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

他发现自己的天赋志业是猎杀动物,从此便浪迹天,远离温带,直到不知餍足的非洲烈日侵蚀他的眼瞳,白他的头发,黧黑他的皮肤,使他与原来的模样恰为反负片:他变成白色猎人,在模仿死亡的放逐中流离,种出于自我意志的剥夺失所。看见猎物临终抽搐,他随之销魂喘息。他杀,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爱。

他首度展现施暴倾向,是在英格兰一所小小的公立校。在校内臊臭刺鼻的厕所,他把新来男生的头按进桶,冲水淹没他们咕噜咕噜的抗议声。青春期过后,将无法定义但变本加厉的怒气发泄在伦敦几个大火车(国王十字、维多利亚、尤斯顿……)附近廉价旅社床上,用牙齿、指甲,有时还用皮带,在年轻女人苍躲闪的身体上留下一道道伤口。但阴凉多雨的家乡只提供这些色调浅淡的放纵,始终无法满足他,直到去到炙热地区,他的凶狠才得到野兽派色彩,磨炼得更加精锐,最后与他所屠杀的那些动物的兽性几乎难以分辨,只不过他几乎已完全扬弃的人性中仍留有自我意识,自我的眼睛仍注视着他,让他为自己的堕落鼓掌喝彩。

他歼灭一群群在大草原上吃草的长颈鹿与瞪羚,直到他一接近他们便在风中闻出赶尽杀绝的气味;在泥浆中打滚、身上仿佛绘有纹章的河马,也被他一一解决;但他那把来复枪最爱单挑的是丝般冷漠平滑的大猫,最后更特别专精于扑杀毛皮有花纹的那些,如花豹、猞猁。是不承认人心中有任何神性的缄默诸神指尖沾着棕色墨汁,在那些动物的毛皮上印下条纹斑点的语言,死亡的象形文字。

非洲远比我们古老得多,但他对那片无邪质朴的大陆始终抱着优越感;等非洲大猫宰得差不多,他决定探索新世界的南部区域,打算猎杀身披斑点的美洲豹。于是他来到世界的潮湿偏远裂缝,一处宛如孤寂隐喻的地方,时间在这里周而复始,丰饶大河本身就是个蛮女:亚马逊。在那巨大植物的静谧国度,一层无可违逆的绿色沉默笼罩住他,惊慌之余,他紧抓着酒瓶不放,仿佛那是乳头。

他开吉普车穿过一片植被宛如建筑的不变景致,没有一丝风掀动棕榈树沉沉的复叶,仿佛那些全在天地初开之际以青翠重力雕刻而成,之后便弃置于此,枝干重得简直不像往天空伸展,而是将窒迫的天空往下拉,像森林上盖着一只擦得光亮的金属盖。树干上长满各种植物,兰花、色彩流转的有毒花朵,还有粗如手臂的藤蔓张着开花的嘴,伸出黏黏的舌头诱捕苍蝇。偶尔有未曾见过的鲜艳鸟类飞过,有时是吱吱喳喳如多嘴外人的猴子在树枝间跳跃,树枝却动也不动。但一切动作、声响都打不破这地方深沉非人的内省幽静,只能在表面激起小小涟漪,因此猎杀成了他唯一能确认自己还活着的方式,因为他生性不喜内省,也从不觉得大自然能带来什么抚慰。屠杀是他唯一的习癖,也是他独一无二的技术。

他遇上住在这阴郁树林的印第安人,其部族人种之繁多简直像活生生的博物馆,以倒退方式编年:他愈往内陆走,见到的部落就愈原始,仿佛表示进化是可以逆转的。这些棕色印第安人有的完全露天席地,跟那种花一样食虫为生,用叶子和浆果的汁液在自己身上涂画,拿羽毛或鹰爪编成头冠。这些天性温和、浑身装饰的男男女女围在他吉普车旁细声交谈,照向自己内在、琥珀太阳般的眼瞳被些微好奇心点亮。他认不出他们是男人,尽管他们也懂得用自制的器具过滤发酵酒精,而他也喝了,以便在如此陌生奇异的环境让自己的脑子充满熟悉的狂乱。

