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二次反叛 3

女魔法师或女巫扎贝思远远躲开男人。但她并非一直这样,并非一直是魔法师。她有个儿子,有时候她会向我提起这个儿子,但总是把他说成过去生活的一部分,已经被她抛到身后了。听那口气,我感觉她这个儿子缥缈虚无,有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后来有一天,她竟把儿子带到我店里来。

那孩子约莫十五六岁,长得高高大大。邻近一带的男人平均只有五英尺左右,他比他们都要高,块头也比他们大。皮肤漆黑一片,完全没有继承他母亲身上那种古铜色。他长着一张长脸,轮廓坚毅。从扎贝思的话中,我得知孩子的父亲是南部某个部落里的人。

孩子的父亲是生意人,去过全国各地。在殖民时期奇迹般的太平岁月中,只要你愿意,就不必去管部落之间的界线,想去哪里都行。他在旅途中遇到了扎贝思,扎贝思跟他学会了做生意的本领。到了非洲独立的时候,部落之间又有了边界的阻隔,出门不再像过去那样安全。商人于是回到了自己的部落,把他和扎贝思生的儿子也一起带走了。如很多民谚所述,在非洲几乎所有地方,孩子跟父亲天经地义。扎贝思的儿子名叫费迪南,过去几年一直不在母亲身边,在南部上学,生活在一个矿区小镇。他在那儿经历了独立后的所有动乱,特别是漫长的分裂战争。

不知何故——有可能是他父亲去世了,或者重新结婚了,想把费迪南甩开,也可能是扎贝思本人的意思——孩子现在又被送回到母亲身边。费迪南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不过这地方所有人都不能没有部落归属,所以按照风俗,费迪南被母亲的部落接纳。

扎贝思决定送儿子到镇上的公立中学读书。学校里面已清理干净,重新开始运作了。校舍是一幢两层楼的石头建筑,带两个院子,是殖民时代官邸的风格,楼上楼下都有宽阔的走廊。楼下原来被人占着,在走廊上生火做饭,垃圾扔在地上或者院子里。那些垃圾千奇百怪,不是罐子、纸张、盒子这类镇上常见的垃圾,而是一些更纯粹的垃圾,壳啊,骨头啊,灰烬啊,被烧毁的麻袋什么的。所以垃圾堆看起来就像是筛出来的灰黑色泥土堆成的小土墩。

草地和花园都被踩没了,九重葛却在疯长,把高高的棕榈树缠死,从学校的围墙上垂下来,又沿着大门口的几根方柱子往上爬,缠绕在装饰性的铁拱门上面。拱门上那几个铁字仍在,是学校的校训:Semper Aliquid Novi。擅自住在这里的都是些吃不饱饭的人,胆子很小,校方一说,他们就搬了出来。学校里的门、窗户和百叶窗有的已经换掉,水管也修好了,整个校区粉刷一新,地上的垃圾被用车拉走,地面浇上了柏油。前一阵子这里看上去还是一片废墟,现在再看,已经整理得有模有样了,里面开始出现白人教师的身影。

费迪南到店里来的时候,已经是公立中学的学生。他穿着学校的制服:白衬衫,白短裤。虽然简单,却也挺显眼。白裤子穿在费迪南这个大个子身上,模样有点滑稽,不过费迪南和扎贝思都把校服看得很重。扎贝思过着纯粹的非洲式生活;对她来说,只有非洲才是实实在在的,但她不想把费迪南也绑在非洲。我认为这并不矛盾,扎贝思的日子过得这么苦,自然希望儿子比她强;要想比她强,就得跳出无始无终的村庄和大河的生活传统,得接受教育,学会本领。对扎贝思和她这一代的非洲人来说,教育只有外国人才能提供。

费迪南准备到学校寄宿,报到的那天早上,扎贝思把他带到我店里来介绍给我认识。她希望我在这个陌生的镇上照看费迪南,为他提供保护。扎贝思之所以选我来担负这任务,一来我们做了这么长时间的生意,她信得过我;二来我是外国人,会说英文。费迪南能从我身上学习到外面世界的言谈举止。他在学校学了什么东西,也可以在我这里练一练。

这个高个儿小伙子挺安静,态度也很恭敬,但我感觉他只是母亲在场的时候做做样子。他的眼神中有一丝淡漠和轻蔑。他好像是在迁就他刚刚认识的母亲。扎贝思是个村妇,而他毕竟在南部的矿区小镇上生活过,必定见过比我体面得多的外国人。她母亲对我的小店十分尊重,而他似乎不屑一顾。我的商店是水泥谷仓改造的,地上摆着各式各样的粗劣商品(但我知道什么东西放在什么地方),谁看都不会觉得它是现代商店,也没有像有些希腊人的商店那样漆得花花绿绿。

我说:“费迪南是个大小伙子了,贝思。他会自己照顾自己的,我插不上什么手。”这么说是为扎贝思好,也是为费迪南好。

“不是,不是,萨林姆爷。费迪南一定要到您这儿来。要是想揍他您就尽管揍。”

这不大可能。只是说说而已。我朝费迪南笑了笑,他也对我笑了笑,嘴角朝后咧了咧。他这么一笑,我发现他的嘴形很好看,脸上其他部位棱角分明。从他的脸上,我觉得我能看到某些非洲面具的雏形。非洲面具的五官总是会简化和突出。想着这些面具,我认为我看到了他面相中的特异之处。我意识到,我在用非洲人的眼光看他,我一直用这种眼光看他。他的脸给我一种印象,无论当时还是后来我都认为那是一张大人物的脸。

扎贝思的请求让我感到不快,不过不答应也不行。我慢慢地摇着头,意思是我想让费迪南把我当朋友看,费迪南准备单膝下跪,但他停住了,没有行完这个礼。他假装腿上痒,伸手挠了挠膝盖窝。在白裤子的衬托下,他的皮肤黝黑而健康,微微有些发亮。

单膝下跪是一种传统礼节,丛林里的孩子用以向年长者表示尊重。它像是条件反射,并不是特别郑重其事。在镇外,有时候能看到小孩子瞥见大人过来了,中断手上的活计,就像猛然看到蛇吓着了一样,跑到他们跟前下跪。大人也就在他们头上随意拍一下,然后孩子们若无其事地回去干活。这个风俗从森林王国一直传到了东部。不过,它属于丛林的风俗,进不了城。费迪南在南部矿区小镇待过,对他这样的人来说,单膝下跪的风俗显得特别土气和卑贱。

他的脸已经让我不安。现在我更是想:“这儿要出娄子。”

要是太阳不太烈,也不下雨(一下雨街上就发洪水),从小店赶到公立中学并不算远。费迪南每周到店里来看我一次。他一般是在星期五下午三点半来,有时也在星期六上午来。他每次都打扮成学生的样子,穿着白色校服,有时还不顾天热披着运动夹克,胸前的口袋上绣着校训:Semper Aliquid Novi,排列在一幅卷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