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走进饭厅去的经过,对他真像一场恶梦。一忽儿停顿,一忽儿绊住,一忽儿猛冲,一忽儿蹒跚,有些时候简直像是寸步难行了。可是他到底走到了目的地,在她身旁坐了下来。一大排刀叉叫他着慌。它们充满了不可知的危机,他眼睁睁地望着它们,着了迷,直到它们的耀眼的光辉变成一片背景,在这背景上出现一连串水手舱里的情景:他跟伙伴们坐着,用出鞘的刀子和指头在吃腌牛肉,或者用七凹八凸的铁匙,从小盘子里舀豌豆浓汤喝。鼻孔里闻到的是坏牛肉的臭味,耳朵里听到的是那些吃东西的人们的响亮的咀嚼声,伴随着船骨和舱壁的叽叽嘎嘎的声响。他看他们吃着,心想他们吃的样子真像猪。啊,他在这里可得当心些。他不能弄出声音来。他要自始至终留神才是。

他朝席上的人们望了一眼。他对面是阿瑟和阿瑟的弟弟诺曼。他们是她的亲弟弟,他提醒自己,因此不禁对他们发生了好感。这一家人多么相亲相爱呀!他脑海里刷地出现了她母亲、那会面时的一吻以及母女俩互相勾着胳臂朝自己走过来的情景。在他自己的天地里,父母跟子女之间就没有这种亲热表现。这说明了他上面的社会在生活里达到了什么高度。他对他们那个社会还只短短地瞥了一眼,这是他所看到的最出色的一点。他赏识这一点,深深地感动了,心里感到亲切的共鸣,不禁陶醉了。他一辈子老是渴望着爱。他的本性渴望着爱。这是他生来具有的欲望。然而他却始终得不到爱,只落得把自己弄得冷酷无情。他一直不知道自己需要的正是爱。如今他还是不知道。他仅仅看到了爱的具体表现,感到刺激,认为爱真是美好、崇高而了不起罢了。

他很高兴,摩斯先生不在座。要跟她、她母亲、她弟弟诺曼打交道,已经够他麻烦啦。他跟阿瑟可多少已经熟识了。他相信,要是她父亲也在场,他准会受不了的。他自以为,一辈子从没这样辛苦过。跟这相比,最艰苦的苦工也等于儿戏啦。他额角上冒出一颗颗小汗珠,一下子得干那么许多不习惯的事,叫他吃力得衬衫都汗湿了。他不得不用以前从未用过的吃法来吃东西,使用陌生的餐具,偷偷地东张西望,看别人的样来学做每一桩新的事,还得接受种种印象,它们像潮水般涌来,得在心里加以注解并分类;他感到一阵对她的渴望,这种渴望是一种麻木而痛苦的不安情绪,叫他烦恼;他感到有股欲望,驱使他设法打进她的生活圈子,他放纵自己再三地胡思乱想,凭空计划着怎样来接近她。还有,当他偷偷地瞧着对面的诺曼或者别人,想弄清楚在哪种情况下该用哪把刀或哪把叉时,他脑子里就马上记住了那个人的容貌,自动地努力估量他们,猜测他们是干什么的——这一切全是联系着她来进行的。再说,他还得讲话,倾听别人对他说的话和大家交谈的话,还得在必要时回答人家,时时约束自己那张惯于信口乱讲的嘴。麻烦之又麻烦的是那个仆人,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肩旁,真是个不断的威胁,像一头可怕的司芬克斯,提出了谜语和难题,要他马上解答。这顿晚餐从头到尾,他老是想到洗指钵,弄得很是苦恼。足足有好几十次,他没来由而一个劲地思量着它们什么时候才会出现,它们究竟是什么样儿的。他听到过这种玩意儿,现在,迟早不出几分钟,他就会看到,跟这些使用它们的高贵的人们坐在一桌——啊,他自己也要使用呢。可是最重要的问题,深深地藏在他头脑里、可又老是浮在表面上的问题是:对待这些人,他的举止应该怎么样。他应该采取什么态度?他不断焦急地拚命考虑这问题。有个懦弱的想法是,他该装模作样,串演一个角色;可是还有些更懦弱的想法来警告他,走这条道路是要失败的,他的天性不适宜这么干,结果准会闹笑话。

