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第2/10页)

而我——女人们总说我对人生缺乏更深一层的认识。我既不懂得它对人的损害和折磨,也不懂得它给人的狂喜和荣耀。我身体不弱,心中也无忧无惧,但看起来总不够坚强,不能成为一个与生活较量的高手。旁人都向我展示他们的成就,所有权和专利权,天堂的欢乐和地狱的痛苦,他们勘探所得的标本——往往是一起涌在他们的脸上——同时他们,尤其是女人,总说我太无知。此刻,伦林太太正在威吓我,嚷嚷说我是傻瓜的儿子,她坚信我一出大门就会被踩得粉碎,在生存斗争中会被碾成肉酱。听她说来,我天生就是个过舒适生活的,早上从一张松软的床上起来,然后就去享用丰盛的早餐,蘸着蛋黄吃面包,抽着雪茄喝咖啡,舒舒坦坦沐浴在阳光中,既无忧虑也无污点。世界上有这样一班好心人要我,要是我拒绝了这样的好机会,等待我的必将是默默无闻的一生,我一定会落到坏人的手中。我尽量不去否定这番话中的真理。我一向尊重女人的威力,知道该怎么办。

不过,对这件事我要求给点时间让我考虑一下,我也应该可以考虑得很周到,因为天气十分宜人,利于思考——这是个晴朗的初秋日子,是打橄榄球的好天气,淡黄的翠菊在清新的空气中吐艳,传来赛马下注的喧闹声,还有马道上清晰可闻的马蹄声。

我请了一下午假,去请教艾洪。

艾洪又开始时来运转,他开设了一个新办事处,把他的大本营从弹子房搬到对街的一套房间,从那儿他可以继续密切注意弹子房的一切动静。这一变迁使他显得有点自私自利;还有一件事是有个女人爱上了他,这使他精神大振。他已恢复出版为困居者编印的那份油印报纸。他的一位读者,一个叫米尔德丽德·斯塔克的残疾姑娘爱上了他。她不是青春少女,已有三十岁左右,体态粗笨。她的头脑由于生活煎熬有所削弱,但依然生气勃勃,头发、眉毛粗浓乌黑。她写诗和艾洪那些激励人的诗章相互应和,最后还要自己的妹妹送她来艾洪的办公室,当众大吵大闹,直到艾洪答应让她为他工作,才肯离去。她不要任何工资,只求他把她从闷得无聊的家居生活中解救出来。米尔德丽德双脚残疾,穿着矫形鞋,这使得她行走非常不便。我后来才知道,米尔德丽德这样的人,感情极易冲动,而且非常强烈,而当这种感情碰了壁反弹回来,由于淤积在心头,脸都会憋得黑黝黝的。至于她的外貌,我已说过,她体态粗笨,眼珠黑色,皮肤暗无光泽。囚身家庭,囿于居室,从一个残疾女孩长成一个残疾妇女,经过这样的腐朽,这样的折磨,也就不能不使人变得心情忧郁,沉默寡言,一肚子坐久产生的怨愤。从未在窗口露出过一张称心如意、并非不满足的脸。

可是米尔德丽德不甘心一辈子躺着,慢慢死去,尽管她一直没能消除那人近中年、阴沉愁苦的容貌,那像是一个被迫静坐、失去孩子或者被男人欺骗的女人的脸色。虽然由于她对艾洪的爱(艾洪也由着她爱)使这种脸色有所抑制,但要想消除是不可能的。开始时,她一星期来两三次,替他打打信件,后来成了他的专职秘书,还有别的角色——他的佣人和知心女友。真像《圣经》上说的那种“您的女仆”。为他推轮椅时,由于自己一拐一拐地只能拖着脚走,她也得靠轮椅的支撑。艾洪坐在轮椅上,觉得伺候周到,十分满意。他看上去脸色严肃,甚至有点不耐烦,其实恰恰相反。我发现他的神情犹如一只雄鸡,我指的是那种雄性的锐气和阳刚,坚硬结实的肌肉,充血的鸡冠,痉挛地抽动,扬扬得意,目空一切,容光焕发,垂下的翅膀淫猥地拍动着。

