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一百二十四号充斥着恶意。充斥着一个婴儿的怨毒。房子里的女人们清楚,孩子们也清楚。多年以来,每个人都以各自的方式忍受着这恶意,可是到了一八七三年,塞丝和女儿丹芙成了它仅存的受害者。祖母贝比·萨格斯已经去世,两个儿子,霍华德和巴格勒,在他们十三岁那年离家出走了——当时,镜子一照就碎(那是让巴格勒逃跑的信号);蛋糕上出现了两个小手印(这个则马上把霍华德逼出了家门)。两个男孩谁也没有等着往下看:又有一锅鹰嘴豆堆在地板上冒着热气;苏打饼干被捻成碎末,沿门槛撒成一道线。他们也没有再等一个间歇期,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的风平浪静。没有。他们当即逃之夭夭——就在这座凶宅向他们分别施以不能再次忍受和目睹的侮辱的时刻。在两个月之内,在残冬,相继离开他们的祖母贝比·萨格斯,母亲塞丝,还有小妹妹丹芙,把她们留在蓝石路上这所灰白两色的房子里。当时它还没有门牌号,因为辛辛那提还没扩展到那儿呢。事实上,当兄弟俩一个接一个地把被子里的棉絮塞进帽子、抓起鞋子,偷偷逃离这所房子用来试探他们的活生生的恶意时,俄亥俄独立成州也不过七十年光景。

贝比·萨格斯连头都没抬。她是在病榻上听见他们离去的,但这并非她躺着一动不动的缘故。对她来说,孙子们花了这么长时间才认识到蓝石路上这所房子的与众不同,倒真是不可思议。悬在生活的龌龊与死者的刻毒之间,她对生或死都提不起兴致,更不用说两个出逃的孩子的恐惧心理了。她的过去跟她的现在一样——难以忍受。既然她认识到死亡偏偏不是遗忘,她便用残余的一点精力来玩味色彩。

“给我来点儿淡紫,要是你有的话。要是没有,就粉红吧。”

塞丝就用一切来满足她,从布料到自己的舌头。如果你对色彩有所奢望,那么俄亥俄的冬天就尤其不堪忍受。只有天空有戏可唱,要把辛辛那提的地平线算作生活的主要乐趣,那简直是乱弹琴。于是,塞丝和女儿丹芙为她做了她们力所能及、而且为房子所允许的一切。她们一起针对那里的暴行进行了一场敷衍塞责的斗争;同倒扣的泔水桶、屁股上挨的巴掌,以及阵阵的酸气作斗争。因为她们就像知道光的来源一样明晓这些暴行的来源。

兄弟俩出走不久,贝比·萨格斯就去世了,无论对他们的还是她自己的离去都兴味索然。随即,塞丝和丹芙决定召唤那个百般折磨她们的鬼魂,以结束这场迫害。也许来一次对话、交换一下看法什么的会管用,她们想。于是她们手拉着手,说道:“来吧。来吧。你干脆出来吧。”

碗柜向前进了一步,可是别的东西都没动。

“肯定是贝比奶奶在拦它。”丹芙说。她十岁了,仍然在为贝比·萨格斯的去世而生她的气。

塞丝睁开眼睛。“我不信。”她说。

“那它怎么不出来?”

“你忘了它有多小,”妈妈说,“她死的时候还不到两岁呢。小得还不懂事。小得话都说不了几句。”

“也许她不愿意懂事。”丹芙道。

“也许吧。但只要她出来,我就会对她讲清楚。”塞丝放开女儿的手,两人一齐把碗柜推回墙边。门外,一个车夫把马抽打得飞跑起来——当地居民路过一百二十四号时都觉得有这必要。

“这么小的小孩,魔法可真够厉害的。”丹芙说。

“不比我对她的爱更厉害。”塞丝答道,于是,那情景登时重现。那些未经雕凿的墓石凉意沁人;那一块,她挑出来踮着脚靠上去,双膝像所有墓穴一样敞开。它像指甲一样粉红,遍布晶亮的颗粒。十分钟,他说。你出十分钟我就免费给你刻。

