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阿坚最近总在内心发誓:我一定要写作!

夜深人静,被巨大的悲痛和强烈的绝望包围的时候,他常常走到大街上,边走边想:我一定要写作!

今夜也是如此。

我一定要写!从此以后,我的生活里就只有写作!

写过去的经历是痛苦的,但是一定要写!哪怕写作像用头撞墙那么痛苦,我也要写!

一定要写!哪怕像拿起手术刀解剖自己,像剥离心瓣一样痛苦,我也要写!

一定要写!哪怕是把自己彻头彻尾由里向外翻转般痛苦,我也要写!

写作是唯一的生存方式,一定要写!要通过写作扫除心魔,让我长久以来饱受折磨的灵魂得到救赎,不再继续漂荡在伤痛和耻辱之中。

强烈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在阿坚的心里油然而生。

当头脑不清醒或是缺乏写作灵感的时候,他就会走出去,走到深夜的大街小巷去。他喜欢黑夜中的河内,尤其是那些停电的夜晚,城市完全被黑暗吞没,整个城市漆黑一片,如旷野一样荒芜。

如果再碰上一阵凄风冷雨,给深夜的城市增添几分愁苦氛围的话,阿坚就会觉得自己跟这个城市格外相通,感觉自己被理解了,个人的悲伤似乎就能减轻很多。

特别是在静谧的小巷中摸索前行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心扉好像突然被揭开了甜蜜的一角,开始面对广阔无垠的天空。那些杂乱的思绪则像接受了大街小巷里清风的吹拂,令心帆高高扬起。

一定要写作!写作是为了忘却,也是为了铭记。写作是拯救,是救赎,是一种承担,更是一种信念!

不仅要写亲人,也要写街道上熙熙攘攘,无意间见证了彼此生活的陌生人。要描绘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灵魂,甚至完全相反的灵魂,要描写各异的建筑,温馨的家庭以及生养自己的城市。

在深夜的雨幕下,在楼阁的屋檐下,甚至是大街小巷的角落中,一盏盏斑驳的路灯下,隐藏着多少人的命运和他们独特的人生啊!

深夜的街道上,人们行走的脚步声就像是宁静的乐曲,又像是思维漫步的声音。

一辆三轮车经过,无声地溅起水花,一对情侣在交通亭里拥吻,某条小巷里隐约传来鸡鸣声。接着,突然来电了,原本漆黑的马路,一下子亮了起来。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仿佛是被风吹亮一样。榄仁树上的叶子落下,发出沙沙的声响,被雨水淋湿的酸果叶呼呼地在人行道上随风追逐。

阿坚感觉自己像行走在一段雄壮乐曲的节奏中,黑夜中的大街小巷让他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活着,敦促他抓紧写作,不要去追逐贪婪的生活,不要去幻想过小市民的生活。

某天夜半时分,阿坚独自在街头的一家店铺里驻足欣赏玻璃柜里的丝绸制品,丝绸颜色各异,但每一样都显得异常柔美、纯洁和雅致。他看得那么入迷,可似乎又有一些漫不经心。

“叔叔您买点什么吧?”听到那清新的问候声,阿坚看到柜台后面一张清秀又略带粉饰的面孔,那是年轻的女店主,“我们女人,不管多大年纪,都很喜欢这种丝绸礼物呢。”

阿坚尴尬地笑了笑,因为那一刻他才发现这里是女性用品专柜,真没有想到这些东西如此漂亮,如此精致。他当时的表情,让别人看来,肯定以为他是乡下来的。

女店主娇憨地笑了笑:“真漂亮,不是吗?就好比清晨的天空呢,是不是?”

在人行道上,在小雨中的黑夜里,阿坚快步走着,过了很久,他的眼前还不时浮现出那些让人意想不到的新时代女性漂亮的丝质内衣。他很自然地想起西德惹地区的高棉女孩,那时她们把吊带衫穿在短衫外面当作装饰。

他也回忆起他们行军经过广平省的某个地方时,每个人的背包里都装有这类漂亮的“零件”,各种款式应有尽有,年轻的女敢死队战士们喜欢极了。当然,打仗时的姑娘们的装备肯定比现在的姑娘差远了。

哎呀,就像1973年那会儿,发生了一件可笑的事情,阿坚他们营误领了女兵服,短上衣,裤子旁边是开衩的,更奇怪的是,每个人都附加了一套“锁链零件”,士兵戏称那是“加减服”。那些东西和槟榔皮一样硬,刚好能遮住胸部,颜色深绿浅绿都有,就像是一只只巨大的金龟子。

部队里常有这些好笑的事情,但也常有让人恐惧的事情发生。生活总是这样,即使是十分细小的事情里也总是附带着痛苦。生活中总也不乏难忘却令人没有勇气诉说的事情。

阿坚过了马路,在一家饭店门口的路灯下,他看到一个乞丐蜷缩着身子站在那里,手插到腋下,不断向行人点头作揖,用低沉而又自信的声音在说:“同志啊,请关心一下他人的处境吧!请体恤一下遭受水灾的难民吧,同志!”

“他妈的,一个要饭的态度还这么强硬?他妈的,不是老子们跟侵略者打上一仗,你他妈连饭都要不成!”一个衣着体面、穿短大衣的男人搂着一个穿羽绒服的美女从饭馆里出来,趾高气扬地说道,“喂,低声下气点,老子才给钱!”

穿着羽绒服的女人扑哧一声大笑起来,就好像被人挠到了痒处。

“说来也真好笑,等什么时候我要在书里写写这样的场景。”阿坚很自然地想到,或许将来还可以把这个高高在上的男子和那个乞丐写成老朋友,甚至是战友,或者是其他密切的关系。

阿坚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想到这件事。他所有的思绪都混乱起来,没有任何条理,思想和情绪交织在一起,好像是要模糊那纠缠折磨他内心的忧伤主题。尽管如此,他也知道正是这断断续续的、没头没尾的、前后矛盾的思绪在帮助他脱离内心的痛楚。

在夜色中的大街小巷穿行,令他觉得就像走在奇异的迷宫里。在这些大街小巷所遇到的人和事,表面看来没有任何联系,也没有什么意义,汇集在一起却非同一般。正如单个的阿拉伯数字,一旦串联在一起,就可以组成一个无穷大的数。无数个夜晚,他走在大街小巷里偶然“捡到”的“数字”,总是引诱着他继续整夜不停地在街上闲逛。

渐渐地,这种闲逛似乎变得必不可少,一天不去,他就觉得黑夜里的生活杂乱无序,甚至令人厌倦。他有时候会毫无目的地跟着前面的某个人走,随他穿过一条又一条街道,直到那人消失在某个房子的门口,他还会通过那人的背影极力想象他的相貌和生活方式。他努力将自己融入他们的生活中,尽管觉得那些人的生活与他是格格不入的。

他回忆起1972年,他常常和侦察兵小A以及“牛头”阿胜,这些被称为“圣地小子”的人在丛林里碰面。他们绑上吊床,躺在一起,整夜恣意谈论街头巷尾的各种事情,还会出一些琐碎的问题考考彼此。比如,某条街在哪儿?哪条街上只有一座孤零零的简陋的房子?哪条街上的房屋最多?哪条街最短?哪条街最古老?那条街为什么被称作“追街”?河内哪家饭馆专门做烤蛙?哪个咖啡馆最好?等等。这些问题,最后总是阿坚取胜。就连三代在草市街靠开三轮车谋生的阿胜,也不得不承认阿坚比自己更熟悉河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