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2/10页)

“布莱索,你是个不要脸的吃猪小肠的人!我指责你喜欢吃肥肠!哈!你不但吃,你还在你以为没有人注意的时候,私下里偷偷地吃!你是一个喜欢偷偷地吃猪小肠的人!我揭发你染上了一种丑恶的习惯,布莱索!把它们从这里拿走,布莱索!把它们拿出去,好让大家看看!我在大庭广众面前告发你!”他把好几码长的肠子拖出去,还有芥菜叶、一挂挂的猪耳朵、猪排和黑眼豆,他的目光是呆滞的、非难的。

当这个镜头在我面前摇过的时候,我发出一阵狂笑,几乎让红薯给噎住了。唔,当着别人的面,这会比控告他强奸一个瞎了一只眼、屁股残废、体重九十磅的九十九岁的老太婆还要厉害!这样一来,布莱索会垮台,会垂头丧气!他会长叹一声,羞惭地低下头来。他的社会地位会丢掉。那些周报也会随之抨击他。他的照片上方的解说词是:杰出的教育家重操黑鬼的行径!他的对手会谴责他是青年人的坏样子。社论会提出要求,他要么宣布放弃信仰,要么从公共生活中引退。在南方,原来支持他的白人这时会抛弃他,到处都会谈论他,校董们的全部金钱都无法维持他那日益下降的声誉。到头来他会离乡背井,在自助食堂里洗碗碟。因为在南方,他连在垃圾车上找点事做也不可能。

我认为,这些想法都是十分狂热的,幼稚的,但是让那种对你所喜爱的东西表示羞耻的装模作样见鬼去吧。我再不会那样装假了。我就是我!我狼吞虎咽地吃完了红薯,跑回到老头子那儿去,递给他二角钱:“再来两块。”

“好,一弄好就如数给你。我看得出来你非常喜欢红薯,小伙子,你马上吃吗?”

“你一给我就吃,”我说。

“要涂黄油吗?”

“要。”

“好,这样你才能真正尝出味道来。是不是?先生,”说着,他把红薯递给了我。“我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守旧的吃红薯的人。”

“这是我的胎记,”我说。“我生来就喜欢吃红薯!”

“那么,你一定是从南卡罗来纳来的啰,”他高兴地咧开嘴笑着说。

“根本不是南卡罗来纳,我来的那个地方人们可喜欢红薯了。”

“要是你能多吃的话,今儿晚上或者明天再来,”他在我后面招呼道。“我的老婆子会带些刚出锅的油炸红薯馅饼来。”

刚出锅的油炸馅饼,我悲哀地想着走开了。要是我吃一只,也许会消化不良的——既然我不再为我素来喜欢的东西感到羞耻,我大概不再能消化得了许多了。以前我尽量去做那些仅仅是别人指望我去做的事情,而不去做我自己希望做的事情,这样做的结果,我已经丧失了什么,又丧失了多少呢?这是多大的浪费,多么愚蠢的浪费啊!可是你实际上并不喜欢的那些东西又怎么样呢?你不喜欢它们,并不是因为你不应该喜欢它们,也不是因为不喜欢它们会被认为是文雅和教养的标志——而是因为你实际上觉得它们不合口味。只要想到这点,我就感到烦恼。你怎么能知道呢?这涉及一个选择问题。我将不得不在作出决定之前,仔细权衡许多事物的得失,而且很有可能会惹出不少麻烦的事情,这仅仅是由于我对那么多事物还没有形成个人的看法。我接受了公认的看法,而这使得生活似乎简单化了……

但是这和红薯没有关系,关于红薯我没有什么难处,无论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我想吃,就可以吃。继续保持吃红薯的习惯,生活将会是愉快的——虽然有点儿简陋、小气。然而在大街上吃红薯的自由,同我到纽约来期望得到的东西相比,那未免太少了。当我咬到红薯头的时候,满嘴是不舒服的味道,我把它丢到街上;红薯受冻变苦了。

风把我赶进一条小街里去,一群男孩子在那里点火烧一只装货箱。灰暗的烟低低地悬着,好像愈来愈浓了,我低下头,闭起眼睛走着,尽量想法避开那股烟味。我的肺部开始感到难受,于是抬起头来,揩干眼泪,咳嗽着,差一点在一堆东西上绊了一交:那些东西沿着人行道,越过便道牙子伸到街上,乱七八糟地堆在一起,就像许多等待拖走的废弃的旧物。然后,我看见一群人面有愠色地朝一座房子看着,那儿有两个白人男子正在往外搬一张单人扶手椅,椅子里坐着一位老太太,她正在用无力的拳头打他们。这是一位面容慈祥的老太太,头上包着一块手帕,穿着一双男鞋和一件男式的蓝色厚绒衣。那场面真是令人吃惊:人们静悄悄地观望着,两个白人男子用力地拖着椅子,尽量躲开拳头,而那位老太太气得泪流满面,用拳头狠命地打他们。我真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一种什么东西,一种预感,一种含糊不清的、短暂的感觉充塞我的心头。

那两个男人把头偏到老太太够不到的位置,出其不意地把她放在便道牙子上,急忙回到房子里去,这时她连声喊道:“别碰我们的东西!别碰我们的东西!”

我四下里环顾了一下,心里揣测着,究竟是怎么回事?到底怎么啦?老太太指着沿街堆垒的那些东西呜咽着说:“只要看看他们是怎样对待我们的就够了,看一看就够了。”她的眼睛径直朝着我看。这时我才明白,我原来误认为是废弃的旧物的那堆东西,实际上是破旧的家具。

“只要看一看他们在干什么就够了。”她眼睛泪汪汪地看着我说。

我窘迫地把视线移开,凝视着越围越多的人群。上头的窗户里探出一张张愁眉不展的脸。这时那两个男人搬着一只破旧的衣柜在台阶的上端重新露面了,我看见第三个男人走出来站在他们背后,他朝外看着底下的人群,使劲拉着自己的耳朵。

“赶快,伙计们,”他说。“赶快。我们可没有一整天的时间。”

接着他们抬着衣柜走下来,我看见人们绷着脸,不高兴地让开一条路,他们步履艰难地走过,咕哝着把衣柜靠便道放下,然后目不斜视地又回到房子里去了。

“看看那个,”我身边的一个细高个子男人说。“我们该把那些警察狠狠地揍一顿!”

我默不作声地看着他那张表情紧张、冻得灰白的脸,他的眼光尾随着那几个往台阶上走的人。

“的确,我们应该阻止他们,”另外一个男人说,“但是这一大群人可没有那份胆量。”

“胆量有的是,”细高个子说。“他们所缺的就是没有人开个头,他们所需要的就是一个带头人。你的意思是说你没有这份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