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亿人中,是你,只有你(2)

  凌千帆及时出来打圆场,把话题转开到钓鱼上去。回房后她跟杨越稍加解释公司和PL合作的事——不管她有多不愿再和凌千帆扯上关系,现在临

  阵逃脱都显得太没道义。杨越以前也听她提过对Lawrence Miller这位大神的敬仰,听她说完后忽笑道:“不如……趁这个机会,我和你去新藏线?”

  其实他们原来就收拾好了行装,预备利用婚假去新藏线,然后在雪域高原上举行婚礼,可惜后来天不遂人愿。杨越又补充道,“反正我这两年也

  攒了些钱,几个月不工作也不会饿死。”

  贝菲欢欣鼓舞,当下和杨越约定回婺城后尽快物色能接手自己工作的人,然后和他一起去新藏线——至于再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只要两个人在

  一起,就算天塌下来,也不过当多了一床双人被而已。

  去派对的路上她小心打探此行的主题,凌千帆轻描淡写道:“没什么主题,他难得回墨尔本长呆,这次是他太太怀孕了,从八月份就回家安胎。

  今天他请了公司几个职员到家里BBQ,顺便开个小型音乐party,我去当贝斯手。”

  贝菲嘴巴顿时张成O型:“大神这么多才多艺?”凌千帆似乎很满意她的反应,笑笑道:“我和他是大学同学,一起开车环游全美,从拉斯维加斯

  到西雅图,纽约到波士顿,美利坚合众国每一寸土地都留下了我们的车轱辘印。我们还在洛杉矶的地铁站唱过歌,怎么样,没想到吧?”

  贝菲惊诧之余讪笑道:“没看出来,您还是个艺术青年。”

  凌千帆酸溜溜道:“Lawrence Miller就大神,换我怎么就变成艺术青年了?”

  “你怎么能和Lawrence Miller比?听说他还是在底比斯山自虐游的时候认识的他老婆,然后闪电结婚,结婚后继续和老婆环游南美,最穷的时候

  只剩下三美分,是不是真的?”

  凌千帆好笑地点点头,贝菲按着左胸口,神情肃穆:“当年我听说这个故事的时候,就立下宏愿,以后要在四千一百米的高峰,套牢一个帅

  哥!”

  凌千帆哑然失笑,那是Lawrence Miller和他太太在环游南美后,出版的第一本书《跨越安第斯山》的卷首语:你有没有体会过,在海拔四千一百

  米的高峰,听一个人说我爱你的滋味?

  听起来很美,接到Lawrence Miller在巴西登记结婚后的电话时,他百感交集——祝贺的同时,未尝没有些艳羡、嫉妒。他们大学时一起开车环游

  全美,还打赌看将来谁能率先环游世界。当时他以为他赢定了,不为别的,只因为他远比Lawrence有钱,却没想到这两条腿的,走得比他四个轮子的

  要远得多。

  贝菲羡慕得两眼直放绿光:“难怪PL Travel Press一下子就挑中我们做合作伙伴,原来你们俩老早就有奸情!我看《跨越安第斯山》的作者介绍

  上,Lawrence Miller还是个帅哥,真人怎么样?现在过去好多年了,有没有什么变化?”

  她满脸花痴,凌千帆凉凉地丢下一句:“有,头上地中海,腰上游泳圈,最大的变化是现在还有一儿一女,你就省省口水吧。”

  红砖青瓦的房子,碧草如茵的庭院,矮矮的一圈白色栅栏,再支起巨大的遮阳伞,男女老少肤色各异的三四十号人在庭院里吹吹打打,活脱脱一

  个联合国。贝菲不由庆幸自己只穿了件休闲T恤,她原来还准备找套正装以示尊重,因为带的衣服不多才作罢。再看看凌千帆,西装革履领带皮鞋,和

  参加派对的人颇不协调,凌千帆介绍Lawrence和她认识,Lawrence还会几句蹩脚的中文,来来回回说的不过是“凌的盆友”,连同凌字的咬字,也十

  分奇怪,像是发不清ling的音,一定要把li和n分开来念似的。她听着别扭,好久才反应过来,原来Lawrence说的是“Lynn”。

  凌千帆和Lawrence闲聊两句,就示意贝菲跟他进屋,他钻进卫生间过了一阵才出来,贝菲险些要不认识他。只见他上身着切格瓦拉头像的T恤,下

  身是青黑牛仔短裤,头上还顶着粉红的长假发,两手套满骷髅头的铜饰……贝菲瞠目结舌半天后才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你……你cos摇滚明星也不

  用这么夸张吧?”

  凌千帆哈哈大笑,指指她身后,贝菲回头一看,像是书房,又像是画室,地上散落着画板画笔和色彩斑斓的画布,稀稀拉拉地摆着几个书架,唯

  一称得上整齐的是一人高的地方挂着的一排相框。第一张是个举着澡盆的孩童,“那是Lawrence小时候,”凌千帆笑着给她讲解,接下来有他的童

  年、少年、大学生涯……第七张是五人合影,背景光怪陆离,五个人装束妖冶,抱着吉他、贝斯等种种不同的乐器。凌千帆突然笑而不语,贝菲定睛

  一看,正中白手套宽边墨镜满头乱卷的节奏吉他手,正是刚刚在外面招呼过她的Lawrence,只是现在他多了圈络腮大胡子。再看看他左边,那个穿着

  深绿T恤花哨睡裤,头戴怪异礼帽、气质极为散漫不羁的帅哥,怎么看都有些眼熟,她心中闪过一个惊悚的念头——这人怎么这么像凌千帆呢?

  如果说Lawrence的形象是令人惊诧的话,那么凌千帆的表现只能用颠覆两个字来形容了。

  毕竟她以前对Lawrence只是敬仰居多,看到这样一个大神,居然顽劣如孩童,除了结婚生子的那一年闲下来记录他的南美之旅外,一直坚持徒步

  或单车骑行,真正的做到用双脚丈量每一寸土地,记录每一刻的风景、心情以及后来者可能需要的信息——这是怎样的一种生活,怎样的一种人生态

  度,她以前全不曾如此近距离接触过。虽然她的工作也在一段又一段的旅途中度过,却是第一次见到一个人,旅途即人生,人生即旅途,他的妻子,

  他的儿女,既是他的亲人,亦是他志同道合的朋友。

  I'm always on road,他金发碧眼的妻子捧着肚子,开怀地冲着贝菲说。

  她想象中的Lawrence不是这样的,她透过书本看到的Lawrence,更像是一个哲人,一个思想者。然而当他以摇滚青年的形象出现在她面前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