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2/4页)

“不要假正经。”她说。

“不,我是说把这事牵涉到我就是粗鲁。”

“我不明白,”她说,她的确不明白,她的不理解使我感到痛苦。然而,我不得不以原谅布兰达的愚钝来掩饰自己,相比之下,这样更好受些。“你明白吗?”她问。

“不。”

“我要你明白。”

“图书馆怎么样?”

“怎么样?”

难道她又变愚钝了?也许不是一确实不是,因为布兰达说:“只要你爱我,什么都好办。”

“我当然会爱你的。”我笑了。

“我知道你会爱我的。”她说,“你为什么不泡进水中?我会闭上眼睛等你,你回来时,一定会浑身湿漉漉的,使我吃惊。去吧。”

“你喜欢咱俩赛赛,是不是?”

“去吧。我会闭上眼睛的。”

我走到游泳池畔,纵身跳入水中。水比先前冷多了,当我冲破水层,一个猛子往下扎时,觉得有些心慌意乱。我便重新冒出水面,游完水池的全长,到尽头处再转身折回,可这时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在我露出水面时布兰达不在了,只有我一人留在这该死的地方。我向池边游去,从水中爬起身就朝长椅奔去。布兰达在那里,我吻了她。

“上帝。”她哆嗦了一下,“你在水中没待多久。”

“我知道。”

“现在该我了,”她说,一面站起身来,刹那间我听到水花轻轻一溅,尔后便悄然无声。这寂静延续了好长时间。

“布兰达,”我小声地呼叫她,“你好吗?”但没有回音。

我发现身边的椅子上有她的眼镜,便拿在手里。“布兰达?”

还是一片寂静。

“布兰达?”

“老叫唤就比不成了,”她说,湿漉漉的身体投入到我怀里。“轮到你了。”她说。

这次我在水下待了好长一会儿,重新冒出水面时,我的肺几乎要炸了。我昂头吸气,看见头顶的天空低得像一只推将下来的手。我又游了起来,似乎是想摆脱它的压顶之势。我想回到布兰达身边去,因为我又不安起来了——这担忧没有根据,对吗?——如果我在水里待得太久,回去时她可能早就走了。我懊悔没有把她的眼镜带走,这样她势必要等我领她回家。我知道我是在胡思乱想,在这样漆黑而陌生的地方是很容易胡思乱想的。我是多么想在池中呼唤她啊,然而这样做她一定不会答应,于是我强制自己游完第三圈,尔后是第四圈,但当我游到第五圈中途时,我又一次感到了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怖,瞬息间想到自己的毁灭,那次我一游回来就紧紧地搂住她,比我们俩想象的还要紧。

“放开,放开,”她笑着说,“又轮到我了——”

“不,布兰达——”

然而布兰达还是去了,这次她似乎永不回来了。我只得沉住气,等着晨曦照到高尔夫球场的第九个孔上,祈求这晨光给我慰藉。布兰达终于回到了我的身边,这次我再也不让她走了,她身上的潮气在不知不觉之际侵入了我的肌体,我不禁打了个哆嗦。“到此为止吧,布兰达,不要再赛了。”我说。当我再次说话时,我把她搂得那么紧,两人几乎融成了一体。“我爱你,”我说,“我太爱你了。” 炎夏一天天过去。我每晚跟布兰达会面,我们去游泳,去散步,还一起驱车出游,我们在山中跑得很远,待了很久,返回时雾气开始在树丛中升起,并漫延到道路上。我握紧方向盘,布兰达时时戴上眼镜替我注视道中的白线。我们还常一起吃喝——从我发现那装满水果的冰箱后没几天,布兰达便自动带我去了那儿。我们将大汤碗装满了樱桃,还在盛放烤牛肉的盘子里堆上一块块西瓜。然后我们穿过地下室的后门,来到后草坪,在运动器械树旁坐下。那里只有从电视室的窗户射出的灯光。此刻我们能听见的只是两个人吐果核的声响。“我希望它们在一夜间就生根,到清晨就会有西瓜和樱桃了。”

“亲爱的,假如它们在院子里生根,它们会长出冰箱,最好是威斯特豪斯空调机。我不是在讲刻薄话。”我很快加以补充。布兰达于是笑了起来!说她想要吃青梅。我便到地下室里去取,这样樱桃碗就成了青梅碗,青梅碗接着又换成油桃碗,然后又成了水蜜桃碗。最后,我得承认,我把本来已很脆弱的肠胃弄坏了,次日晚上我只得滴酒不沾。我们还一同外出去吃腌牛肉三明治、馅饼、啤酒、虾、冰洪淋加苏打水和汉堡牛排。一天晚上我们去狮子俱乐部博览会,布兰达因把球接连投进列成一排的三只篮架而赢得了一只狮子俱乐部烟灰缸。当罗恩从密尔沃基回家后,我们便时常去看他在半职业性质的夏季联赛打篮球。正是在这些夜晚,我才感到和布兰达有些陌生,因为她熟悉所有的篮球手,而且虽然他们大多傻头傻脑,但有一个叫路德·弗拉里的却是例外。布兰达和他在中学里整整一年都有约会。他是罗恩的挚友,我记得他的名字曾登在《纽瓦克新闻报》上:他是赫赫有名的弗拉里兄弟之一,他们每人至少在两项运动里代表州出去比赛。就是这个弗拉里称布兰达为雄鹿布克。很明显,这个绰号可追溯到她在运动场上争夺冠军的岁月。像罗恩一样,弗拉里举止极为温文尔雅,这似乎是一切身高六英尺三开外的人的通病。他对我摆出一副绅士派头,对布兰达则温柔备至。不一会儿,他提议去看罗恩打球,我突然打起退堂鼓来。一天晚上,我们发现“山巅电影院”的售票员到十一点就回家了,剧场经理那时也钻进了办公室,所以整个夏天我们至少看了十五部电影的最后四分之一内容。看完后就驱车回家——开车送布兰达回家——一路上我们总试图重构影片的前半部分。我们最爱看的片尾是《凯特尔爹妈在城里》;我们最爱吃的水果是青梅;我们最爱的人儿就是我们自己。我们也常遇到熟人,布兰达的一些朋友,偶尔也有我的一两个朋友。八月的一天晚上,我们甚至与劳拉·辛普森·斯托劳维奇及其未婚夫一起去第六大街的酒吧间。但那个晚上过得很沉闷。我和布兰达似乎还不懂得如何和别人攀谈,因此我们只得大跳其舞,而以前我俩从来没有这样做过。劳拉的男友开怀痛饮威士忌苏打水,辛普——布兰达要我称呼她斯托劳,但我不肯——辛普森饮一种姜汁啤酒和汽水相混合的温热饮料。每当我们回到桌边,辛普就大谈“跳舞”,她的男友则大谈“电影”,直至布兰达追问他“什么电影”,他才刹车。我们俩后来又继续跳舞,一直跳到酒吧间打烊。回到布兰达家,我们盛了一汤碗的樱桃,在电视室中痛痛快快地吃了一顿,然后我们俩便在沙发上躺下互相爱抚。当我起身从遮暗的电视室走向浴室时,总感到樱桃核粘在光着的脚板下。回家再次脱去衣服就寝时,我总能看到自己的脚底板上有红色的渍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