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总论 四 压抑与“两种力量”

表面上看来,梦是一种奇特的精神过程。事实上,它只是一系列精神过程中最早被发现的一个。癔症、恐惧症、强迫症和妄想狂都采用了同样的浓缩作用和移植作用,可以算做类似的精神过程。健康人日常生活中的遗忘、口误、笨拙动作和一类特殊的错误等行为,也是来自同样的精神机制。

移植作用是这一问题的核心。我总能在模糊和混乱的梦中,碰到一些令我吃惊的思想——我平时没有意识到它们的存在。但贯穿在分析中的思想链证明,这些思想确实存在于我的脑海中。它们处于一种特殊的心理情境中,虽然具有一定的精神强度或能量,但是却变得让我意识不到(我认为这种情境就是一种“压抑”)。因此我认为:梦内容的模糊性与某些“隐藏的内容”的压抑(不被意识接受的)状态之间存在某种伪装。这种伪装让梦变得模糊,从而不会泄露那些被禁止的内容。

通过压抑的概念,我可以指出梦的伪装与被压抑的精神材料之间的联系。我尝试着用专业的术语来描述这个过程:在一些能被理解的、有意义的梦中,我发现它们是没有任何伪装的欲望的满足。在这种情况中,梦表达了某种愿望的满足——这种愿望是我们能够意识到的,也是我们残存下来的白天生活中感兴趣的事件。至于那些模糊和混乱的梦,我们通过分析也发现了类似的情况。这类混乱的梦也表达了某种欲望的满足。但是,它以一种相对隐蔽的形式呈现出来,只有经过分析才能得到解释。欲望在这种情况下,要么其本身就是被压抑的(为意识所不容),要么就是与被压抑的思想有着紧密联系,并把它作为基础。因此,模糊而混乱的梦只是被压抑欲望的伪装的满足。

我从欲望满足的角度重新解释本章提到的三类梦的问题。第一类包括那些没有伪装的、表现一种没有受到压抑的愿望的梦,这大多是一些幼儿型的梦,在成人中出现得越来越少。第二类梦表达了一个被压抑的欲望做了某些伪装,必须经过分析才能被理解。第三类梦表现了被压抑的欲望,但它没有完全被压抑或者没有做过伪装。这第三类梦总会伴有焦虑,并被它打断。这种情况下,梦的伪装被焦虑所代替。而在第二类梦中,由于梦的工作而避免了焦虑的产生。这说明,造成我们梦中焦虑的这种观念性内容,曾经是一个受压抑的欲望。

还有一种清晰的梦,它带有悲痛的内容(如亲人的死亡),但我们在梦中不会感觉到伤心。经过分析我们知道,出现在我们梦中的,是通过伪装自己而得到满足的被压抑的欲望(属于第二类梦),它也表明了,移植作用的过程巧妙地迎合了伪装的欲望。

直到今天,研究者们还没有机会关注压抑心理学。因此我们可以通过“黑箱模拟”的方式接近这个谜题。我的假设是:有两种思想构造的力量存在于我们的心理机构中,其中“第二种力量”的产物可以自由接近意识。而“第一种力量”本身是潜意识的,它要想到达意识,就要通过“第二种力量”。在二者的交界处,存在着一种稽查作用。只有它认为合理的东西才能通过,其他的则不能。

于是,那些被拒绝的内容就处于被压抑的状态。在某些情况下(如睡眠状态),由于稽查作用的松弛,被压抑的内容有机会找到通向意识的道路。但由于稽查作用不可能完全消失(最多是减弱),因此被压抑的材料就必须改变自己。这样,最终进入意识的内容,就是两种力量经过调和而得到的一种产物了。“压抑——稽查作用的松弛——调和”,这就是梦和其他精神病理结构发生的基本模式。

睡醒后,稽查作用很快又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开始清除夜间工作疏漏的痕迹。这就是梦的内容很容易被遗忘的原因。人们在谈到一个梦时,经常会想起一段已经被遗忘了的梦的内容。这一段从遗忘中被找回来的内容,经常是我们最直接地接近梦的意义的关键。由于上述原因,它被遗忘或者压抑了。

这种压抑在儿童与成人的梦中出现了很大的区别。经过生活的磨炼后,成人知道如何使他们的欲望得到延缓,或者迂回地满足它。因此,成人的梦都比较复杂,需要一种更为复杂的解释。我的理解是,由于长期生活经验的磨炼,成人的心灵内部产生了一种精神力量(有些类似于道德力量)。这种力量和意识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并对心理冲动施加了持久的支配和约束,人类从儿童期开始积累的一部分冲动被这种力量所压抑。同时,来自那些冲动的所有思想材料也受到了牵连,都处于被压抑状态。

睡眠的过程中,在白天一直压制那些被压抑材料的力量略微松弛。由它自身来说,这种放松不会带来什么害处——这被压抑的冲动不管有多活跃,它们仍然很难进入意识,而它们通向运动的道路也是有阻碍的。当然,在熟睡中仍有一定数量的自由注意力负责抵制感觉刺激。这种注意力看守着那些来自被压抑材料的欲望的内部刺激,并与它们相结合,最终形成梦。后者作为一种调和物,同时满足了这两种力量的要求。通过表现欲望得到满足的方式,梦为被压抑的欲望提供一种精神机制的平台。同时,它又用让睡眠继续的方式满足了“第二种力量”的要求。

我们醒来后,很容易轻视梦,认为它是混乱的、显然不符合逻辑的。这也许是我们在睡着的情况下,自我对被压抑冲动所做的一种判断。有时在睡眠中,我们也觉察到了这种轻率的判断。如果梦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稽查作用承受的范围,我们就会很自然地想:“毕竟,这只是一个梦!”——于是就又睡着了。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看出,梦是睡眠的保护者。

焦虑的梦却是一个例外,它不再具有防止干扰睡眠的功能,相反却具有了突然中止睡眠的功能。实际上,这两种情况并不矛盾。焦虑的梦像一位忠诚的夜班警卫——当他无力单独对付干扰时,他就会将主人唤醒。

当睡眠者被外来的刺激冲击感官时,睡眠所拥有的保护者的功能更加突出了。它有多种选择——醒来,或者继续睡。前一种情况正如生理学家布达赫提到的,母亲会被孩子微弱的哭泣声惊醒。在后一种情况中,睡眠者也许会利用梦来消除外部刺激。比如,为了消除刺激,他会梦见与刺激处于水火不相容的情境,或者把外部刺激纳入一个即将被满足的欲望的情境中,从而剥夺了刺激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