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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进展不顺利(写作这件事看起来真是浪费时间,可是又有什么别的办法好打发时间?),于是我漫步穿过公共草坪,去听听那些演讲人的演讲。我记得在战前的日子里,曾经有一个演讲人让我觉得很逗趣。现在看到他安然无恙地重又回到了自己的演讲位置上,我感到很高兴。他同以政治和宗教为主题的演讲者们不同,并无什么讯息要传递。他从前是个演员,眼下便光是讲故事,背诵诗歌的片断。他要求听众随便挑出哪首诗来让他背,看他会不会背不出来。“《古舟子咏》【83】。”有人叫道。他便马上一字一顿地给大家背诵出其中的一节。有个凑热闹的人说:“背莎士比亚的第三十二首十四行诗。”他随便背了四行。那个凑热闹的人说不对,他便说:“你的版本搞错了。”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同我一起在听演讲的人,发现斯迈思也在场。或许他已经先看到了我,因为他用萨拉没有吻过的那侧漂亮脸颊对着我。不过即便这样,他也还是竭力回避着我的目光。

我怎么就老是想同萨拉认识的人说话呢?我从人群中挤过去,走到他身边招呼道:“你好,斯迈思。”他用手帕捂住自己那侧不好看的脸颊,把身体转向我。“噢,是本德里克斯先生。”他回应道。

“葬礼以后就再也没见过你。”

“我去外地了。”

“你还在这里演讲吗?”

“不了。”他踌躇了一下,然后又勉强补充了一句,“我已经不做演讲了。”

“不过你还在搞家庭教学吧?”我逗弄他道。

“不,那个我也不做了。”

“我希望你没改变自己的观点吧?”

他没精打采地说:“我不知道该信什么。”

“什么也不该信,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

“是这么回事。”他开始往人群的外面挪动一些位置,我发觉自己站到了他有毛病的脸颊那侧。我按捺不住地想再多逗逗他。“你是不是牙痛?”我问他。

“不是,怎么了?”

“有那条手帕,看上去有点像。”

他没搭腔,只是把手帕拿开了。手帕底下没有什么难看的东西需要掩藏。除了一个不显眼的斑点之外,他的皮肤非常红润和年轻。

他说:“碰到熟人老要向他们解释,我都给弄烦了。”

“你找到了灵丹妙药?”

“是的,我刚才告诉过你我去外地了。”

“去的是私人疗养院?”

“对。”

“动手术?”

“那倒不是,”他不太情愿地补充了一句,“用的是触摸的办法。”

“信仰疗法?”

“我没信仰,绝不会去找江湖医生。”

“是什么毛病,风疹块吗?”

为了打住话题,他含糊其词地说:“用现代方法,电疗。”

我回到家里,重新试着定下心来写书。每次开始写书的时候,我总是发现书里的一个人物很顽固,怎么写也不肯活起来。从心理学的角度讲,这个人物并无什么不真实的地方,但他就是钉在那里不动,需要有人来推动他,需要有人来给他找到话讲。我得把自己在奋斗年代里学会的一应技巧全部用上,才能使他在读者的心目中活起来。有时候,当某位评论家称赞说,他是整个故事里刻画得最好的人物时,我会有一种乖张的满足感,觉得他即便算不上是刻画出来,也肯定算是给硬扯出来了。每当我开始工作的时候,他都会像吃进肚子里但没好好消化的肉食一样,沉重地压在我的心头。在有他出场的每一幕场景里,我创作的快乐都会被夺走。他从来不做出人意料的事情,他从来不会让我感到吃惊,他从来不对什么负责任。书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会帮忙,而他却只会碍事。

可是没他又不行。我能想象到一位天主,他对我们当中某些人的感觉正是如此。我们可以推测,从某种意义上说,圣徒们是自己创造了自己。他们会活起来,他们能做让人吃惊的事情,说让人吃惊的话。他们置身于情节之外,不为情节所左右。而我们则需要有人来推着走。我们患有自身并非真实存在物这一顽症,我们无法逃脱地受到情节的束缚。天主按照自己的意图,腻烦地驱策着我们,一会儿上这儿,一会儿上那儿。我们是一些没有诗意、没有自由意志的人物。我们唯一重要的价值就是有时候可以帮帮忙,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物提供活动和发言的场景,或许也为圣徒们提供实现他们自由意志的机会。

听到楼门关上,门厅里传来亨利的脚步声时,我感到很高兴,这使我有了停下笔来的借口。那个人物现在可以待在那儿不动,一直待到明天早上——去庞蒂弗拉克特徽章酒馆的时刻总算来了。我等着亨利从楼下叫我(在一个月的光景里,我们两人的作息习惯已变得像两个在一起生活多年的单身汉一样固定),可他并没叫。我听见他走进了自己的书房。稍顷,我也跟在他身后进了书房——我惦记着自己的那杯酒呢。

我想起了那次同他一起回到家里的情景。当时他情绪低落、心事重重地坐在这座绿色的《掷铁饼者》雕像旁。不过此刻看着他时,我心里却既没有妒嫉,也没有快乐。

“去喝一杯,亨利?”

“对,对,当然。我只是要换换鞋。”他有在城里穿的鞋和在乡下穿的鞋,公共草坪在他眼里是乡下。他弓着身子正在系鞋带,鞋带上有个结解不开——他的手指总是不大听使唤。他解得不耐烦了,便把鞋子从脚上拧了下来。我拾起鞋,替他解开了鞋带。

“谢谢你,本德里克斯。”或许就连这么小小的一个伙伴情谊之举也给了他信心。“办公室里今天出了件很不愉快的事儿。”他说。

“给我说说。”

“伯特伦太太打电话来。我想你不认识伯特伦太太吧?”

“噢,认识的,那天我见到过她。”那天——这真是个奇怪的字眼,听上去就好像除了那天以外,所有的日子都一模一样似的。

“我们两人始终不大合得来。”

“她告诉过我。”

“在这件事情上,萨拉一直处理得很好,她让她母亲走开。”

“她是来借钱的?”

“是的。她想借上十镑——原因还是那老一套:今天上城里来,买东西,钱用完了,银行又关门……本德里克斯,我并不是小气鬼,可是我对她这种没完没了的样子很恼火。她自己每年有二千镑的收入,同我挣的差不多一样多。”

“你给她了吗?”

“噢,是啊,我们总是会给的。问题在于我克制不住,还是说了她一顿,结果就把她给惹火了。我问她已经借过多少次了,又有多少次是还的——这么一说,还钱的事倒是破天荒第一回变得容易了。她掏出支票本来说:她马上就写一张支票给我,把所有的欠账都还清。她的火气这么大,我以为她要说话算数了,可是实际上她忘了自己已经把最后一张支票都用掉了。她本来是想让我难堪的,结果却弄得自己很难堪。可怜的女人。当然啰,这样一来事情也就更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