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拉卡注

你累了或者心情不爽的时候,左眼就会有些失神,目光迷离。它这是在寻找什么东西,你曾这么解释。我俩谈恋爱的那阵子,你的左眼经常眨个不停,你得用手指摁住眼皮,才能让它消停下来。我一觉醒来,看见你坐在我的椅子边上,眼睛就那么眨着。你还穿着教师的衣服,但没穿夹克,里面衬衫解开了好几个纽扣,露出了我给你买的那件黑色文胸,还有你胸脯上的雀斑。这时我们不知道,我俩的感情其实已经到头了,尽管我们早就应当心知肚明。

我刚到一会儿,你说。我向屋外望了望,你的本田思域车就停在外头。

你去把车窗关好吧。

我在这儿坐一会儿就走。

小心有人偷你的车。

我差不多已经准备走了。

你就坐在椅子上没动,我知道情况不妙,没敢靠近你。你有一整套花招,以为凭它们就能避免和我上床,比如:你坐在房间另一端,和我保持距离;你不准我亲昵地掰你的指关节玩;或者在我房间待的时间不能超过十五分钟。但这些花招从来都没见过效,对吧?

我给你们带了点饭,你说。我给班上的学生做了意大利千层面,还剩下一点,就给你们带来了。

我的房间又小又闷热,堆满了书。你从来都不喜欢待在这儿(你说,在这房间的感觉就像憋在臭袜子里一样),我的室友不在的时候,我俩就睡在起居室地毯上。

你的头发很长,所以出了不少汗。最后,你把手从眼皮上拿开,但嘴巴一直说个不停。

今天我班上来了个新生。她妈妈告诉我说,对这女孩要提防点,因为她能未卜先知。

未卜先知?

你点点头。我问那位太太,孩子未卜先知的本事对她的学习有没有帮助。她说,没有,倒是有几次帮我买彩票中了奖。

我本该笑笑,但只是盯着屋外,一片形似连指手套的树叶粘在你的汽车挡风玻璃上。你站在我身旁。我第一次遇见你是在讲乔伊斯的课上,后来在体育馆又见了一面,那时我就知道,我要叫你弗拉卡。如果你是多米尼加裔,我的家人肯定会对你嘘寒问暖,送好多吃的过来给你。成堆的香蕉和木薯,盖在肝脏或者炸奶酪上。弗拉卡。尽管你的名字其实叫维罗妮卡。维罗妮卡· 哈德拉达。

我的室友快回来了,我说。你还是去把车窗关好吧。

我现在就走,你说着,又用手遮住了眼睛。

我们原本都没想到,我俩居然会动起真情来。我想象不出我俩能终成眷属,你也点头同意,说你理解。说完这个,我们就上床做爱,假装刚才没有发生什么伤感情的事情。那是我们第五次约会,你穿着件黑色的修身连衣裙,脚蹬墨西哥式凉鞋。你说,如果我愿意的话可以打电话给你,但你不会主动打电话找我。约会时间地点都由你定,你说。因为,要是让我来决定的话,我会天天都粘着你。

至少你很诚实,我可就没有这个美德了。从周一到周五,我从来不打电话给你,甚至一点都不想你。我有一群哥们儿一起消磨时间,还在学报出版社注上班,够忙的了。但在周五和周六晚上,我逛夜店没泡到妞的时候,就打电话给你。我们就煲电话粥,一直聊到没了话题,最后你就问,你想见我吗?

我就说,好啊。在等你过来的时候,我就跟哥们儿解释,我和你纯粹是炮友,你懂的,没有当真。然后你就来了,带着一套换洗衣服和一口平底锅(好第二天早上做早餐),也许还带着给学生们做的曲奇饼。第二天早上,我的室友们会看到你穿着我的衬衫在厨房里。最初他们没啥意见,因为他们以为我俩的关系长久不了。但他们开始有意见的时候,已经晚了,对吧?

我记得:哥们儿一直盯着我。他们盘算着,我俩已经拍拖两年了,可不是什么无关紧要的露水情,尽管在整整两年中我从来没有公开承认过你是我的女朋友。但糟糕的是,我对此一直感觉挺好。我感觉自己一直处在美好的夏天,只管尽情享受,无需瞻前顾后。我告诉哥们儿,我和你的关系就现在这样,蛮好的。不可能和白妞瞎混一辈子吧。

在有些族群中,这是条铁律;在我们多米尼加人这里,并非如此。

在那堂讲乔伊斯的课上,你一直没吭声,我却喋喋不休。有一次你看了我一眼,我也看你,你的脸唰的一下红了,连教授都注意到了。你是个穷白人,家在帕特森郊外,穿衣服没品位,还经常和黑鬼拍拖,别人一下子就能看出你不是体面人家的闺女。我说,你就是特别喜欢咱们拉丁仔。你恼火地说,才没有呢。

但你的确是这样的。你虽然是个白人姑娘,却喜欢跳巴恰达舞,还加入了拉丁裔姊妹会注,都去过三次圣多明各了。

我记得,你曾经主动提出,要开你的本田思域车送我回家。

我记得:你第三次提出的时候,我接受了。我俩的手在座椅之间拉了起来。你试着用西班牙语跟我说话,我叫你别这样。

今天我俩还只是朋友。我说,要不咱们去和伙计们一起聚聚吧。你摇了摇头。我想和你待在一起,你说。如果我们之间还好的话,下周再和他们聚吧。

我们不能期望更多了。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也没有什么刻骨铭心的话能让我们多年后还魂牵梦萦。你梳头的时候盯着我看。你每一根折断的头发都有我的手臂这么长。你不想放手,但也不想受伤害。这种滋味真不好受,但我能跟你说什么呢?

我们开车去蒙特克莱尔,林荫大道上几乎只有我们这一辆车。四下里一片静谧、昏暗。昨天刚下过雨,枝叶上还留着雨水,闪闪发光。在奥兰治南面不远处,林荫大道穿过一座公墓。路两边有成千上万的墓碑和衣冠冢。你指着最近的人家说,想想看,住在这种地方是什么感觉。

肯定会做噩梦吧,我说。

你点点头。是啊,噩梦。

我们把车停在地图售卖点对面,走进我们常去的那家书店。虽然大学注就在咫尺之遥,但书店里的顾客除了我俩,就只有一只三脚猫了。你在两排书架间的通道上坐下,开始在书箱里翻检。那只猫径直向你走去。我翻看着历史书。你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能像我一样在书店泡这么久的人。你是个少见的聪明鬼。我回来找你的时候,你已经把鞋脱了,一边挠着脚上破裂的老茧,一边读着一本儿童书。我搂住你的肩膀。弗拉卡,我说。你的头发飞扬起来,钩在了我的胡楂上。我可不会为了讨好别人而按期刮脸。

咱俩能成,你说。只要咱们顺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