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年前的景海,那个冬天明媚而温暖。

萧山盟和云锦书的个性接近,都有理性和节制,虽然内心一团火热,又是彼此的人生初恋,却并不像大多数情人那样,感情如洪水决堤,思念如万马奔腾,非要从早到晚腻在一起才过瘾。他们像精于此道的老手,深谙细水长流的道理,约定每周见面两次,其他时间,仍然用书信交流。

云中谁寄锦书来,是萧山盟那时最快乐幸福的事。

偶尔,云锦书也会打破规矩,突然出现在景海大学的校园里,在操场边、中心花园的石凳上,或者盛开的丁香花下面,向萧山盟挥手,喊他的名字,带给他意外的惊喜。萧山盟循声望去,锦书的笑脸就会闯进他的视线,好像一抹阳光,可以瞬间驱散满天阴霾;又像是自然界最美的花朵,映在姹紫嫣红中,令其他鲜花都失去颜色。

景海大学在城南,而景海医科大学在城北,乘坐公交车往返两地需要一个半小时,这也是他们限定见面次数的原因之一。其实,云锦书打破规矩突然跑去见萧山盟的时候,也是她内心激情澎湃不可遏制的时候。她对萧山盟如此爱慕、依赖、眷恋,她甚至觉得,遇到萧山盟以前的日子都是虚度,而以后的岁月,如果没有萧山盟的陪伴,她也活不下去。

当然,这只是她的想象,与事实大相径庭。事实是,她人生中的绝大多数岁月都没有萧山盟,她依然活得顽强、乐观、丰富多彩。

云锦书是一个出色的女孩子,在青春飞扬的年纪里,曾有许多男生沉默地或者张扬地喜欢过她,在高中期间她甚至搅进一起对她一生影响巨大的绯闻,但她其实从未体会过怦然心动的感觉,她的感情生活是一片寸草不生的荒漠,直到遇见萧山盟。他才在她的心门上轻轻叩击,她就彻底沦陷了。

尽管他不曾凶狠进攻,他的攻势却锐不可当;尽管他不曾刻意入侵,却轻易霸占了她的整个世界。在萧山盟面前,云锦书的抵抗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她感谢命运的奇妙安排,如此美好的相遇、相识、相知、相爱、相守。他温文尔雅、谦和敦厚、忠诚质朴,他容貌俊秀、目光清澈、襟怀开阔,他与她梦想的那个人一模一样。他只需轻轻地招一招手,她就会义无反顾地跟着他走。

她以为他们会这样走过一生一世。她想不出有什么力量能够把他们分开,有什么诱惑能够让她离开。

所以她在给萧山盟的一封信里说她相信爱情是铜墙铁壁,风雨不透。

在大学校园里,男女生恋爱的消息总是走得最快,加上他俩并未刻意隐瞒,所以老师和同学们很快就知晓了他俩的恋情。萧山盟已经被同寝室的哥们儿狠狠地“敲诈”了好几顿,云锦书的好友也“嫉妒”她的“飞来艳福”,变着法地让她荷包失血。

今晚他俩宴请的是章百合。

“宴席”就设在景海大学校门口的蓝房子餐厅里,是一家局促而整洁的路边小店,店里只有四张桌子,能同时容纳十几位客人。他家的主要客源是学生,所以饭菜走经济实惠路线,分量大、价格便宜,是学生们打牙祭和招待朋友的好去处。

章百合是云锦书的高中同学,在景海大学法学院读书,两人都有才气,又样貌出众,在高中时就是要好的朋友,毕业后又一起考来景海,同在异地,感情更觉得亲密。云锦书与萧山盟初次相遇那天,来景海大学看望的朋友就是章百合。

章百合与云锦书比起来略显矮小,皮肤稍黑,但是五官非常精致,眼角微微上扬,鼻梁笔直,牙齿洁白整齐。她喜欢穿紧箍在身上的衣服,稍嫌夸张地勾勒出波澜起伏的曲线,从上到下散发出大胆野性的气息。

云锦书像一只安静而美丽的麋鹿,在白云下、草原上悠闲地行走,与人无害,与世无争;章百合却像是一匹形体瘦小、色彩斑斓的猎豹,更加热情,更具有攻击性。

章百合见到萧山盟时非常吃惊,脸色由红转白:“怎么是你?”

云锦书奇怪地问:“你们认识?”

萧山盟被她问住了,表情尴尬,迟疑着没有接话,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她。

章百合笑了,牙齿在昏暗的光线下白得发亮:“这学期返校那天,门卫不许出租车开进校园,我只好一个人拖着两件大行李从大门口往寝室走,你和另一个长头发的男生骑车路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把我送回了寝室。”

萧山盟也笑起来:“对了,怪我记性不好。那个男生是理学院的陆琪峰,那天他载着你,我载着行李,两大件,一百多斤,过后我还和陆琪峰说,女生可真不怕麻烦,几乎把家都搬来了。”

章百合说:“记性倒不是不好,连行李多重都记得,就是记事不记人。”语气像是责备,又像娇嗔,全在于对方怎么理解。

萧山盟倒不好意思起来:“那天遇见你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校园里路灯又不亮,没看清楚你的模样。”

云锦书替他解围说:“好了,你也不用不好意思,毕竟是学雷锋做好事,等下自罚一杯酒,给百合道歉。”

章百合说:“也不用罚酒,按道理是我该敬他酒,感谢他帮助同学,现在就算两抵了。”到底是对萧山盟没能记得她而耿耿于怀。

以前组织的两次饭局,座中都是萧山盟的哥们儿,云锦书多少有些拘谨,喝酒时点到即止,一副不胜酒力的淑女模样。今天的情况有所不同,一边是情深意浓的男朋友,一边是交往数年的闺中密友,云锦书的情绪高涨,双眼放光,终于亮出她酒量的底牌。锦书不肯喝啤酒,说它热量太高,怕喝出啤酒肚;也不肯喝红酒,说它甜不甜酸不酸的,味道不纯。她只肯喝白酒,说白酒活血化瘀,温暖肠胃,对人体最好。萧山盟和章百合只好听她的。

云锦书叫了两瓶一斤装的“景海大曲”。明亮的玻璃瓶子,微微摇晃的酒浆,摆在三个二十来岁的男女学生面前,多少透着点不协调。蓝房子餐厅的服务员大姐站在柜台后面,满脸狐疑地打量他们,似乎在猜测他们的来头。

三个人口袋都不富裕,只点了三道菜,炒蚬子,口水鸡,蒜蓉茼蒿,配三碗白米饭。锦书和百合都大声嚷嚷着“今晚不醉不归”,让萧山盟摸不清状况,心里直犯嘀咕。

启开酒瓶后他才知道,他的初恋女友原来是一位酒国英豪,而章百合也只比她稍逊一筹而已。萧山盟和她俩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他的酒量属于“不喝正好、一喝就多”的水平,一杯白酒下肚就脸色通红,两杯则头重脚轻。锦书知道他不成,也不攀他,和百合频频举杯,喝得不亦乐乎,小餐厅里觥筹交错,春意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