这顿晚餐的前一半时间,他尽盘算着该采取什么态度,因此十分沉默。他不知道这一来推翻了阿瑟前一天所说的话,那时候,她这位弟弟宣布说,要带一个野蛮人回家来吃晚饭,叫他们别惊慌,因为他们会发现这野蛮人是挺有趣的。马丁·伊登当时可压根儿想不到她弟弟竟会忘恩负义,干出这种恶作剧——尤其是多亏了他自己,才把这一位弟弟从一场不愉快的吵架中解救出来。因此他坐在桌旁,恼恨自己竟这么格格不入,同时又被周围发生的一切事弄得心醉神迷。他生平第一次感到吃东西不仅仅是一种有实际效用的行为。他不知道自己吃了些什么。总之是吃的东西就是了。他的爱美的心理在这席上得到了餍足,在这里,吃东西是一种审美的行为。它也是一种属于精神活动的行为。他的心灵被打动了。他听到别人在讲他自己一懂也不懂的话,还有些话他只在书本上看到过,他以前认识的男男女女,智能都不够高超,讲不出这种话来。他听到这样的话从这了不起的一家人,她一家人的嘴里随随便便地说出来,直乐得心花怒放。书本上的幻想、美、勃勃的生气都变成真实的了。他踏进了一个难得的幸福境界:好像看到自己的梦想从幻想之乡的角落里溜出来,成为事实。

他在生活里从没处身于这样高的境界,因此有意退居幕后,只顾聆听、观察、欣赏,沉默寡言,只用单音字来作答,对她说“是,小姐”或者“不,小姐”,对她母亲说“是,太太”或者“不,太太”。他把海上生活中养成的习惯硬自抑制下去,总算没有凭着冲动对她的弟弟们说“是,长官”或者“不,长官”。他觉得这么说是不得体的,等于不打自招地承认自己是低人一等的——要是想赢得她,那就千万不能这么做。再说,他的自尊心也不允许他这么做。“天哪!”有一回,他心里嚷了一声,“我跟他们一般强,要是说他们真懂得许多我不懂的事,那反正我也有点东西可以教给他们!”一转眼工夫,她或是她母亲一叫他“伊登先生”,他可就忘了自己那咄咄逼人的自尊心,乐得容光焕发,心里暖烘烘的。他是个文明人,正是这么回事儿,跟他在书本上看到的人们肩并肩地坐在一起吃晚饭。他自己也钻进了书本,在一本本装订好的书籍的印着字的书页中冒险。

虽然他一方面推翻了阿瑟所说的,看上去与其说像一个野蛮人,还不如说像一头温柔的羔羊,另一方面却在脑子里拚命寻找一条行动的道路。他不是温柔的羔羊,他的好胜的性格绝对不容许他当配角。他只在万不得已的时候才说话,那时候,他的话可又像他走到饭桌边来时的情形一样,老是一忽儿急促,一忽儿停顿,在他那多种语言的词汇里搜索着字眼儿,有些字眼儿,他明知道很恰当,可是怕咬不准字音,因此盘算着到底用不用,还有些字眼儿,他明知道对方不会了解,或者是粗俗、刺耳的,他就干脆不用。同时他可始终被这种感觉所苦恼着:这样小心翼翼地挑字眼儿,把自己搞得真像个呆子,使自己没法表达心里的想法。再说,他热爱自由,这跟这种约束起了摩擦,就像他的脖子跟那桎梏般的浆硬的领子起了摩擦一样。这还不算,他相信自己不可能这么坚持下去。他生来富于思想和感情,他的创造精神是狂放不羁而迫不及待的。他心里有些想法或者感触,像在分娩时的阵痛中挣扎着,要求具体地表达出来,于是他立刻被它控制住了,忘了自己,忘了自己当时在哪里,那些过去惯用的字眼儿——他熟悉的语言工具——就漏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