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梦过程的心理学启示 三 欲望满足(第2/2页)

痛苦的梦也包括“惩罚的梦”,这些梦仍然是潜意识欲望的满足。也就是说,做梦者有受到惩罚的愿望,但这种欲望显然遭到了压制。这种例子也证明,梦的动机来自潜意识。当然,第二类梦有些不同——欲望不属于被压抑的材料,而是属于“自我”的(弗洛伊德从心理动力学的角度对于人格的另一种分法,对应着意识——编译者注)。惩罚的梦表明,“自我”也参与了梦的形成过程。这就提醒我们要把“意识”和“潜意识”的划分修改为“自我”和“压抑”。这样就能更为清楚地描述梦形成的机制。

从神经症的研究可以发现,惩罚的梦并不都是白天残存的痛苦意识。它们更容易发生于相反的情况——白天的思想残余使人产生满足感,而这种满足实际上是被禁止的。这些思想在梦中留下的痕迹却是与其相反的。因此,惩罚的梦的主要特征是:构成梦的欲望不是来自潜意识系统,而是一种属于自我的惩罚性欲望的反抗压抑。因此我必须承认,大多数梦的刺激主要或完全的来源,是白天生活的残余。正如奥托的那个梦,如果我不是当晚一直为他的健康担忧的话,我的欲望很难借机进入梦中。欲望给梦提供了必须的动机力量,但忧虑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打个比方,在梦中,白天的思想残余像是企业家,有计划但缺乏资金;潜意识里的欲望则扮演了银行家的角色,向企业家提供资金的支持。企业家和银行家有很多种合作的方式,企业家有时候本身就是银行家。

上面的讨论发现,白天的残余是梦的形成的重要成分。每一个梦中总是可以发现与白天印象有所联系的内容,而这些印象往往是无关紧要的。神经症研究成果告诉我们,潜意识观念不能单独进入前意识,只有通过与前意识的观念建立联系,把自身的能量传递过去,并用后者掩饰自己,才能发挥作用。这种现象被称为“移情”。同理可解释在梦中的两个难题——梦中总是有新近的印象,而这种新近因素总是琐碎的。原因在于,这些最近和琐碎的元素不害怕稽查作用,从而能够频繁地出入梦中。它们都满足了被压抑观念合作的要求。就这样,梦的形成过程中也包括了这些白天的残余。不仅从潜意识中借来了被压抑欲望的能量,也为潜意识提供了移情作用的基地。

分析到这里,欲望的来源已经被我们追溯到潜意识领域中,欲望和白天残余的关系也得到了分析——这些残余本身可能就是欲望,也可以是焦虑等其他精神活动,也可能是某种最近的印象,但它们在梦的形成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梳理一下潜意识欲望的演变过程。它和白天残余结合起来,并给这些残余一种移情作用。因此,欲望就附着在最新的材料上,或者是一个受到压抑的欲望沿着兴奋传导的通道奋力前进,通过前意识而到达意识。但是它碰到了稽查作用并被其影响,这时,它采取了伪装的方法。它继续前进,却被前意识的睡眠状态阻挠了,梦便走上了回归道路。这条路恰恰可以走得通。这显然受到了潜意识里记忆的吸引。梦的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种是前进的部分,从潜意识通往前意识;第二部分则是从稽查作用返回到知觉。由此,它通过回归作用避开了潜意识的阻碍(参见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