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萨莉

杰克·菲尔茨花了五年时间,才完成他的长篇小说处女作,让他有理由感到自豪,但是精疲力竭得快要病倒。他当时三十四岁,住在格林威治村一间黑乎乎的房租便宜得可怜的地下室里,婚姻解体后的他一头扎到那里写作好像挺好。他本来以为等他的书出来后,他就能找到更好的住处,甚至也许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可是他错了:尽管那部长篇小说获得一片赞誉,卖得却很差,出版后的整整一年里,只在短期内有少量进项。等到杰克开始酗酒很厉害,却写得不多时——甚至没有干多少不署名、收入微薄的捉刀工作,有好多年,通过那样做,才让他有收入,不过他总算做到了干得够多,让他付得起赡养费——他开始视自己为一个悲剧性角色,那样做,又分明体会到某种文学上的满足感。

他的两个年幼的女儿经常从乡下过来跟他过周末,总是穿着新洗的鲜艳衣服。在他那个潮湿且肮脏的可怕的家里,她们的衣服很快就会变得皱巴巴、脏乎乎的。有一天,小女儿眼泪汪汪地宣称她不会再在那儿洗澡了,因为洗澡间里有蟑螂。在他把能看到的蟑螂打死并扔进马桶冲走,然后又哄她哄了很久后,最后她说她想如果她一直闭着眼睛,还是可以洗澡的——她闭着眼睛站在发霉的塑料帘子后面,动作匆匆忙忙,在给自己打香皂、冲洗时,在危险的水流涌动的排水沟边,尽量不移动她的脚,想到这些,他就悔恨不已。他知道自己应该搬离那儿,他不会不知道这一点,除非他疯了——也许他已经疯了,就因为住在那儿,继续让他的两个女儿受苦——但是他不知道怎样去着手理顺自己的生活,那项任务微妙而困难。

然后到了一九六二年早春,他三十六岁生日后不久,他完全没想到自己会时来运转:他受邀把他特别欣赏的一部长篇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制片人会出路费让他去洛杉矶跟导演见面,另外还建议他留在“那边”,直到完成剧本。大概会需要不到五个月时间,而单是这个计划的第一阶段——先不提以后仍有进项的光明前景——就能让他挣得比他之前两三年挣的钱加到一起还多。

他跟两个女儿说起这件事时,大女儿要他给她寄张理查德·张伯伦[1]的签名照片,小女儿则什么要求都没提。

在别人的公寓里,大家为他举行了一场欢快而热闹的派对,跟他一向期望传达给别人的轻松活泼的形象挺吻合,一面墙上,还拉了条横幅,上面很大的字是手写的:

再见百老汇

你好中国剧院[2]

两天后的夜里,他第一次坐上了喷气式飞机,机舱里面长长的,到处软绵绵的,大家说话都轻声细语,他在陌生人中间,把自己扣在座位上,喝得烂醉。飞越美国时,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睡,没有醒来,直到他们低低悬浮在夜色中洛杉矶外围地区一片广袤的灯光之上。他把额头贴到那面冷冷的小窗户上时,想到而且感觉到过去几年中的疲劳和焦虑感开始散去,想到他即将经历的(无论好坏),都很容易成为一次意义重大的冒险,相当于F. S. 菲茨杰拉德[3]来到了好莱坞。

在加利福尼亚的头两三个星期里,杰克是作为客人,住在导演卡尔·奥本海默在马利布区的豪华家里。奥本海默引人注目、脾气暴躁、绝对是说话粗鲁,当时三十二岁。奥本海默从耶鲁大学毕业后直接去了纽约电视界,当年给晚间观众播放的,还是实打实的“直播”剧。当评论者开始在写东西时用“天才”一词来评论他在那些节目中的工作时,他就被招揽到了好莱坞,到了后,请他执导的电影项目让他应接不暇,他的电影很快让他赢得了名声,有人决定以“新生代”称他那一派。

跟杰克·菲尔茨一样,奥本海默也有两个孩子,他虽然离了婚,但从来不是一个人过。有个聪明、年轻而且漂亮的女演员每天跟他生活在一起,她叫埃莉斯。她感到自豪的,是每天都能想出新招数来取悦他,经常痴迷地一看他就是很久,尽管他好像没注意到,她还习惯称他为“我的爱人”——语气轻轻的,重音落在“我的”上。她也做到了是位态度殷勤的女主人。

“杰克?”有天日落时分,她用一个值钱的很重的玻璃杯盛了酒递给他们这位客人时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菲茨杰拉德住在这儿的海边时做了什么事?他在所住房子的外面弄了个牌子,上面写道:‘Honi Soit Qui Malibu’[4]。”

“哦,是吗?不,我从来没有听说过。”

“那不是很棒吗?我的天,当时就能在这儿不是很好玩吗,当时所有真正——”

“埃莉!”卡尔·奥本海默从房间那头叫道,在吧台(用昂贵的淡色木头、皮革做成,长长的,放有很多酒)后面,他弯着腰,把橱柜门弄得砰砰响。“埃莉,你去厨房看看肉汤都他妈的是怎么回事好吗?”

“嗯,当然可以,我的爱人,”她说。“可是我想你在上午时,才喜欢喝‘公牛子弹[5]’。”

“有时候是,”他说着站直身子,脸上露出的微笑说明了他既是恼怒,又在克制着自己。“有时候不是。我刚好现在就想做一批,问题只是我想知道他妈的一点肉汤都没有,让我他妈怎么做‘公牛子弹’,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埃莉斯听话地匆匆走开时,两个男人都转身看着她的紧身便装兜着的坚实、抖动的屁股一晃一晃的样子。

从那时起,杰克变得急切地想找地方自己住,也许还能找到一个自己的女孩,所以剧本大纲一出来——他们在奥本海默所说的“要点”上一达成共识——他就搬了出来。

沿着滨海公路再开几英里,还是马利布的一部分,从公路上看,那里无非是长长一溜挤在一起的风吹日晒的小屋。他租了座小小的两层海滨别墅的下面一半,那里装有并不夸张的海景窗,还有个上面有不少沙子的混凝土小阳台,但是几乎只有这两个优点了。直到搬进去后,他才意识到——在预付了所要求的三个月租金后——那里简直跟他在纽约的地下室房间一样令人丧气、潮湿。按照久已熟悉的模式,他开始担心起自己来:也许他无法在世界上找到光线和空间;也许他的本性总是去寻找黑暗、幽禁和衰败,也许——当时在全国性刊物上,这个短语挺流行——他具有自毁性人格。

为了让自己摆脱那些想法,他想出几个好理由应该马上开车去市里见他的经纪人;等到他在午后的阳光下,开着租来的那辆汽车轰轰隆隆地驶过大团大团颜色鲜亮的热带植被时,他才开始感觉好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