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第2/10页)

新年元旦那天,她没来上工。我忙着干这干那,还得做饭。西蒙也不在。他是去参加除夕晚会的,离家时穿了最好的衣服,圆顶硬礼帽、圆点丝巾、双色皮鞋上罩着鞋罩,还有猪皮手套。可是他直到第二天傍晚才冒着纷飞大雪回家来。他全身肮脏邋遢,绷着脸,两眼通红,金黄色的短须处还有抓痕。这是我第一次得以好好瞧瞧他毫无节制胡来的本性。只见他从悄无声息的飞雪中吃力地爬上后门廊,在砖地上踹干净鞋子,又用扫把扫了扫,接着便露出一张满是条痕的脸,仿佛刚从荆棘丛中钻出来似的,再把圆顶硬帽放到椅子上,帽子已经有个大洞。幸好妈看不见他,不过她知道事情有点不妙,提高嗓门问话。

“唔,没事,妈。”我们对她说。

为了不让妈听懂,他用俚语告诉了我一个荒诞无稽的故事:他在韦尔街的高架火车月台上,遇上了一对醉鬼,两个凶神恶煞般的爱尔兰人,一个抓住他的衣领往下猛一拉,用衣服缠住他的双臂,另一个按着他的头,把他的脸直往栏杆上的铁丝网上撞,最后还把他推下阶梯。他这故事我压根儿就不信。它根本没有讲清这一天一夜他到底在哪里。

我对他说:“你知道,莫莉·辛姆斯今天没来上工。她本来说今天要来的。”

他没有打算要抵赖,承认他是和她在一起。他毫无生气地坐在那里,精疲力竭,身上那套最好的衣服弄得又湿又脏。他叫我帮他烧水洗澡。他脱掉衬衣,背上露出了更多皮肉抓破的地方。他不管我对这有什么想法,只是既不夸口也不埋怨地告诉我说,他是今天一清早跑到莫莉·辛姆斯的住房里去的。和两个醉汉大打出手也是事实,不过那是他在晚会上喝醉之后。那一道道伤痕全是她抓的,而且一直干到天黑她满足了才放他走;这以后,他又在风雪中误进了黑人区。他掀开被子上床时,对我说,我们得把莫莉·辛姆斯辞掉。

“你这‘我们’两字是打哪儿来的?”

“要不,她会以为她是这里的主子哩。那女人真是个野猫子。”

我们是在我们那破旧的小房间里,多层发硬的墙纸鼓出一个个气泡,自由自在的雪片频频落在窗上,在窗台上越积越厚。

“她打算要在这儿搞出个名堂。她已经告诉我了。”

“她告诉你什么?”

“她说她爱我。”他咧嘴惨笑说,“她真是个发疯的骚货。”

“什么?她都快四十了。”

“那又有什么关系?她是个女人。是我去找她的。我跨上去以前并没问她几岁。”

就在那个星期,他把她给辞掉了。

吃早饭时,我注意到她老是看着他那抓破的脸。她长得瘦瘦的,有点像吉卜赛女人,一脸精明泼辣的样子;兴致好时,她还能和颜悦色,在她心里不痛快绷着脸时,她也根本不在乎有谁看见,顾自让那双锐利的绿眼珠含着冷笑。她并没有使他感到窘迫不安,他已经认定她是个让人讨厌的女人,她也立刻明白,他决意要把她撵走。她是个饱经沧桑的女人,受过不少苦,吃过不少亏,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从华盛顿到布鲁克林[11],又到底特律,以及别的一些你永远不会知道的地方,在这儿镶了金牙,在那儿脸上挨了一刀,可她独立惯了,从来不乞求同情,也从来没人给过她同情。西蒙辞退她之后,雇了个叫萨伯伦卡的波兰老太太,她是个寡妇,始终讨厌我们,爬楼梯很慢,嘴里老是嘀咕着什么,一脸横肉,身体肥胖,脾气坏,假虔诚,烹调技术也很糟糕。可是我们兄弟俩很少在家。她上工没几个星期,我甚至连晚上也不回家了,辍了学,改去埃文斯顿工作,就住在那儿。有一阵子,我沿着一条穿过有钱人住的市郊的特殊路线——高地公园、凯尼尔沃思,还有温内特卡——推销商品,是个以高贵家庭为对象、专卖奢侈品的售货员。这份工作是那位鞋部主管介绍给我的,他在埃文斯顿有个商界朋友,请他推荐一个人,他便推荐了我。这位伦林先生是个体育用品商,我走上前去,好让他看个仔细。

“他是哪儿来的?”他问道,此人冷若冰霜,毫无表情,自说自话,喜怒不形于色,腿长长的,衣着时髦,看样子像个苏格兰人。

“西北区来的。”主管说,“他的哥哥在楼上做事。他们兄弟俩都很能干,机灵。”

“是犹太人吗?”伦林先生问,仍以喜怒不形于色的目光看着主管。

“是不是犹太人?”主管问我,他早知道答案,只不过把问话传给我。

“我想是的。”

“啊,”伦林说,这次是对我,“嗯,在北岸那边,他们不喜欢犹太人。不过,”说着他露出一丝冷淡的微笑,“有谁能让他们喜欢呢?他们几乎什么人都不喜欢。不管怎么样,反正他们决不可能知道。”他又转向主管说,“嗳,你认为能使这孩子有魅力么?”

“他在这儿干得很不错。”

“北岸那边强行推销的方法用得多一点。”

我想,这种审查恐怕跟准备卖身当家奴,或者女儿被娘送到老鸨那里去学当妓女时受到的一模一样。他要我脱去上衣,好让他看看我的肩膀和臀部,我正要对他说去你的吧,他却说我的身材正符合他的要求,于是,我的虚荣心比自尊心产生了更大的影响。他然后对我说:“我要把你安排在我的鞍具商店里——卖骑装、马靴,以及城里人去度假牧场穿戴的装束和时装玩意儿。你在学生意的时候,我给二十块周薪,学成之后,给你周薪二十五块,外加佣金。”

我当然接受,我赚的钱将比西蒙还要多。

我搬进了埃文斯顿的一座学生公寓,我的衣着很快就成了公寓里最神气的。也许,我得说我的工作服,因为是伦林先生和伦林太太要我穿得这么体面的,实在是他们要我成为一个穿着讲究的人。他们给我预支薪水,还亲自给我挑选花呢衣服、法兰绒裤子、方格呢披风、丝绸领带、运动鞋、墨西哥式的编网皮鞋,还有衬衣和手帕——一切都为了能博得一个通常有英国癖好的高雅顾客的好感。等我把这地方弄清楚之后,我并不怎么喜欢,可是起初的时候,由于太激动,太热情,没看清楚。我穿着讲究的衣服,工作在从没见过的最令人激动的玻璃门窗里面,这家时髦的商店坐落在一条绿树成荫的大街上,在西部的树木下,离伦林那专卖渔具、猎具、野营、高尔夫球及网球用品、独木舟和舷外发动机的总店只有三步之遥。

现在你该明白,我为什么说我不得不对自己的社交才能感到惊奇了;我突然在这一行上信心十足,成绩显著,我能对那班有钱的女孩子、在乡村俱乐部活动的人以及大学生,讲得头头是道,语气坚定,一只手里拿着货给人看,另一只手上夹着装有香烟的长烟嘴。因而,伦林不得不承认我已克服了所有预见到的困难。我还得学会骑马——学的钟点不太多,学费很贵。伦林并不想要我成为一个骑术高明的骑手。“这有什么必要?”他说,“我卖这些精制的猎枪,可我自己一辈子也没打过一只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