啊,作了这番比喻之后,还有别的一些情况也必须加以正视。虽然有些糟糕,但情况确实如此。人类毕竟没有那么简单,并不是用一根棍子在地上画的一条直线,而是一具有无数圆盘耙片的大耙。他有股锐劲,可也不能不提一提他那瘦弱的容颜,衰老枯干,色如死灰,再加上那新居的简陋。有的时候晦暗,有的日子冷冰冰,既阴暗又破旧——还有那条街道,冷清、昏暗、毫无生气,真是糟透了。有的只是生意上的幻想美梦,企望的畸形生长,可怕,险恶,既有添油加醋的传说,也有破绽百出的新闻,星星点点,到处遍布,充满谎言,既有事实依据,也有信口开河。

据大伙所知,对蒂莉·艾洪来说,米尔德丽德是可以接受的。艾洪的威力对蒂莉是如此之大,要她认为艾洪错了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此外,你还得考虑人们的这样一种境况,它对人的强压就像把鞋撑塞进鞋子一样。对蒂莉来说,鞋撑就是艾洪作为残疾人的特殊需要。她已经习惯于忍气吞声。

总之,在我登门向艾洪请教时,他的情况就是如此。我发现他太忙,顾不上关心我的事。我给他讲述事情的经过时,他不断地朝街上张望,接着要我推他上厕所,我照办了。像往常一样,轮椅的轮子还是吱嘎直响,需要加油。他的全部答话只是:“哦,这是很少有的事。这提议很好。你天生是个幸运儿。”他对我的事连一半心思也没用上,以为我只是来告诉他伦林夫妇要收养我的消息,而不是我正在考虑回绝。当然,他的心思是在他自己的事情上。要是我想找个例子来说明,一个人怎样渐渐粘住别人,然后被吸收进一个家庭,只消看看米尔德丽德·斯塔克就行了。

我在闹市区游荡完那个下午,当我在埃夫曼餐馆一面吃着肝馅三明治,一面闲望着迪波恩街角那些在卖艺的失业乐师时,发现一个叫克拉伦斯·鲁勃的家伙从窗前走过,我忙用戒指敲敲玻璃橱窗,他这才注意到我,进店叙谈起来。我认识这位克莱恩学院的鲁勃,他曾在那儿的艾纳克酒吧主办过一个棒球普尔[4]。他话虽不多,但尽讲脏话,面容光净,臀部肥大,额上留着缓慢滑动、油光雪亮的亚述人式刘海,穿着软胸式外套,丝绸衬衫,系着黄色丝绸领带,衣服是灰色法兰绒的。他朝我上下打量了一番后,看出我混得还不错,不像那班大萧条期间的乐师和其他食客,我们便相互询问起对方的情况来。他和一个手头有点钱的堂寡嫂合伙在南岸开了一家小铺子,专卖台灯、画、花瓶、钢琴盖布、烟灰缸之类的小摆设。因为在经济大萧条前,他的堂兄和这位堂嫂一直为几家大饭店搞内部装饰,两口子的生意做得很不错。“这生意很赚钱,是一种容易发财的行当。人们为了装饰得与众不同,很肯花钱。这是宗让人眼花缭乱的买卖。因为,要是他们懂行,可以在廉价商店里买到大批这种便宜货,可是他们不相信自己的眼光。这是桩赚女人钱的买卖。”他说,“你得懂得怎样吊她们的胃口。”我问他混在这班乐师堆里干什么。“乐师,我的傻瓜,”他说。他刚才是去本汉姆大楼看一个人,此人发明了一种专供浴室用的橡胶漆,这种防水产品,再加上他堂寡嫂和饭店的关系,可以使他发财。这种漆可以使墙壁不受腐蚀,水浸损不了泥灰。发明人刚开始投入生产。鲁勃正准备亲自外出兜售,因为这买卖有大钱可赚,因此他说,他们需要有个人在铺子里顶他的位子。既然我在接待阔绰时髦的顾客方面有经验,顶他的位子再适当不过了。“我再也不想让那班混蛋亲戚在我身边了,他们尽惹我生气。如果你有兴趣,就提出来研究一下如何安排。要是你乐意,咱们就谈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