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2/3页)

“甚至于什么?”丹枫追问,锐利地看着亚萍。“你还有什么瞒着我的事?”

“没有没有!”亚萍慌慌张张地说,抓起自己的皮包,想起身离去。“我该走了,天不早了。”

“坐下!”丹枫用手按住了她。“你不说清楚,你休想走!亚萍姐,你知道我的固执,你还有瞒着我的事,你非告诉我不可!这对我太重要,你懂吗?这关系我的去留,你懂吗?这关系我的一生,你懂吗?这关系好几个人的命运,你懂吗?”

亚萍一瞬也不瞬地注视着她,终于了解了她那种焦灼、急迫、和无奈,也终于了解了事情的重要性。

“丹枫,”她沉吟地、困难地、艰涩地说,“我把这最后一件事也告诉你,或者,这并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我希望告诉你不是个错误,这件事我从没告诉过别人。”

“你说吧!快说吧!”

“在碧槐死前两个月,我接到她一个电话,那时,我们的交情只在于偶尔通个电话。我想,那晚她有点反常,她可能刚和江淮吵过架,也可能喝醉了酒,因为她的声音里有哭音,话也说得很不清楚。她在电话里问我……问我当母亲的滋味如何?那时我刚生了老大,还请同学们喝过满月酒,你姐姐并没有来参加宴会。我告诉她,一个女人当了母亲,才是个完整的女人了。于是,她哭了,她在电话里哭得很伤心,我问她怎么了?她说:‘我也要做妈妈了,但我必须拿掉这个孩子,因为他的父亲不要他!’我吓了一跳,还想劝她,她就把电话挂断了。”

丹枫凝视着亚萍,这篇话使她那么震动,震动得张大了嘴,震动得无话可说了。好半晌,亚萍拍了拍她的手。

“当一个女人决心要为个男人生孩子的时候,她已经是什么都不顾了。而一个男人,假若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要,他也就连人性都没有了。”

丹枫深深地抽了一口冷气。

“那么,姐姐有没有拿掉那个孩子?”

“这就是我刚刚问你死亡证明书上怎么写的原因。”亚萍坦白地望着她,“因为,也有传言说,你姐姐并非死于自杀,而是死于堕胎!”

丹枫呻吟了一声,仆下头去,把面颊整个埋进了手心里。亚萍看了她好一会儿,慢慢地站起身子,拿起自己的皮包,走到丹枫的身边,用手轻抚着她的肩膀,柔声地说:

“走吧!丹枫!那男人是邪恶的,是个魔鬼!如果你真梦到碧槐,一定是碧槐死不瞑目,她要警告你这一切!听碧槐的,走吧!回英国去!回伦敦去!你走的时候通知我,我会到机场去送你!”

丹枫坐着不动,也没抬起头来,于是,亚萍给了她紧紧的一握,转身走了。

丹枫仍然坐在那儿,坐了好久好久,坐到天都黑了,坐到咖啡馆的灯都亮了。坐到夜色深了,坐到客人由少而多,又由多而少了。她燃起了一支烟,叫了一杯酒,就这样以烟配酒,慢腾腾地喷着烟雾,慢腾腾地噪着酒。咖啡馆里有个小型的乐队,开始上来演奏,有个眉清目秀、像个学生般的歌手,在那儿唱着西洋歌曲。她倾听着,那歌手声音低沉而富磁性,显然受过声乐的训练,他唱得很柔很美很动人。他正在唱一支老歌:《我真的不想知道》。他抑扬顿挫,颇有感情地唱着:

你曾投入过多少人的怀抱?

你曾使多少人倾倒?

有多少?有多少?有多少?

我真的不想知道!

她听着这支歌,不知怎的,她竟想起了曼侬·雷斯戈。看那本书已经很久了,故事也记不全了。但她仍有深刻的印象,那男主角对女主角之痴情,专注,已达不可思议的地步。也是“你曾投人过多少人的怀抱?你曾使多少人倾倒?有多少?有多少?我真的不想知道!”江淮会是那个男主角吗?江淮会是那个骑士吗?她沉思着,深深地沉思着。那歌手又换了另一支歌,也是支老歌:《大江东去》。她招手叫来了侍者,写了一张条子:

“你会唱《雁儿在林梢》吗?”

侍者把条子带给了那年轻人,未几,那年轻歌手对她微微颔首,开始唱:

雁儿在林梢,

眼前白云飘,

衔云衔不住,

筑巢筑不了,

雁儿雁儿不想飞,

白云深处多寂寥!

雁儿在林梢,

风动树枝小,

振翅要飞去,

水远山又高,

雁儿雁儿何处飞?

千山万水家渺渺!

雁儿在林梢,

月光林中照,

喜鹊与黄莺,

都已睡着了!

雁儿雁儿睡不着,

有梦无梦都烦恼!

她的眼前浮上了一层雾气,整个视线都模模糊糊了,她把头斜倚在窗玻璃上,用手指拨弄着那些珠子,听着那珠子与珠子互相撞击的音响,看着那珠子在灯光下折射出来的光芒。她的头昏昏然,心茫茫然,神志与思想,都陷入一种半虚无的境界里。

有个人坐到她的对面来了,单身的女客太容易引人注意,何况她把寂寞与凄惶明显地背在背上,写在脸上,扛在肩上。她头也不回,就当他不存在,她继续拨弄着那些珠子。那个人也不说话,只招手叫了两杯咖啡,他把一杯热咖啡推在她的面前,把那还有小半杯威士忌的酒杯取走。然后,他燃上一支烟,那熟悉的香烟气息对她绕鼻而来。这些举动使她立刻知道了他是谁,半侧过头来,她从睫毛下面,冷幽幽地看着他。这个人,他是魔鬼吗?他是凶手吗?他是邪恶的吗?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她问。

“找了你好几天,什么地方都找遍了。”他说,声音很平静,像在说别人的事情。“午后,还开车去了一趟大里,以为你可能又去那个渔村了。我也看到那些渔民,和那些岩石,也看到那些在网里挣扎的鱼。晚上,我去了每家餐厅、咖啡馆,后来,忽然想起这儿——心韵,以前你曾经约我来过一次,于是,我就来了。”他喷出一口烟,烟雾弥漫在他与她之间。“你为什么喜欢这家咖啡馆?”

“因为……”她慢腾腾地、冷漠地、不带一丝感情地说,“因为这儿离碧槐的坟墓很近。”

他惊跳了一下。

她紧盯着他,声音更冷了。

“这刺痛了你吗?”她问,“你永远怕听到碧槐两个字,好奇怪。一般人都会喜欢谈自己所爱的人。”她用小匙搅动咖啡,望着那咖啡被搅出来的回旋,不经心似的问,“碧槐生前喜欢花吗?”

“是的。”

“喜欢什么花?玫瑰?蔷薇?紫罗兰?丁香?”

他注视着她。

“不。她喜欢蒲公英。”

“蒲公英?一种野生的小菊花吗?”

“是。她说玫瑰太浓艳,兰花太娇贵,丁香太脆弱,万寿菊太高傲……都不适合她,她常自己譬喻为蒲公英,长在墙角,自生自灭,不为人知。她说这话的时候,心情总是很黯淡,她一直很自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