗牛犬般的硬汉品质,常惹人议论纷纷。现在这股劲儿便体现出来。换成软弱之辈,此时定要蹑手蹑脚地溜之大吉,但我却不为所动。我认为,往昔毕竟是往昔,我掏了那五镑,欠社会的债已经两清,因此对这个虾粉色面孔的老什么也没什么可怕的。因此我就站定了,暗中略略打量他。

见有人进门,他回身瞥了一眼,之后就时不时地拿余光扫过来。我琢磨着他记忆深处的琴弦迟早要被拨动,从而认出背景里那个拄着雨伞的潇洒苗条的身影乃是旧相识。此刻,他显然是悟出了什么。掌柜先生悠然踱进里屋,他便走到我跟前,透过护风镜上上下下地打量我。

“嘿,嘿,”他开口了,“年轻人,我认得你,我对人是过目不忘。你犯过一件案子,是我经手的。”

我微微一鞠躬。

“不过没有再犯。好!吸取了教训,啊?如今改邪归正了?妙!嗯,我想想,你犯了什么事来着?先别说,我正想呢。哦,对了,是抢钱包。”

“不,不对,是……”

“抢钱包,”他肯定地重复道,“我记得一清二楚。不过,这都是往事,都过去啦,是吧?咱们已经洗心革面了,是不是?好样的。罗德里克,快过来,这事儿太巧了。”

他那同伴放下手中的浅盘,过来一起小叙。

我早就注意到,这位汉子颇叫人呼吸不畅。只见他身高约两米一,裹着一件花呢格厚大衣,因此宽度也有一米八。一旦目光被他吸引,就动弹不得。似乎造物主本打算造一只猩猩,却在最后一刻改变了主意。

不过,要说他让人过目不忘,可不只因为体积惊人。凑近一看,他那张面孔才更叫人瞩目。这张脸呈方形,孔武有力,正中间还蓄着一撮若有若无的八字胡。只见他目光锐利,穿透人心。不知道诸位有没有看过报纸上登的独裁者的照片:下巴前凸,目光灼灼,话语激昂,点燃了群众的热情。好比在给台球游乐场致开幕辞。反正一看到他我就有这种联想。

“罗德里克,”老巴塞特嚷,“来见见这个小伙子。他最能证明我的一贯看法——牢狱生涯不会让人一蹶不振、扭曲品格,相反,它叫人踩着死去的自己作为垫脚石升往更高的境界。”

这话听着耳熟——吉夫斯说过。奇怪,他是怎么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