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梦的工作机制 九 润饰作用(第2/2页)

例如,“某天中午在沙发上打瞌睡的时候,我强迫自己思考一个哲学问题——比较康德和叔本华关于时间的观点。经过几次尝试,我发现自己根本不能回想起他们的观点。这时候,一种具体的形象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好像是一幅梦境——我正在向一个倔强的秘书询问信息。他趴在书桌上,既不理会我的要求,也不肯离开。后来,他半伸直身子,恼怒地狠狠瞪了我一眼。”

“功能现象”是一种“状态而非客体”的表现。这些例子有力地证明,梦结尾部分的内容是醒来的意向或觉醒过程。它表现出的情景很像一道门槛——跨过它,就离开梦进入了清醒世界。这种“门槛现象”可以解释梦的睡眠程度的波动和中断问题。这也说明,白天残留的一部分注意力仍然在梦中行使着“稽查员”的权力,对梦进行监督和批评,随后可能中断梦。希尔伯勒的发现进一步说明,在一定情况下,有意识的自我观察仍然影响着梦的工作,并有可能变为梦的部分内容。

最后,我要对本章做一个总结。在梦的形成过程中,存在着两种功能不同的精神活动——“隐藏的内容”的产生及其向内容的转变。“隐藏的内容”是合乎常理的,是我们用全部精神力量努力制造出来的。它们还没变成意识,而是处于变化过程中。

梦的特征在于,它是潜意识思想向梦“显露的内容”转变的过程。这种过程与清醒状态的工作机制有着非常大的不同。与后者相比,梦的工作更粗糙、更不合理、更容易被遗忘。它从来不考虑使用逻辑,而是用自己特有的方式为原来的逻辑关系披上了一层伪装。梦的最终目的是逃避稽查作用——为此,它使用了移植作用,改变了一切材料的精神价值;它把抽象的思想转化为视觉或听觉的记忆痕迹,以增强梦的表现力;它还使用了浓缩作用。在所有思想内容被改动的同时,感情体验却很少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