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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会迟早驯服地染上黄金时代的印记——

干吗不呢?我既无希望,也无信赖。

这使我的心像一块磨石,我的脸像一块燧石,

欺人受欺后死去: 谁知道呢?我们只是尘埃。

——丁尼生《莫德》,1855

查尔斯终于步出弗里曼家族在伦敦的豪宅,从门口宽阔的台阶上走下来。时值黄昏,煤气灯已点亮,天气清爽宜人。淡淡的薄雾,街道对面的公园里春天的草木葱翠,散发出来的芳香与古老而熟悉的煤烟混杂在一起。查尔斯吸入既刺激又芳香的伦敦空气,决定步行。他把雇来供他使用的马车打发掉了。

他没有很明确的目的地走着,总的方向是走向圣詹姆士宫他所参加的那个俱乐部。起初他顺着海德公园的栏杆走,这些厚重结实的栏杆仅仅在这一天的三个星期之后便被一群暴徒推倒了(刚才与他谈话的弗里曼先生看得惊恐万状),这一事件促使议会通过了选举法修正法案。随后他转弯进入公园路,那里交通拥挤不堪,令人不舒服。维多利亚时代中期的交通堵塞状况和现在一样严重,噪音比现在还大得多,因为每一只马车轮子都有一个铁箍,从花岗石石板路面上碾过,那刺耳的声音着实叫人难受。他凭自己的想象抄了一条捷径,结果闯到了梅费尔①的中心。雾色渐浓,虽不致让一切景物模糊不清,但足以让他在路上见到的景物都略带梦幻色彩。他仿佛成了一个外星来客,一个除了浅显的解释以外什么都不明白的“老实人②”,一个突然被剥夺了鉴别讽刺意味的能力的人。

在他的心灵中失去了这样一个重要的方面,无异于全身一丝不挂,这可能是对查尔斯当时的感觉的最好描写。此时他真的不明白,到底是什么力量驱使他去见欧内斯蒂娜的父亲,这件事本来是可以通过书信解决的。如果他的小心谨慎现在看来是荒唐的,那么关于贫困问题、调整个人收入问题的谈论也是荒诞不经的。在那个时代,尤其是在这样一个雾气逼人的夜晚,生活稍宽裕的人出门都坐马车,凡步行者必是穷人。查尔斯在路上遇到的几乎全是卑微之辈: 梅费尔大户人家的侍从、小职员、店员、乞丐、扫马路的(干这一行的人数颇众,因为当时最主要的交通工具是马匹)、沿街叫卖的小贩、街头顽童和一两个妓女。他知道,这些人一年只要有一百镑收入,就算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他的收入相当于这一数目的二十五倍,刚才还被人家视为仅够勉强度日而受到怜悯。

查尔斯并不是早期的社会主义者。他不因自己的经济地位优越而感到在道义上犯了滔天大罪,因为他觉得自己在其他方面远不能说是优越的。在他身边到处都可以找到证据。总的说来,过往的行人并不因为自己命运不佳而显出不快乐,唯有乞丐是例外,他们必须装出可怜相才能有所收获。而他是真的不快乐,与大家格格不入,郁郁寡欢。他觉得,等级制度要求绅士必须在自己周围构筑起大型防御设施,这就像许多古蜥蜴物种身上的大鳞片一样,最终导致了它们的灭绝。当他想到这一业已被取代的怪物的形象的时候,情不自禁地放慢了脚步。他来到一小排商店前面,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好像显微镜下的阿米巴变形虫,他们较有朝气,具有较强的生存能力。他停住了脚步,站在那里就像一块活化石。

有两个人竞相演奏手摇风琴,还有一个弹班卓琴的在跟他们比赛。有卖土豆泥的,有卖猪蹄的(一便士一只,再便宜不过),有卖热炒栗子的。一位老妇在叫卖耐风火柴,另一位老妇提着一篮水仙花沿街兜售。还有船工、水龙头管理员、帽子反着戴的垃圾工、戴方形筒帽的各种手艺人。许多衣衫褴褛的孩子坐在门阶上,坐在路缘上,靠在拴马车的柱子上,像一群小兀鹫。有一个用跑步取暖的小孩——他和其他孩子一样,也是光脚——突然停住,吹口哨向一个孩子王尖声报警,孩子王挥舞着一束五花十色的印花布,朝着查尔斯跑过来,查尔斯当时正站在这一热闹的人生舞台一旁观望。

查尔斯连忙转身,闪进一条比较阴暗的街道。背后有个孩子跟着他,刺耳的嗓音唱着一首当年流行的粗俗民谣,其中不乏嘲弄的词句。

你为什么不回家,马默杜克勋爵,

跟我在一起吃一顿热腾腾的晚饭?

我们先干一杯香醇的浓烈黑啤酒,

然后再来猜谜语……

然后再来猜谜语……

查尔斯终于安全地摆脱了孩子们的歌声和带有嘲弄意味的歌词,但是这首民谣提醒了他: 伦敦的空气中还有另外一种成分——虽然不像煤烟那样有形,但它的存在和煤烟一样准确无误,罪恶的脂粉香气。这倒不是因为他不时可以见到一些可怜的妓女,她们看着他走过而不敢上前勾引(他的绅士风度形之于外,她们所要追逐的是比较低级的猎物),而是因为这座大城市藏污纳垢,大家互不知名,人人为所欲为,别人毫不在意。

莱姆是目光敏锐的小镇;伦敦是瞎眼的城市。在伦敦,谁也不会回头看他。他仿佛成了一个隐匿者,似乎自己不存在了,这给了他一种自由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是可怕的,因为他实际上已经丧失了自由,简言之,就像失去温斯亚特庄园一样。他失去了生活中的一切。一切都在提醒他,什么都没了。

一男一女匆匆从他身旁走过,他们讲法语,是法国人。于是查尔斯觉得自己真希望是在巴黎、是在国外……旅游多好。要是我能逃脱,要是我能逃脱……他低声自言自语,把这些话重复了十几遍。然后他晃动身子,表示对自己不切实际、过于浪漫、无责任心进行象征性的否定。

他走过一排马厩,当时的马厩还不是时下所见成排的小巧玲珑的时髦小屋,但它在嘈杂声中忠实地行使其本来职能: 马匹在这儿被刷拭擦洗,马车被拉出来,马匹被套在辕杆之间,马蹄之声,车夫一边清洗马车一边尖声吹口哨,一切都是为晚上的工作做准备。查尔斯的脑子里闪现出一个令人震惊的理论: 下层阶级私下里比上层阶级更快乐。激进分子硬要人们相信,这些下层民众在富人难以胜数的愚行之下呻吟,备受苦难,其实并非如此,他们更像是快乐的寄生虫。他还记得,几个月前曾在温斯亚特的花园里看见一只刺猬。他用手杖拨弄它,让它缩成一团。它全身的刺都竖了起来,他看到刺缝里藏着一大群受惊扰的蚤子。他有足够的生物学知识,不致对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产生厌恶,反而被这种现象深深吸引住了。他十分沮丧地看清了谁是刺猬: 他自己与刺猬无异,唯一的防卫手段是躺下装死,把全身的刺竖起来,把贵族情感竖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