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兰多》,伍尔夫的一个“玩笑”

——代《奥兰多》译者序

By 坛子

《奥兰多》(Orlando)是英国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 Woolf)的一部意识流长篇小说,于1928年11月发表,(在《奥兰多》的结尾,伍尔夫写道:“午夜的第十二声钟声敲响了。现在是星期四,10月11日,1928年。”)被认为是伍尔夫作品中最易阅读的一部(在《奥兰多》的第六章,伍尔夫写道:“如果这些话零散琐碎,杂乱无章,让人提不起兴趣,那也是读者们的错,谁叫你们去听一位女士的自言自语呢。”)。

《奥兰多》同时也是一部半自传故事,主要建构于伍尔夫密友薇塔·塞克维尔-韦斯特(Vita Sackville-West)的生活背景。(在1927年10月,写给薇塔的一封信里,伍尔夫写道:“昨天早上我感到绝望之际……一个字也榨不出来,最后抱着头,把笔伸进墨水瓶,然后鬼使神差地在空无一字的白纸上写下:奥兰多——一部传记。写完这几个字,我全身霎时沉浸在狂喜之中,头脑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念头……”)因为很多人都以为它写的是薇塔的风流野史(薇塔本人是诗人,美丽、优雅、风流、奔放,是当时有名的“女同性恋者”),所以这本书一度成为当时的畅销书。(据说,这部小说出版第一年——即1929年——就卖出了8,000册,让伍尔夫夫妇从此摆脱了生活的拮据,买了汽车,盖了楼房。1941年3月28日,伍尔夫在自己的口袋里装满了石头之后,在位于罗德麦尔她家附近的欧塞河投河自尽。)

尽管伍尔夫本人将这部作品当作一个“玩笑”处理,(据记载,伍尔夫称这部小说为“写作者的假日”和“一个大玩笑”,但出版之后,却担心它“作为玩笑太长,作为严肃作品又太过轻浮”。)但是这部作品的风格具有相当的影响力,(据说)在女性写作与性别研究的历史中极为重要。

(因为奥兰多先是男性,后变成女性——这部小说始于16世纪伊丽莎白时代,终于1928年10月11日午夜十二点,主人公奥兰多先为男性,后变为女性——且身上始终兼具男女两性的特点,因为面临问题时,他/她的视角都两性兼有——几乎可以这么说——因此,或可给男女两性读者以更加了解彼此的机会。与此同时,译者认为,这部小说,对于了解伍尔夫对生活的理解、对文学和诗歌的追求,亦极为重要——而这恰是译者更为看重,且觉得可以最大范围地分享开去并引起思考和讨论的地方。人民文学出版社版本《奥兰多》的译者说,伍尔夫是个“生活在思想之中的人”,窃以为,伍尔夫更是个“思想在生活之中的人”,她追问生活为何,为此分裂,为此聚合,为此生,亦为此死,思想和写作是在路上的动作,而生活则是在路上念兹在兹的“此时此刻”和“前方”。

如果非要译者选出一些篇章来推荐《奥兰多》这部“玩笑”小说,译者会选择第六章中这连续的几段——《奥兰多》不一定好读,但读完之后,或许会有所回味、有所启示;但愿如此——)

现在是十一月。十一月过了是十二月。然后是一月、二月、三月和四月。四月之后是五月。接下来是六月、七月和八月。再接下来是九月和十月,然后看啊,十一月又到了,就这样,一年又过。

这样写传记,自有其优点,但却不免干瘪、枯燥,而且长此以往,读者可能会抱怨说,他自己也会背日历,何必按照霍佳思出版社的定价掏腰包买这本书。但是,如果传主偏要把传记作者置于尴尬境地,就像奥兰多现在对我们所做的一样,笔者又有什么选择呢?凡值得请教之人想必都会认同,“生活”是小说家或者传记作家唯一适当的主题;另外,这些权威人士坚信,“生活”与坐在椅子里一动不动地思考毫不沾边。思想和生活是相去甚远的两极。于是——既然奥兰多在这段时间所做的,只不过是“坐在椅子里一动不动地思考”——那么在她结束思考之前,我们也只能背日历,数念珠,擤鼻子,拨炉火,东张西望,直到她从椅子上站起来。奥兰多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屋里静得一根针掉在地上也能听见。要是真的有根针掉在地上就好了!那多少也算是“生活”之一种。要是有只蝴蝶飞进窗来,落在她的椅子上,我们也能有点东西写写。或者,假设她站起来打死了一只黄蜂,我们也马上就可以拿起笔来写,因为会有流血,哪怕流的仅仅是一只黄蜂的血,因为,有流血,就有生活。虽然杀黄蜂与杀人比起来太过琐碎无趣,但对于小说家和传记作家来说,比起奥兰多这样每天坐在椅子里,只与香烟、纸墨相伴,也要有料得多。我们不禁要抱怨(因为我们的耐心正在一点点地被消磨掉),要是传主们能体贴点就好了!你已经在她身上花了那么多时间和笔墨,而她却突然脱离了你的控制,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窝火的?你目睹她叹气,喘息,脸一会儿红、一会儿白,目光时而炯炯有神,时而无精打采,你看着这出荒唐的感情戏码在她脸庞上演,而且知道引起这一切的原因——但这些却又只是无足轻重的思考和想象,而已!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感到屈辱的么?

但奥兰多是个女人——这是帕摩尔森勋爵刚刚证实过的。而大家公认,描写女人的生活时,可以不叙行动,而代之以爱情。有位诗人曾说过,爱情是女人存在的全部。如果我们看一眼正在伏案写作的奥兰多,就必须承认,她的确最适合承担这一使命。毋庸置疑,既然她是个漂亮女人,又正值盛年,她不久就会放弃假装热爱写作和思考,开始怀想哪怕某个猎场看守(只要一个女人想的是男人,就不会有人反对她思想)。然后,她就会给他写张小纸条(只要她写小纸条,也不会有人反对她写作),约他在星期天黄昏见面;星期天的黄昏到了,猎场看守就会来到她窗下吹口哨——这一切无疑是生活的本质,也是小说家唯一可能的素材。那么,奥兰多肯定会做这些事中的一件吧?唉,真是太可惜了,她一件也没有做。那么,我们不得不把她归为那些不懂爱情的怪胎?她喜欢猎狗,忠于朋友,接济饥肠辘辘的穷诗人,热爱诗歌。但爱情——男性诗人定义的那种爱情——说到底,谁能比他们更权威呢——与善良、忠诚、慷慨和诗歌毫不相干。爱情就是脱下衬裙,然后——我们都知道爱情是什么。那么,奥兰多做过那件事么?事实迫使我们说,没有,她没做过。而如果我们的传主既不爱人,也不杀人,只是思考和想象,我们只能得出结论说,他或她不过是一具活死人,我们还是早点放弃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