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埃普斯老爷买下我之后让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自己制作斧头柄。当地人用的斧头柄做起来很简单,就是一根直筒状的木棍。我按照北方人的习惯,自己做了一根弯曲的柄。做好后我拿给埃普斯看,他当时特别惊讶,不知道我做的是什么东西。他之前从没见过这样的柄,于是我解释了一下这种弯曲的柄用起来有多方便。他觉得这个新颖的设计有趣极了,所以把我做的柄在屋里放了很长一段时间,一有朋友来就拿出来展示一下。

我刚到种植园的时候恰逢锄草季节。一开始我在玉米地干了一阵,然后被派去翻棉。我日复一日地翻棉,等所有的地都快翻完的时候,身体状况突然变得越来越糟糕。我开始觉得冷,然后持续不断地发烧,身体非常虚弱,使不出力气,头脑晕晕乎乎的,腿脚也不稳,走起路来就像醉汉一样跌跌撞撞的。尽管已经病成这样,我还是必须跟上队伍一起干活。没生病的时候,我当然不会掉队,但现在就很困难了。我走着走着就会落在后面,工头的鞭子毫不犹豫地打在我背上,让我本已绵软无力的身躯略微激出几丝力气来。但我的状况越来越糟,到后来实在没有一丝力气了,再怎么抽打我,也无法激起半点力气来。快到摘棉忙季的时候,我已经病得完全没有力气走出小屋的门了。我病了这么久,却连一粒药都没有吃到过,老爷和夫人也完全没有过问过。最后病得连生活都无法自理的时候,只有老厨师看我可怜,偶尔会来看看我,给我煮点玉米糊或者一点点熏肉。

直到听说我快要死了,埃普斯老爷才终于舍得花钱找来了霍姆斯维尔的瓦恩斯大夫,毕竟如果我真的死了,他当初买下我的那一千大洋算是打水漂了。瓦恩斯大夫诊断下来觉得我基本上没希望了,是水土不服造成的。于是埃普斯老爷立即下令,不允许我再吃肉,玉米也不准多吃,不饿死就行了。我咬着牙挺了下去,忍饥挨饿了好几个星期,病情居然有所好转了。谁料,我的病刚刚稍有起色,身体还依然虚弱着,埃普斯就扔给我一个麻袋,命令我下地去摘棉花。那是我第一次摘棉花,完全不得要领,狼狈不堪。别人都是用两只手灵巧无比地捻下棉花就扔进麻袋里,动作无比麻利精确,我完全没看明白他们是怎么做到的。我必须用一只手先捏住棉铃,然后再用另一只手去把白色的棉花拽出来。

把棉花扔进胸前的麻袋也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必须手眼并用,精确无比。我总是一不小心就扔到了地上。更糟糕的是,棉花枝杈又长又密,上面还结满了尚未绽开的棉花,我胸前挂着又大又笨重的麻袋,要想在往前走时不碰断枝杈非常困难。我拖着尚未病愈的身躯辛苦地摘了一整天,收工后扛着我的篮子去轧棉房称重,结果居然只有九十五磅,连最低标准的一半都没达到。埃普斯老爷咬牙切齿地告诉我,本应该狠狠教训你一下,但考虑到你是“新手”,今天就暂且放过你一回。我又干了很多天,后来几天也没有一次能达标——我显然特别不适合这个工种。我在这方面没什么天赋,不像帕希那样双手灵巧、动作敏捷——她摘起棉花来就像手指在跳舞一样,只看见一朵朵雪白的棉花在指尖灵巧地翻动,倏忽一下就已经落到了麻袋里。我苦苦地练习了很多天,结结实实地挨了好多鞭子,但始终不得要领。埃普斯最终不得不放弃了,他觉得我真是个耻辱,在摘棉花的时候居然像个废物一样,每天摘那么一点点棉花,帮我去称都是在浪费人力。他让我不要再去棉花地里干活了。于是,我开始干别的活,比如劈柴、搬柴、把摘好的棉花运到轧棉房等等;反正,除了棉花地里的活,其他需要我干的活儿都要干,一刻都不能闲着。

每天都会有奴隶受罚,有时只有一两个,有时多一点,通常都是在棉花称重之后。当天采摘的棉花重量没有达标的奴隶会被揪出来,脸朝下趴在地上,然后根据短缺的程度接受不同的惩罚。在摘棉的季节,皮鞭的抽打声和奴隶的惨叫声每天都会在种植园响起,从收工后到睡觉前一直不绝于耳。这是埃普斯种植园的真实写照,绝非夸大其词。

具体鞭笞多少下则会根据情况不同而定。二十五鞭是最少的,只算是轻微的惩戒,一般是因为摘下来的棉花里夹杂了干枯的叶片或者棉铃壳,或是因为折断了地里的枝杈;如果重量没有达标,一般要鞭笞五十下;一百鞭是比较严重的惩罚了,一般是因为没有卖力干活;如果跟同伴吵架,要鞭笞一百五十下到两百下;最严重的是逃跑,被抓的时候会被狗撕咬,抓回来之后要鞭笞五百下,几周都下不了床。

埃普斯在赫夫鲍尔种植园的这两年里,至少每两周会去一次霍姆斯维尔的射击比赛,每次回来时都喝得酩酊大醉,然后总是要闹腾一场才肯罢休。他在喝醉了之后特别暴躁,就像疯了一样,往往随手拿起东西就往外砸,盘子、椅子、家具等无一幸免。在屋里闹腾够了,他就拿着鞭子走到院子里;每到这时候,所有的奴隶都必须格外小心。只要一有奴隶走近,他就狠狠地一鞭子抽上去。他会追得奴隶四处逃窜,有时一连追上几个小时也不肯罢休。偶尔若是碰到个毫无防备的,被他冷不丁地一鞭子抽到,他能一个人乐上半天,就像是干了什么了不起的事一样。在这些时候,年幼的孩子和上了年纪的奴隶总是最倒霉的。他还会在追得四处鸡飞狗跳之后,悄悄躲在小屋外的隐秘处,高举着鞭子等着,朝第一个探头出来查看状况的奴隶劈头抽下去。

有时,他喝醉了回来的时候心情还算不错,那就一定要找点乐子,最好能伴着音乐翩翩起舞。每当这时,他就会叫嚷着要听小提琴,然后兴致勃勃地绕着空地或在屋里欢快地跳起舞来。

提比兹曾听福特老爷提起过我会拉小提琴,他在把我卖给埃普斯的时候也告诉了埃普斯。埃普斯太太特别喜欢音乐,在她的再三央求下,埃普斯老爷有一次去新奥尔良的时候特地买了一把琴。我常常被叫进屋里为他们一家人演奏。

埃普斯老爷跳舞兴致高涨的时候,所有的奴隶都会被要求在大屋里集合,全体一起跳。他不会理会我们一天劳作下来早已精疲力竭,命令每个人都必须跳起来。我则需要摆起架势,开始演奏。

“跳啊,你们这些该死的黑鬼们,都给我跳起来啊!”埃普斯时不时地大声喊叫。

所有人都不准停下来,也不准慢一步;所有人都必须舞步利索欢快、踩准节拍,不能懒洋洋的。“向上、向下、脚跟、脚尖,跳起来!”埃普斯一边喊着,一边腆着肚子脚步轻快地穿梭在愁眉苦脸的奴隶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