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安全之家

革命运动在某个区的警察行动中遭到重创,牺牲了整整一个分队的兵力,为了减轻那个防区其他分队的压力,高高在上、神秘莫测的领导层决定,在另一个游击战术语中所谓的“尚未受到侵扰”的地区开辟一条新的战线。

在此之前,游击区在威利眼中是若干互不相连的地域——树林、村庄、田野、小城。如今他成了信使,在博杰·纳拉亚的领导和指挥下,这些地域渐渐连接了起来。他总是在四处奔波,从一个村子步行去另一个村子,在公路上搭三轮摩托车或公共汽车,或者搭火车旅行。他还没有进入警方的黑名单;他还可以公开活动;这是他作为信使的价值的一部分。这种四处奔波的生活正合他的心意,给了他一种使命感和刺激感,虽然他只能凭直觉估计游击战的大概形势。他这样四处活动,有一部分是为了鼓舞士气,夸大解放区的范围,甚至让大家觉得,只要再加把劲,战争就会在很多地区取得胜利。

他待在城里的时间多了些,也就有可能收到萨洛姬妮的来信了。而且他在城里也能吃得好些了。奇怪的是,乡下反而吃得糟糕,虽说吃食都是乡下产的;而在城里则每天都可以像过节。乡下收成好的时候,农民就在盘子里、在叶子碗里把谷物堆得老高,再加上各种调料,也就心满意足了;而在城里,即便是穷人家,也是谷物吃得少,青菜和扁豆吃得多。威利吃得好了,就不怎么生小毛小病了,也不会因此而心灰意懒了。

从最初那两个星期的柚树林营地生活到如今,信使工作使他第一次对那些革命同志产生了一些好感。他起初对营地并没有什么好印象,但现在他已经和博杰·纳拉亚感情颇为深厚了,虽然刚开始时两人并不怎么友好,这使他学会了克制,不再总是想着去发现他人的缺陷。

大约每隔两周,各个区的重要人物就会聚集在一起开次会。威利帮忙安排这些会议,还曾多次出席。会议一般在城里召开,很危险,因为任何不寻常的聚会都可能会被当地人察觉并报告给警方。所以每个人或每两个人都会在城里有一个自己的联络员,他们会尽量在傍晚赶到联络员家里。路程可能很长,要走上一天甚至更久,可能一整天都走在远离危险的大路的田间小道上。他们的穿着尽量不引人注目。乔装打扮至关重要。根据指示,他们在途中应当打扮成村里人的模样。羊倌啦,织布工啦,或者打扮成那样的人,穿的是一种毯子似的披肩,几乎能将整个人包裹起来。

他们到达城里后,得通过联络员才能知道开会的时间和地点。有时候他们会爬到联络员家的屋顶上,换上凉爽一些的衣服;或者把乡下人日常穿的衣服——当地人常用的腰布、带有大侧兜的长衬衫,以及肩上色彩鲜艳的薄毛巾——换成城里人常穿的裤子、衬衫或长外衣。有时候,讨论革命工作时,他们希望穿上裤子,被视为“穿裤子的人”,好显得比战友们多一点儿权威。一走进开会的房子,他们就会脱掉粗糙的乡下拖鞋;但他们不停地抓挠着脚,而且即便是用水洗过,他们脚上仍然遍布陈垢,再加上那些肮脏的大披肩,这会议就像是一个乡下人的聚会。

大家到城里来是为了发表观点、接受指示、作自我批评。但也是为了吃,为了品尝最粗陋的城里食物,甚至就是为了尝尝粗盐的味道。而这种受压抑的简单欲望往往会导致一种变相的吹嘘,他们会争相把乡村生活说得苦不堪言。

在威利一开始参加的某一次会议上——在某个铁路员工居住区的一栋房子里,主屋的家具都被推到墙边,大家坐在铺在地上的床垫和床单上——他听见一个脸色苍白的人说:“过去这三天里我一直都在吃冷饭。”威利觉得这个人接下来不会讲出什么中听的话。他是照字面意思理解这话的。他不相信也不喜欢这样夸大其词,于是他的目光在那人的脸上稍稍多停了一会儿。那人注意到了,很不自在。他一边对威利回以同样冷峻的注视,一边继续对屋子里的人说:“不过这对我来说不算什么。我打小就是那样过来的。”威利想:“哦哟,我得罪他了。”之后,他竭力避开那人的注视,但他整个晚上都能感觉到敌意在增长。情形对他不利。他想起自己原先对博杰·纳拉亚的质疑,想起自己曾用其他国家的标准去评判一个从未离开过印度的人。他不知道该如何挽救与那个吃冷饭的人之间的尴尬局面,到了那天晚上,他还听说那人是一个分队的头儿,在革命运动内部说不定还有更多的头衔,是一个重要人物。而威利不过是个信使,做些文字性质的宣传工作,而且还在试用期,他还需要一段时间的考验,才能被某分队接纳为正式成员。

威利想:“我有一次对博杰·纳拉亚脱口而出说了句‘是个好问题’,他就耿耿于怀了好长时间。积习难改,这个人提到吃冷饭的时候,我嘲讽地盯着他。现在他成了我的对头。他会叫我难堪的。就像博杰·纳拉亚想要看见别人眼神里的恐惧,他一定想要看到我眼神里的嘲讽变成恐惧。”

他的敌人有个绰号叫“爱因斯坦”,接下来的几个月,威利听说了不少有关他的传闻,在革命运动中颇具传奇色彩。他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一位小学老师发现了他的数学天才并竭力提携,使他获得了农村环境里最好的教育。他们家从来没有人受过高等教育,家里人做出了很大的牺牲,才把这个年轻人送到邻近的小城去读大学。他以每月十五卢比的租金在一个洗衣工家的阳台上租了一个房间,更确切地说,租了一个六英尺长四英尺宽的空间。狭小的生活空间及其低廉的租金是他的故事的传奇性的一部分。

爱因斯坦住在洗衣工家的那段求学生涯尽人皆知。他五点钟起床,整理床铺,打扫住处(威利以为那花不了多少时间——成见作祟)。然后洗涮锅碗瓢盆(他从不和洗衣工家混用这些东西),在阳台一角的炉子上生柴火煮饭。威利发现,故事里的爱因斯坦作息表并没有留出拾柴火的时间;也许捡柴火的日子,爱因斯坦会四点钟起床。饭熟了他就吃饭,然后去上学。下午放学回来就洗衣服,他只有一套衣服。然后再烧些吃的,大概还是米饭,吃了就上床睡觉。功课是在做家务的间隙完成的。

到了理学学士学位考试那天,爱因斯坦看见第一页考卷上的第一道题就懵了。脑子一片空白。他觉得应该给父亲写一封信,为自己的失败道歉。于是他开始动笔,但写着写着,解第一道题的一种全新的方法突然浮现在他脑海里。接下来的试题全都迎刃而解,而他全新的解题方法在大学里引起了轰动。人人都知道了那封使他如在梦中一般想到了解题方法的道歉信,他开始被说成是二十世纪印度数学天才中的一员。这种说法得到了他本人的纵容,最终开始影响他的生活。他在一本印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数学论文,反响很好,他自以为已经开始纠正爱因斯坦的错误了。他的这种认识很快转变成了狂热。他失去了大学里的教职而且无法谋到新职位。他再也没有发表论文。他回到了老家,丢弃了所有读书人的行头——裤子、衬衫、鞋子、袜子。他梦想着摧毁这个世界。后来革命运动爆发,他就加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