面对那些天真袒露尖翘裸胸、带着朦胧微笑的棕色女孩,他的混血向导时常带一个到空地边的灌木丛里,当下就把与自己为伍多年的淋病传染给她。之后他会津津有味地边回想边舔舔嘴唇,对猎人说:“棕色的肉,棕色的肉。”一天晚上猎人喝醉了,又受到常在一日工作结束之余来袭的肉欲骚扰,便用吉普车的备胎换来一个十几岁少女,处女一如这片孕育她的处女林。

她胯间缠着一块红棉布,宛如退化器官的痕迹,纤长结实的背部则像天鹅绒剪裁缝制,因为自月经来潮开始,她背上便刻上弯弯曲曲的部落图纹——突起线条像未知地域的等高线地图。这部落的女人把头发泡进泥浆,然后缠在木棍上变成长卷形,在太阳下晒干,于是每个人都一头硬邦邦如素烧陶的发鬈,看来就像主日学校图画书里那些有名罪人头上的带刺光圈。她的眼神温柔绝望,是那种即将被抛弃之人的神情,而她的微笑则如猫般无可改变——这种动物受限于生理,不管想不想笑都带着微笑。

部落的信仰教她视自己为有感觉的抽象物,是鬼魂与动物的中介,所以她看着买主形销骨立、因热病而颤抖的身体几乎丝毫不感好奇,因为在她眼中,他并不比森林中其他消瘦的形体更令人惊讶。如果说她也没把他看成人,那是因为她学到的玄妙宇宙观并不认为她和野兽和灵魂之间有任何不同。她的部落从不杀生,只吃植物的根。他生火烤熟猎物的肉教她吃,起初她并不喜欢,但还是乖乖吃下,仿佛他命令她参与圣餐礼,因为当她看见他杀死美洲豹是多么随意又轻易,便明白他是死亡的化身。之后她看他的眼光逐渐转为惊异,因为看出死亡已经自我荣耀,成为他人生的原则。但他看她,只看见自己没花什么钱买来的珍奇肉体。

他将自己的坚挺插进她的惊讶,等她伤口复原后,便在睡袋里与她共眠,用她来背动物毛皮。他管她叫“星期五”,因为他是在星期五买下她;他教她说“主人”,让她知道那就是他的名字。她眨着眼,尽管能运用唇舌照他的发音说,但并不知道那声音是什么意思。每一天,他屠杀美洲豹。向导被打发走,因为现在他买了这女孩,已不再需要向导;于是关系暧昧不明的这两人继续前行,而女孩的父亲用橡胶轮胎为家人做了凉鞋,穿着鞋朝二十世纪前进了一点点,但没多远。

她的部落流传着一个生动的民间传说如下。美洲豹邀食蚁兽进行一场拿眼睛当球抛的杂耍比赛,于是双方都把眼睛挖出来玩。比完了,食蚁兽把眼睛抛向天空,掉下来不偏不倚落回眼眶;美洲豹有样学样,但眼睛却挂在高高树梢上够不着,他成了瞎子。食蚁兽找金刚鹦鹉用水为美洲豹做一双新眼睛,美洲豹从此便能在夜里视物,有了个圆满结局。这个不知道自己名字的女孩也能在夜里视物。两人朝森林深处更深处走,离小小聚落愈来愈远,每一夜他在她的身体上强取豪夺,她则越过他肩膀,注视四周浓密草木耳语中的魂灵身形,那些魂灵——在她看来——似乎便是他当天杀死的兽。她是美洲豹氏族的孩子,于是,当他的皮带抽在她肩上,用来做成她双眼的魔幻之水便会可怜地漏流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