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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后,他来到一家小五金店,站在外面,透过窗户看到柜台,看到戴圆顶高帽、系棉布围裙的店主正在数蜡烛给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小女孩抬头仰望着他,冻红的小手指把一便士举得老高,等他取走。

交易。做生意。他脸红了,想起了弗里曼先生要给他提供从商的机会。现在他终于看清楚了,那建议是对他的阶级的侮辱和蔑视。弗里曼应该明白,他是决不经商、决不当店主的。他本该在建议刚一提出时就冷冰冰地加以拒绝,可是对方是他的全部财源,他怎么能拒绝呢?这样我们就快要探究到查尔斯不满的真正原因了: 他感到自己是被人花钱买下的丈夫,是岳父手中的傀儡。且不说这样的婚姻在他的阶级里是一种传统,这种传统源远流长,过去的高雅婚姻只是一纸公众承认的商业合同,除了用金钱换地位的合同条文之外,夫妻任何一方都不必太把婚姻当回事。但是现在的婚姻是忠贞神圣的结合,举行基督教仪式是为了创造纯洁的爱情,而不单纯是为了获取实利。即使他玩世不恭,真想试一把,他知道欧内斯蒂娜是决不会允许纯洁的爱情在他们的婚姻中退居次要地位的。她的永恒标准是他必须爱她,并且只爱她一个。除此之外,当然还有其他条件: 他得到她的钱财必须对她感恩戴德,这等于在道义上受到讹诈而与她成婚……

他鬼使神差地来到一个街角。在一条昏暗的小街尽头,可以看到一座灯火通明的高大建筑的正面。此时他以为离皮卡迪利大街不远了,可是在深褐色峡谷尽头处的这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却在他的北边,他马上意识到自己已经失去了方向感,走到牛津大街来了……真可谓无巧不成书,弗里曼先生的大商店恰好就在牛津大街的这一段。他像是被磁铁吸引,沿着小街朝商店走去,到了牛津大街,以便看清这一黄色多层高大建筑的全貌(它的窗户最近刚换成平板玻璃)。店里摆满了棉布、各类织品、睡衣、布匹。有一些圆柱和刚用苯胺色料涂成的花饰,色彩十分浓烈,极富暴发户色彩,几乎要把周围的空气也染出颜色来了。每一件商品都有白色的价格标签。商店还开着,人流不绝。查尔斯试图让自己也走进店里去,结果彻底失败了。他宁愿做他身边蜷缩在门口的那个乞丐。

以前,他只觉得这家商店是个笑话,是澳大利亚的一座金矿,是现实中几乎不存在的一个地方。现在情况不同了,它已经变得力量强大,变成一部巨大的发动机,一个庞然大物,无论什么东西一接近它,都将被吸进去,碾成粉末。对许多人来说,即使是在那个时候,能站在那里,同时知道,那巨大的建筑以及其他与此相似的楼房,包括它所代表的财富和权力,轻而易举就可以成为自己的囊中之物,都会认为是得到了人间天堂。但是查尔斯站在对面的人行道上却闭上了眼睛,仿佛希望能永远把它忘掉。

可以肯定,查尔斯拒绝弗里曼先生提出的建议,其中含有卑劣的成分:一种纯粹的势利,听凭人们按祖先的信条对自己进行评判和摆布。也有懒惰的成分,害怕工作,害怕烦琐单调的日常事务,害怕把精力集中在细枝末节上。还有胆怯的成分,你可能已经注意到,别的一些人让他害怕,尤其是阶级地位比他低下的人。他一想到要与那些群集在商店橱窗前面和进出店门的黑影打交道,马上就感到恶心。那种情况是根本不可能的。

但是查尔斯的拒绝也有其高尚之处: 他认为把追求金钱作为人生的目标是不够的。他可能永远成不了达尔文或狄更斯,成不了伟大的艺术家或科学家。朝最坏处想,他可能成为一个半吊子,一个游手好闲者,一个只让别人工作而自己毫无贡献的随心所欲者。但是,他在这种一事无成之中却获得了某种古怪的瞬间自尊。选择一事无成——一无所有,只剩一身刺——是作为一个绅士的最后一丝清高,同时也差不多是最后的自由了。他的头脑突然变得很清醒: 如果我涉足那种场所,我这一辈子就彻底完了。

你可能会认为这种进退维谷的窘境是过去的事,我也不想为绅士阶级做特殊的辩护。在很久以前那个四月的傍晚,查尔斯在他悲观的想象中可能已经预见到绅士阶级将会消亡,到了一九六九年,绅士的确已经成为一个濒临灭绝的物种。死亡不是事物之所愿,它是事物的必然结果。但是死亡的是形体,物质是不灭的。持续不断更迭的形体,我们称之为存在,贯彻这一过程始终的是死后灵魂的某种生活。维多利亚时代绅士的最优秀品质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完美骑士和勇敢骑士,朝后面则演化为现代绅士,我们称之为科学家,因为那无疑是历史长河的流向。换句话说,每一种文化,无论它多么不民主或多么平等主义,都需要某种善于自省、道德高尚的精英,他们受某些行为准则的制约,这些准则中可能有一部分是很不合道德标准的,因此导致形体最终必然走向死亡,尽管它们秘而不宣的目的是善良的: 为精英们在历史上发挥较好作用充当或加固基础。

一二六七年的查尔斯满脑子是当时流行的法国式贞洁观念,把圣杯作为追求目标;一八六七年的查尔斯讨厌做生意;今天的查尔斯成了计算机科学家,对多愁善感的人本主义者开始觉察到自身已快成为多余的人而发出的惊呼充耳不闻。也许你看不出这三个不同历史时期的查尔斯之间有什么联系,但他们之间的确有一个联系: 无论过去或现在,他们都不把占有作为人生的目标,不管是占有一个女人的身体,还是不惜代价追求高额利润,或是拥有规定进程速度的权利。科学家也只不过是一种形体,终究是要被取代的。

这一切和《新约》有关在旷野受试探的神话有着永不过时的重大联系。凡受过教育有真知灼见者,必有自己的旷野;在其一生中的某一时间必将受到试探。他们拒绝试探也许显得愚蠢,但绝不是罪恶。为了继续进行你的学术教学工作,你可能刚拒绝了一个开展商业性应用科学研究的诱人建议。你最近的一次画展,销售情况可能不如前一次好,但是你还是决心保持自己的新风格。你可能刚做了一个决定,你的个人利益,你的占有机会,都无法使之动摇。因此,你千万不要把查尔斯的思想状态单纯看成是对无益的势利行为的条件反射。我们要以他的真实身份看待他: 他是一个正在奋力战胜过去的人,尽管他自己并未意识到这一点。

普通人都有维护个人身份的本能,但查尔斯所承受的压力要大得多,他已经积累了多年的思考、推断和自我认识。他的全部过去,他过去的最美好时光,似乎都成了他被要求付出的代价。他无法相信自己所追求的一切全都一文不值,不论他在实现现实与梦想统一的过程中遭受多大的失败。他曾追求人生的意义,非但如此,他相信——既可怜又无知,自己有时候还真看到了它的存在。他缺乏天分,无法把自己所领悟到的人生意义向别人叙说,这难道是他的过错吗?在局外观察者看来,他似乎是个半吊子学问家,是个没有什么希望的业余研究者,这也是他的不对吗?至少他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人生的意义是不可能在弗里曼先生的商店里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