七个字母(即Beloved,意为“心爱的人”,本书译作“宠儿”。)十分钟。再出十分钟她也能得到“亲爱的”么?她没想到去问他,而这种可能至今仍困扰着她——就是说,付出二十分钟,或者半个小时,她就能让他在她的宝贝的墓碑上把整句话都刻上,刻上她在葬礼上听见牧师说的每个字(当然,也只有那么几个字值得一说):亲爱的宠儿。但是她得到和解决的,是关键的那个词。她以为那应该足够了:在墓石中间与刻字工交媾,他的小儿子在一旁观看着,脸上的愤怒那么苍老,欲望又如此新鲜。那当然应该足够了。再有一个牧师、一个废奴主义者和一座人人嫌恶她的城市,那也足以回答了。

只想着自己灵魂的安宁,她忘记了另一个灵魂:她的宝贝女儿的亡灵。谁能想到一个小小的婴儿会心怀这么多的愤懑?在石头中间,在刻字工的儿子眼皮底下与人苟合还不够。她不仅必须在那因被割断喉咙的婴儿的暴怒而瘫痪的房子里度日,而且她紧贴着缀满星斑的曙色墓石、双膝墓穴般敞开所付出的十分钟,比生命更长,更活跃,比那油一般浸透手指的婴儿的鲜血更加脉动不息。

“我们可以搬家。”有一次她向婆婆建议。

“有什么必要呢?”贝比·萨格斯问。“在这个国家里,没有一座房子不是从地板到房梁都塞满了黑人死鬼的悲伤。我们还算幸运,这个鬼不过是个娃娃。是我男人的魂儿能回到这儿来,还是你男人的能回来?别跟我说这个。你够走运的。你还剩了三个呢。剩下三个牵着你的裙子,只有一个从阴间过来折腾。知足吧,干吗不呢?我生过八个。每一个都离开了我。四个给逮走了,四个被人追捕,到头来呀,我估计,个个儿都在谁家里闹鬼呢。”贝比·萨格斯揉着眉毛。“我的头一胎。想起她,我只记得她多么爱吃煳面包壳。你比得了吗?八个孩子,可我只记得这么点儿。”

“你只让自己记得这么点儿。”塞丝这样告诉她,然而她自己也面临着同一个难题——那可是个大活人哪——儿子们让死的那个赶跑了,而她对巴格勒的记忆正迅速消失着。霍华德好歹还有一个谁也忘不了的头型呢。至于其余的一切,她尽量不去记忆,因为只有这样才是安全的。遗憾的是她的脑子迂回曲折,难以捉摸。比如,她正匆匆穿过一片田地,简直是在奔跑,就为尽快赶到压水井那里,洗掉腿上的春黄菊汁。她脑子里没有任何别的东西。那两个家伙来吃她奶水时的景象,已经同她后背上的神经一样没有生命(背上的皮肤像块搓衣板似的起伏不平)。脑子里也没有哪怕最微弱的墨水气味,或者用来造墨水的樱桃树胶和橡树皮的气味。什么也没有。只有她奔向水井时冷却她脸庞的轻风。然后她用破布蘸上压水井的水,泡湿春黄菊,头脑完全专注于把最后一滴汁液洗掉——由于疏忽,仅仅为了省半英里路,她抄近道穿过田野,直到膝盖觉得刺痒,才留意野草已长得这么高了。然后就有了什么。也许是水花的飞溅声,被她扔在路上的鞋袜七扭八歪的样子,或者浸在脚边的水洼里的“来,小鬼”;接着,猛然间,“甜蜜之家”到了,滚哪滚哪滚着展现在她眼前,尽管那个农庄里没有一草一木不令她失声尖叫,它仍然在她面前展开无耻的美丽。它看上去从来没有实际上那样可怖,这使她怀疑,是否地狱也是个可爱的地方。毒焰和硫磺当然有,却藏在花边状的树丛里。小伙子们吊死在世上最美丽的梧桐树上。这令她感到耻辱——对那些美妙的飒飒作响的树的记忆比对小伙子们的记忆更清晰。她可以企图另作努力,但是梧桐树每一次都战胜小伙子们。她因而不能原谅自己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