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学生和老师

在女王皇家学院学习的四年里,格涅沙一点也不开心。他在那里就读的时候已经十五岁了,完全跟不上同龄孩子的进度。所以他总是班里年龄最大的学生,有些同学甚至要小他三四岁。但他能够来学院学习已经算运气很不错了。格涅沙的父亲在佛维斯一带有五亩荒地,他一直盼望石油公司能看中这片地,在上面挖口油井,但他没钱去贿赂,最后石油公司只是在上面凿了一口边界井,对此他也无计可施。虽然这个显然有失公允的结果让人感到失望,但还算来得及时,至少卖地的收入足够供格涅沙在西班牙港上学了。

拉穆苏米纳尔先生在把儿子送到“城里的学校”读书之前,很是张扬了一番。在开学前的一个星期,他带着格涅沙到处拜访朋友和熟人。他让儿子穿了一套卡其布西装,戴了顶印度小帽,很多人说经这么一打扮,格涅沙看起来像个小先生。女人们不禁唏嘘,反复叮嘱格涅沙别忘了他死去的妈妈,男人们则要格涅沙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父老乡亲。

那个星期天,父子俩离开佛维斯,搭公共汽车去了王子镇。老头打扮得像是在过节:缠上腰布,换上印度长衫,头戴白帽子,左腋下夹着一把精心收好的阳伞。他们在王子镇上了火车,知道自己在人群里看起来像重要人物。

“从现在开始,要当心你的西装。”老头大声说,邻座都听得清清楚楚,“记住你现在是要去城里上学了。”

他们到圣约瑟夫的时候,格涅沙开始为过于隆重的着装感到羞怯和不安。看到他们的人都忍不住窃笑,最后,在西班牙港下火车的时候,一个女人干脆笑出了声。

“我告诉过你的,不要让我这样穿!”格涅沙知道自己撒了谎,但他的确憋屈得几乎要哭出来了。

“让他们笑去。”老头用手掌摩挲着灰色的大胡子,用印地语回答道,“那些混账就喜欢嘲笑人。”

“混账”是他最喜欢用来骂人的话,可能是因为在印地语中,这个词铿锵有力,非常具有冲击力。

他们匆匆赶到格涅沙要入住的邓唐纳德街。房东库柏太太是个丰满的黑女人,乍一眼看到两个人时也笑出了声,但她马上打破了尴尬:“先生,这孩子看起来一副聪明相啊。”

“她是个好人,”老头用印地语对格涅沙说,“你住在这里就不必为吃饭和其他事情操心了。她会照顾你的。”

格涅沙情愿自己不记得第二天去学校后发生的事情。年长的学生们嘲笑他,虽然没有戴那顶印度小帽,但穿着卡其布西装的他依然觉得很别扭。然后在校长办公室发生了惊人的一幕:他的父亲激动地讲着,挥动着白帽子和雨伞;英国校长一开始还很有耐心,最后终于忍不住爆发了;老头亦大怒,嚷道:“混账!混账!”

※※※

格涅沙始终没法让自己放松下来。他为自己的印度名字感到羞愧,一度甚至告诉别人他的真名是加里士。但这于事无补。他依旧不懂怎么穿衣服,亦不善体育,而且他的口音清楚地暴露出他是来自印度移民家庭的乡下孩子。他依旧相信,除了日光,在其他任何光线下看书对眼睛都是有害的。每天一下课,他就奔回邓唐纳德街的家,坐在后院的台阶上看书。母鸡回巢的时候,他就去睡了;公鸡还没打鸣,他已经起来了。“那个拉穆苏米纳尔真是个书呆子。”孩子们嘲笑他。但格涅沙的成绩从来只是中游。

更大的羞辱还在后头。第一次放假回家,父亲除了带着他到处炫耀外,还说:“时候到了,该让这孩子成为一个真正的婆罗门学者了。”

仪式就在那个星期举行。他们把他的头发剃光,给了他一小束藏红花,说:“好了,现在你可以去贝拿勒斯学习了。”

他收拾好他的东西,快步往佛维斯镇外走去。

按照事先的安排,店主多吉跟在他后面,边跑边用英语小声嘟囔:“孩子,不要真的离开家去贝拿勒斯修行。”

格涅沙仍自顾自往前走。

“这孩子是怎么了?”人们在边上议论,“他还当真了呢。”

多吉一把抓住格涅沙的肩膀,说:“别胡搞了,小子。不要装傻。你以为我有的是时间跟在你后面跑吗?你以为你真的要去贝拿勒斯了吗?那是在印度,知道吗?这里是特立尼达。”

他们把他带回了家。这只是个小插曲,却意义重大。

他回到学校的时候,头几乎还是秃着。所有的孩子都在嘲笑他,以至于校长对他说:“拉穆苏米纳尔,别再把学校搞得鸡犬不宁,你最好戴顶帽子来上学。”

于是格涅沙就在课堂上戴着他的印度小帽,直到头发重新长出来。

学校还有一个印度裔男孩,叫印达辛加。他住在邓唐纳德街上的一幢大房子里,也在女王皇家学院上学。他虽然比格涅沙小六个月,但要高三个年级。他非常聪明,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说他一定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十六岁的时候,印达辛加在文学社辩论会上作长篇演讲,在诗歌比赛上朗诵他创作的诗歌,并且总是在即兴演讲比赛中获胜。印达辛加在各种体育活动中也都游刃有余,虽然未必精通,但极有天分。也正因为如此,男孩们都觉得他是个称得上完美的人。有一次,印达辛加劝格涅沙上场和大家一起踢球。当格涅沙露出他苍白的、光光的双腿时,一个同伴鄙夷地朝地上啐了口唾沫:“呸,你的腿是不是从没晒过太阳啊!”从此,格涅沙发誓再不踢足球,好在他和印达辛加还是保持着朋友关系。印达辛加呢,发现格涅沙还是有可以利用之处的。“我们到花园里去散散步。”他会提议。在整个散步过程中,印达辛加不停地在说话,演练他在下一次辩论会上要讲的东西。最后,他会说:“怎么样,嗯?非常好。”这个印达辛加身材矮小,长得四四方方。他走路的样子、说话的神态,带着矮个子男人特有的趾高气扬。

印达辛加是格涅沙唯一的朋友,但他们的友谊没能够长久。格涅沙在女王学院读完第二个学年的时候,印达辛加获得了去英国的奖学金。对格涅沙而言,印达辛加所取得的成就,超越了他最大的野心。

在此期间,格涅沙参加了剑桥学院证书的考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获得了二级证书。拉穆苏米纳尔先生向儿子表示祝贺,表示会每年给学校捐奖学金。他还告诉格涅沙,会给他找个好姑娘结婚成家。

“老头子可真心急。”库柏太太说。

格涅沙给父亲写了回信,说他现在还不想结婚。父亲的回复态度强硬,说如果他不想结婚,就干脆脱离父子关系,不认他这个儿子。格涅沙同样意志坚决,决定把自己当成一个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