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案

治安官把法庭设在一家杂货铺内,铺子里弥漫着一股奶酪味儿。男孩坐在自带的小马扎上,蜷缩在挤满了人的屋子后面。他心里可清楚了,自己闻到了奶酪味儿,还嗅到了其他更多的味儿。他坐在那儿,看见一排排的货架上密密麻麻地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铁皮罐头,矮墩墩的,看上去挺结实的。他偷偷地认着罐头上的商标贴纸,搞不懂那些歪扭字母的意思,只认得贴纸上猩红色的熏肉和银白色条纹的鱼——他心里可清楚了,自己闻到了奶酪味儿,五脏六腑里还闻到了罐装肉的味儿,它们一阵阵地飘过来,断断续续的。这种短暂飘来的味儿与另一种永久不散的味儿——一点点的恐惧味儿和恐惧感——混杂了起来。这种恐惧味儿和恐惧感,大多是因为内心的绝望和悲伤,是因为那古老的血脉又偾张了起来。他看不到法官座位前的审判桌,那儿站着父亲和父亲的仇人。我们的仇人,他在绝望中想着,我们的仇人!我们俩的共同仇人!我要站在父亲一边!他倒是能听见他们说话的声音。是两个人说话的声音,那是法官和父亲的仇人在说话。父亲到现在还没有说过一句话呢。

“你有什么证据呢,哈里斯先生?”

“我说过了。他家的猪跑进了我家的玉米地。我逮住了,还给了他。他家的猪圈关不住猪。我跟他说过,还警告过他。第二次,我把猪关进了我家的猪圈,他来要猪的时候,我给了他很多铁丝,让他把猪圈补一补。第三次,我把猪给扣下了,就没给他,我骑马去了他家,只见那卷铁丝被扔在院子里了。我对他说,如果给我一块钱的赔偿费,我就把猪还给他。那天晚上,来了一个黑鬼,手里拿着一块钱,把猪给领走了。这个黑鬼我不认得。他说‘他让我给你捎个话,木头干草,见火就着。’我就问‘你说什么呀?’‘他让我给你捎个话,’黑鬼说,‘木头干草,见火就着。’那天晚上,我家的谷仓就着火了。牲口都救出来了,但是谷仓没有了。”

“那个黑鬼在哪儿?你能找到他吗?”

“那个黑鬼我不认得,我说了。我不知道他后来去哪儿了。”

“可是这不能算证据。难道你看不出这不能算证据吗?”

“把那个男孩叫过来。他知道的。”有一会儿,男孩也以为那个人说的是他哥哥。后来哈里斯说:“不是他。是小的那个。是这个男孩。”男孩蜷缩在那儿,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像他父亲一样瘦小结实,褪色的牛仔裤上打满了补丁,穿在他的身上太小。他长着一头直立而蓬乱的棕褐色头发,灰色的眼睛里透着野性,宛如风暴前翻滚的乌云。他看见审判桌前坐着的那些人了,个个板着一张阴冷的脸。那最后一张脸就是法官了,只见他身穿破旧的无领上衣,头发花白,戴着眼镜,正招手让他过去。他光着脚,脚底下却感觉不到地板的存在。一张张阴冷的脸朝他看过来,他似乎走在了透明的重压下。父亲,穿着一身黑色的周日礼服——这身行头不像是来参加庭审的,倒像是来搬家的——僵硬地站在那儿,甚至连看也没看他一眼。他想让我撒谎,男孩心里想着,又一次感受到了那种强烈的悲伤和绝望。我只能撒谎了。

“你叫什么名字,孩子?”法官问。

“萨多里斯·斯诺普斯上校。”男孩小声回答。

“嗯?”法官说,“大声点儿。萨多里斯上校?我想在这个国家,无论谁取萨多里斯上校这个名字,他都会情不自禁地讲真话的,是吧?”男孩没有吭声。仇人!仇人!他心里想着。有一会儿,他甚至看不清,看不清法官的表情是友好的,也没有发现法官是用厌烦的语气对那个叫哈里斯的人说话的。他说:“你想让我审问这个孩子吗?”但是他能听见,在随后漫长的几秒钟内,拥挤的小屋内鸦雀无声,只有平静而专注的呼吸声。他好像是从葡萄藤的末梢儿荡了出去,越过了一道山涧,荡到了秋千的最高点时,立刻被睡眠中的地球引力绊住了,在这短暂而又漫长的一瞬间,时间也处于失重的状态。

“不是!”哈里斯暴跳如雷、气急败坏地说道,“见鬼去吧!让他从这儿滚出去!”时间,这个液体的世界,此时此刻又在他的脚底下奔流了。各种声音又回到了男孩的耳边,夹杂着奶酪味儿和罐装肉的味儿,还带着恐惧和绝望,以及那与生俱来的古老的悲伤。

“这个案子结了。我们找不到不利于你的证据,斯诺普斯,但是我想给你一个忠告——离开这个地方,不要再回来了。”

他的父亲第一次开口说话了,声音冷漠刺耳,语气平淡刻板,毫无重点。“我是要搬走的。我可不想老待在这个地儿,这帮人——”他说出了一串不堪入耳的粗言恶语,但不知道骂的是谁。

“行了。”法官说,“赶上你的大车,天黑前离开这个地方。审案结束。”

他的父亲转身离去。他跟在那僵硬的黑礼服身后。身形瘦小的父亲走起路来不太利落。三十年前他骑在一匹偷来的马上时,南军的守卫用枪弹打伤了他的脚后跟。这会儿,走在前面的变成了两个人,他的哥哥不知道什么时候从人群里冒了出来。他的个头和父亲差不了多少,但体型稍大,那嘴巴里不紧不慢地嚼着烟叶。他们从两排脸色阴冷的人面前经过,走出了杂货店,穿过了那条破败的走廊,下了松松塌塌的台阶。几只小狗和半大的孩子们笼罩在温暖五月的尘土中。他从孩子身边经过时,听到了一声咒骂:

“纵火犯!”

他的眼睛又一次看不见东西了,脑袋一阵晕眩。红色的薄雾中出现了一张脸,如同月亮一般,但是比满月时的月亮还要大。这张脸的主人个头只有他的一半。他向红色薄雾中的那张脸扑过去,没有感觉到自己被打了,也没有感觉到自己被人推搡,那脑袋就一下子撞到了地上。他挣扎着爬起来,又扑了上去,这次还是没有感觉自己被打,也没有闻到血腥味儿。他又挣扎着爬起来,只见那个男孩早已撒腿跑了。他正要迈步追赶时,父亲一把把他拉了回来,那个冰冷刺耳的声音在耳旁响了起来:“走,到车上去。”

大车停在马路对面的槐树和桑树林里。两个粗胖的姐姐穿着周日的礼服,母亲和姨妈一身印花布衣,头戴着太阳帽,都已经坐在车上了。她们的身边和脚下,是那些经历了十几次搬家留下的破烂家当。男孩对这些物件儿无比熟悉:破旧的炉子、破烂的床和椅子、镶嵌着珍珠与贝壳的时钟。时钟是母亲的嫁妆,指针早已不走了,时间定格在被忘却了的某年某月某日的两点十四分。母亲刚才还在流泪,看见他时,用衣袖在脸上抹了一把,然后从骡车上走下来。“回去。”父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