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世界里唯一的想法”(第4/7页)

海曼常把世界诗歌节跟亚历山大的灯塔做比较,说:“我们是一个启明的先例。”要是说这话的人是我,诗人们准会因为我的傲慢狠狠地揍我一顿,而海曼说什么都行,还能经常把众人逗乐。他对约瑟夫·布罗茨基的模仿简直出神入化,一样的口音,天籁般的朗诵。倘若布罗茨基听到,应该也会大笑起来。许多国际国内诗人曾在海曼位于西海大坝的公寓里享用晚餐。公寓建于三十年代,属于新海牙派。地下室从前是仆人的房间。有时他会拿着一堆诗集,躲进地下室尽情阅读。一到夏天,就会坐进种满玫瑰和白色绣球花的公共花园里。

“你得做出选择,是把生命献给诗歌还是冰激凌。”他说这话时,我十八岁。那天我们坐在草坪上圆圆的铁桌前,桌子上摆着一瓶冰镇葡萄酒。

我的父亲是卖冰激凌的,父亲的父亲也一样,父亲的父亲的父亲白手起家。他们的大拇指都一样,长满了老茧,又结实又有力。我四岁那年,就做出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冰激凌,梨子味的。父亲眼里噙着泪说,骄傲地说:“你简直就是一个小型冰激凌机器。”我长大了,懂事了,开始剃胡须,谈恋爱,在他的眼里,我永远都是个卖冰激凌的。

我说:“我要打破家族传统。”

“这正是我担心的。”

海曼喝了一口酒,看着我,眼神里透着几丝年轻。他那剃得光滑的脸蛋,一骑车就变得通红。他的头发还留有一丝金色,跟娃娃菜的颜色差不多。他的手时而会穿过那头浅浅的金发。

就跟做出了什么重大决定似的,海曼突然说:“恭喜你。”说完便笑着举起酒杯。我们举杯庆祝,阳光透过金色的液体。

“幸运仿佛冒失鬼。”

“拒绝害怕的人。”

这是著名的罗马诗人的诗句。那天晚上我待在冰激凌店里,不敢宣布夏天过后要去阿姆斯特丹学英国语言文化的决定。我感觉自己是个叛徒,背叛了父亲、卢卡,还有直到午夜还拿着勺子的母亲。她挖冰激凌弯腰的样子就跟农民收割土豆似的。

在长满了玫瑰和绣球花的花园里,我感受到一种自由,从过去和传统中挣脱出来的自由。看起来我跟传统的牵连算是割断了,不过那只是表面现象而已。事实上那张网还是完整的,只是很薄很薄,几乎到了透明的程度。我永远无法彻底切断那种牵连,只不过那时的我还不知道罢了。就这样,我跟冰激凌店的距离越拉越大。我去大学里上课,搬到了阿姆斯特丹,还在托法尼冰激凌店打了一份工,然而家庭的那张网还是牵连着我的生活。

“去托法尼冰激凌店打工?”父亲大叫起来,“你疯了吗?”

“我需要钱。”

“他们来自巴尼迪鲁卡,是托斯卡纳人!”

大多数在荷兰卖冰激凌的意大利人来自维多或者维纳斯,至少是出自卡多雷山谷地区的,都看不起托斯卡纳人,觉得他们是一群只想靠卖冰激凌来发财的人,从前都以卖画为生。他们只会模仿,冰激凌的质量也不好,至少来自卡多雷开冰激凌店的意大利人都是这么想的。

“他们之所以让你在那里打工是为了盗取我们的配方,简直就是一群贼。”

“我不做,只卖冰激凌。”

“也卖面包吗?”父亲鄙视地问。

托法尼店里除了冰激凌,还有三明治。那家人在阿姆斯特丹还有另一家冰激凌店,在那里还可以买到薯条。在父亲眼里,再也没有比满是油烟味的冰激凌店更糟糕的了。

“他们下一步的打算是什么?”有一次父亲坐在饭桌上抱怨托法尼时问,“是打算卖从机器里直接出来的奶油冰激凌吗?”

看来我打工的对象不是我们的敌人,而是一群冰激凌界的野蛮人。

卢卡不再跟我说话。我在店里的时候,他就装作看不见我,要不就是躲在厨房里做冰激凌。他得工作,因为我不愿接手这家店。他要让我看到并且意识到这个事实。

只有母亲问我的学习,想知道托法尼家的冰激凌味道究竟怎么样。

“他们的水果味冰激凌不如我们家的,”我说,“不过松子味的叫人无法抗拒。”

大学里的学习跟我预想的完全一样,所有科目都是用英语讲授的。课堂上,老师们用跟海曼一样的热情谈论他们的专业。有时学生们被分成几个小组,一起研究文学作品。有基德的《西班牙悲剧》、马洛的《法斯图斯医生》,还有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那一刻,我仿佛成了伊丽莎白时代的一个贵族,说话的语气也因此发生了变化,变得既狂野又崇高。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热爱这个专业的,一个月后有的学生就去了别的院系。

大多数时间我是在图书馆里度过的,读英国第一个伟大的诗人杰弗里·乔叟的作品,《坎特伯雷故事集》和《特洛伊罗斯和克里希达》。我选择了另一种生活,跟包围着僧人的宁静一样,最大的区别就是我会遇到趴在厚厚的书上的年轻女子。一个女孩子坐在我对面,读莎士比亚的悲剧。仅用了几年的时间,莎士比亚就写出了世间最沉重、最伟大的作品《奥赛罗》《哈姆雷特》《李尔王》和《麦克白》。在海曼眼里,这些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戏剧作品,深入灵魂,却没有《理查德三世》中繁杂的服饰和无数叫人迷惑的人名。在《麦克白》之后,莎士比亚还写了几部浪漫戏剧,不过那些便失去了原先作品中的深度。

那是一个金发女孩,小鼻子尖尖的,来自布拉邦德省一个名叫沃雾的小村子。第二天早晨醒来,一睁开眼睛她就说:“你睡觉的时候怎么动得这么厉害?”

“我梦见我们做的事了。”

她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从某个角度看起来很纯洁,很年轻。也可能是因为她的小鼻子,和那微微上翘的鼻尖上的雀斑。在伸腰的那一刻,她就变成了一个小女孩。

她不许我出声,因为她的室友已经睡了,墙壁薄得跟硬纸板似的。昨晚我们在一家咖啡厅喝完酒,她就把我领回了家。一开始只喝了一杯,接着就是一瓶。我们原本是打算去吃点东西的,然而最终酒赶走了饥饿,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饥饿。

“你来骑车吧。”她说。

我在阿姆斯特丹还没有自行车,去哪儿都用走的。而现在我可以骑在一辆被刷成黄色的女士自行车上,后面还带着个女孩。她的腿悬在车子左边,汽车灯照在反光灯上,好亮。

我在一个书架下面失去了童贞,书架上摆着一本日记,日记两旁分别是叶芝和艾略特的作品。她用手捂住了我的嘴。十五岁那年,她就失去了童贞,那是个坏男孩。这些是我们早上肩靠着肩醒来时,她告诉我的。那个男孩比她年龄大多了,跟她最好的朋友也睡过。她曾经希望那会是一种非常特别的体验,一种只能赐予他人一次的感受。第二次就好多了,是另一个男孩,也住在沃雾,最终选择留在了村里。他有一辆超酷的德国尊达摩托车,头发总竖得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