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艺术与认知(第2/9页)

就像我在“艺术与人生观”中提到的,绘画的其他一切元素,例如主题、题材、构成,都是为了表现艺术家的人生观。但就现在的讨论而言,风格是最重要的元素:它决定了艺术被限于一种怎样的形态内,使用何种视觉手法,才能表达和影响人的意识总和。

我现在想不加评论地引用我个人遇到的一件事。我十六岁那年的夏天参加过一个人的绘画课,假若他能够在当时的环境中生存下去,他一定会成为一位伟大的艺术家。但我很怀疑他能否活得下去(因为那是在俄国)。尽管是在当时,他的绘画就已经相当令人钦佩。他会停止整个班的教学,手把手地教我们画一条曲线:他告诉我们每一条曲线都必须被分割成数段相交的直线。我爱上了他的风格;如今依旧。现在我终于知道了原因。我当时(和现在)感受到的不是“这适合我的口味”,而是“这就是我”。

作为一种艺术形式,雕塑相比绘画就要更受限一些。它利用艺术家对人形的把握表达他的存在观,但是这仅限于人形。(关于雕塑的方式方法,请参见《大理石中的形而上学》,作者是玛丽·安·舒尔斯[1],刊载于《客观主义者》杂志,1969年2—3月刊——原注。)

雕塑需要关注两种感官,视觉和触觉,所以雕塑限于表现一种与人的感知不同的三维图像:无色的三维体。雕塑在视觉上给观者提供抽象感官;但在触觉上,雕塑就全然是实体感官,于是雕塑便被限制于实体存在的范畴中。在众多雕塑中,唯有人形可以表现形而上学的内涵,至于动物雕塑和无机的静物,则很难表现任何东西。

就精神认识论而言,正是因为触觉在雕塑中是必需的元素,表面纹理才在雕塑中显得尤为重要,纹理几乎可以将伟大的雕塑家与平庸之辈区分开来。各位读者可以看看米罗的维纳斯[2],或者米开朗琪罗的名作圣母怜子雕像[3],皮肤柔软、润滑、怡人的弹性都在坚硬的大理石上体现了出来。

值得一提的是,雕塑几乎已经灭亡。它的黄金年代出现在古希腊,那个哲学意义上以人为中心的文明。当然,雕塑的复兴可能会随时发生,但它的未来极大程度上取决于建筑的未来。这两类艺术唇齿相依;雕塑面临的一大问题就是它的最有效作用之一就是在建筑中充当装饰。

我不想再涉及建筑的讨论——相信读者一定明白我希望你们参考哪本书。[4]

我们还要提提音乐。

音乐和其他艺术形式最根本的不同点就是音乐给人的感受好像与人正常的精神认识论过程相反。

其他的艺术形式都会创作一个实际的物品(即人的感官可以感知的事物,例如书或绘画),而后精神认识论过程便从对物体的感知进展到对其含义的概念化理解,再到对其基本价值观的评判,再到一种情感。所以其模式是:感知——概念化理解——评判——情感。

而音乐中涉及的模式则是:感知——情感——评判——概念化理解。

音乐给人的感受就好像它能够直达人的情感层面。

对于无论是关于存在还是关于美学的情感来说,对音乐反应中涉及的精神分析论过程都是自发的,故会被感受为一个单一的、瞬间的反应,快得令人还未来得及识别它的步骤。

不过(某种程度的)自我分析还是可以探究思维在倾听音乐时的工作方式的:它激发了一些潜意识内容——图像、行为、景象、实际或想象的经历——这一切杂乱无章地流动着,毫无方向可寻,短暂而随机,它们合并、变化、幻灭,好像梦一样。但是,实际上这种流体是具有选择性和一致性的:潜意识内容内含的情感和音乐表现的情感是相同的。

人在潜意识中(即暗中)知道他不能无缘无故地体会到一种情感。当音乐激发了一种情感状态,而又缺乏一个外部存在的受体,人的潜意识就会寻找一个内部的受体。这个过程很难用语言描述,不过可以用如下的句子大致勾勒出来:“如果……我会有这种感觉。”如果我在春日清晨的美丽花园里……如果我在一个金碧辉煌的舞厅中舞蹈……如果我看到了我的爱人……“如果……我会有这种感觉。”如果我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与暴风雨搏斗……如果我在攀登悬崖峭壁……如果我面对着戒备森严的街垒……“如果……我会有这种感觉。”如果我在翻越那座山峰……如果我沐浴着明亮的阳光……如果我战胜了那片路障……就好像在不久的将来……

这个现象中有三个值得注意的方面:(1)它是由故意暂止人的意识思考,并交由情感引导而导致的;(2)潜意识内容之所以飘忽,就是因为没有一个单一的图像可以总结音乐的含义,故思维需要寻找一系列图像,摸索它们的共同点,也就是摸索情感抽象概念;(3)情感抽象的过程,即用事物激发的情感来将其分类的过程,就是一个人形成人生观的过程。

人生观是形而上学的雏形,一种对于人以及对于存在的潜意识的整体感性评价。人就是通过基本情感——他的形而上学价值判断产生的情感——来对音乐做出反应的。

音乐是不能讲故事的,它不能表现实体,不能传达某个现实的存在,比如宁静的乡村或者海浪滔天的洋面。一首被命名为“春之歌”的曲子,它的主题其实不是春天,而是春天在作曲家心中激发的感情。即便是那些知性上很复杂的抽象概念,例如“和平”、“革命”、“宗教”,对于音乐来说都过于细枝末节了,过于与“实体”相关,以至于音乐无法表达。遇到如上的主题,音乐所能做的只有传达宁静、抗争和喜悦的情感。李斯特的“水面上行走的圣弗朗西斯”[5]是由一个特定的传说生发出来的,但是它实际上却用十分精妙绝伦的手法传达了奋斗和胜利的情感——至于是谁做的、又为谁而做,就需要每一位听者来揣度了。

音乐表达情感,听者只能理解,不能感受;人感受到的只是一种暗示,一种遥不可及的、相互分离的、非人性化的情感——直到它与一个人的人生观结合。但是由于音乐的情感内含不是由概念传达的,也不是由存在引发的,所以人会以一种神奇的、隐秘的方式感受到音乐传达的情感。

面对人生观截然不同的听众,音乐却能传达同类的情感。人们会不约而同地认为某段音乐是快乐的还是悲伤的,热烈的还是庄严的。但是尽管如此,尽管人们大体上会因某段音乐体会到类似的情感,它们对于情感的评判,即他们对情感的感受,还是可以大相径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