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我的名字叫红》采访节选(第2/3页)

霍斯陆与席琳的故事广为人知,是伊斯兰文学中最频繁出现的主题。在我的小说中,它也是很多场景、约会、情形以及仪态描写的范本。我们都有同样的文化背景;我们读小说,看电影。所有这些,都构成了我们的叙事原型(根据荣格理论[1])。衡量一个新故事,要将它与我们头脑中的旧模板相比较,并看自己是否喜欢它。就像那部我们永远不会忘记的,甚至是渴望自己会去扮演的电影:我们应称其为《西区故事》(West Side Story)[2]还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我认为,霍斯陆与席琳的故事少一些罗曼蒂克,多些现实色彩。这个故事更富手腕和阴谋诡计,更遮遮掩掩,因此,它也更复杂世故。

我小说关注的焦点是:将波斯细密画作品中过分追求过滤、净化的诗化风格,与今天我们所理解的小说讲求速度、力量、受角色推动的现实主义风格相结合。从这种意义上讲,稍稍夸张地说,故事中的人物,例如小说中的谢库瑞,也表明了真实的、有血有肉的角色发展脉络,他们甚至与今天的我们非常相像。但另一方面,由于是取材于细密画中的场景,他们又似乎距离我们很远。我的小说就在这两极穿梭迂回,一手握着靠近、认同,另一手握着疏离、淡化。

小说中的人物,同样透过绘画或是故事模本来观察世界万物。这也是我最喜欢此书之处。它源自于那个渴慕昔日文化——我们的传统,并与之周旋的我,我运用它来制造新的影响。小说其实只有一个焦点,一个核心:厨房!就是在那里,哈莉叶企图通过闲聊和美食来控制布贩艾斯特;同样,谢库瑞下楼进厨房也是想谋划阴谋诡计,送出她的信笺、叱责孩子或是监视仆人们做饭。厨房和里面的一切就像是一个支撑万事万物的平台。但写小说的时候,我还需要大量研究细密画,我无法透过角色的眼睛,甚至是细密画家的眼睛来观察世界万物。对我的角色——也是对今天的读者——来说,他们感兴趣的,不是我们众所周知的宇宙万物,而是细密画家笔下的世界。因此,说我的作品是对其的拙劣模仿也不算错。画马可以有很多种方法。马会说话,通过许多页面谈论它们如何被描绘而成。一匹马甚至自己描绘了自己。

但此书讲述的,并非是我如何看马,而是细密画家如何看它。我说的马,也并非真实的马,而是细密画家描绘出的马。看到一匹马,我会立刻将其与我看到的马匹绘画相比较,而如此一来,马就非马了。

安排小说神秘情节,对我来说轻而易举,丝毫不成问题。但对此,我并未沾沾自喜。写小说时,我们会问,你喜欢吗?人们回答,是的,我喜欢。但我们期待的不止于此。我们渴望人们因为某种特殊原因而喜爱它,而那原因是:“我喜欢《我的名字叫红》,因为它以绘画为主题,再现了细密画的世界。”我希望读者了解我对创作风格、同一性以及差异性的看法;我希望他清晰地了解这些绚美的绘画,以及它所呈现的迥异而又独特的世界;我希望他看到这两类深受喜爱的主题是如何成为一个整体的。正是由于我恰到时机地阐释了绘画和角色风格、身份认同以及探寻,我才感到自己更为强大。

有些读者读过小说后,受到影响,曾去看过波斯和奥斯曼绘画。这很正常。因为整部小说讲的都是细密画,是欣赏和描绘它所带来的乐趣。但我写它,除了激起读者对它的兴趣,更是因为渴望通过文字来成功地描绘它。而如今,看到某些好奇心旺盛的读者在见到真正的细密画后非常失望,我也十分难过。因为,我们与世上众人一样,接受的是西方后文艺复兴艺术理论的教育,我们属于一个照相图片成批问世的时代,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们已不再能理解并欣赏这些绘画。这就是为什么,一个没有接受过细密画艺术熏染的人,极有可能会认为它乏味,甚至是原始而粗糙。这也是我这部书的另一主题。

细密画艺术与小说语言之间有某种联系。但更重要的是:如果你仔细观察,便会发现,细密画中的人物既望着画中世界,又与观察他们的双眼对视。换句话说,就是看着画家或是欣赏者。霍斯陆和席琳来到空旷之地望着彼此,但事实上,他们的眼光并未相遇,因为他们的身体是半冲着我们的。而我的小说中,人物也以类似方式讲述着他们的故事,对着彼此,同时也是对着读者娓娓而谈。他们都在说:“我是一幅画,我有某种含义。”还有,“哦,读者,看这里!我在和你说话呢。”细密画总是告诉我们,它们就是画作,就如同读我小说的读者永远都清楚,他们是在读一部小说作品。

而作品中的女性角色,是惟一清楚读者侵犯了她们隐私的人。即使在聊天时,她们也在打扫房间,收拾衣服,小心谈话,从不失言。女性被人打量的时候总是有些不安,她们不是展览品。只有在假想旁观读者是闺中密友时,她们才不再将其视为外人,而是看做兄弟,将关系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小说中所有的细密画家,只有橄榄(瓦利坎)是确有其历史背景的人物。他是著名的波斯-奥斯曼画家,师从波斯肖像大师西亚乌什。另外两个细密画家则是虚构的。我还做过大量工作,研究16世纪的法律如何处置非礼而视的行为,处置经济纠纷,以及如果丈夫失踪了,法律会有怎样的规定,以此来帮助我安排谢库瑞离婚的情节。

让艾斯特以布贩身份出现非常重要。这个人物形象不仅是描写奥斯曼时期小说的中心,而且也是描写中世纪小说的典型形象。因为,这类人物为求爱提供了舞台。社会法律严禁男女共处。但在小说活生生的环境中,为了描写某些重要事件,世事无常或是人们的心理变化——换句话说,就是为了突出情节曲折性——男女之间就需要协调平衡,调侃彼此,向对方陈述自己的心事,平等地追求或是叱责彼此——爱情如同战争,军队必须首先占领山峰制高点。而在那些日子里,男人是无法这么做的,他们很少能够接近女性,特别是在伊斯兰文化里。

在奥斯曼时期,同样也是中世纪时期,这种复杂多变的较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引用内扎米的话,我称其为“爱情的象棋比赛”,而它只有通过信笺这一载体才能进行。在奥斯曼帝国的伊斯坦布尔,只有布贩才能够走家串户拜访女性。因为,只有女性才可以和她们的顾客面对面相处,获准走进她们的私密世界。也因为这些布贩是非穆斯林,可以自由在城中穿行。对奥斯曼上流社会的妇女来说,去市场上买苹果、西红柿、芹菜是完全不可能的。而这些碎嘴的犹太商人则常常成了推动时代的坦志麦特时期[3]文学之源泉。我们承认,艾斯特的确是个有趣的角色。对她的戏我们并不感兴趣,她只是其他人登台演出前令人开怀一笑的引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