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通纳》,或爱的秩序(第6/6页)

我们隐隐约约期待他被激情裹挟、哪怕做出种种不当行为、背叛或被背叛、主动伤害他人或被他人伤害,乃至于毁灭。他爱过,见识了爱的存在,为之赞叹,却没有变化,没有变得更好也没有变得更糟。这让我们大感意外,不同于我们过去所受到的诸多爱的教导,乃至文学的教导。

他让我们觉得不安。但假如让其他小说家来代替约翰·威廉斯重写这部小说的后半部分,我不敢肯定就有人可以做得更好。比如说,让凯瑟琳突然死去,不管用什么办法,车祸或者一场急病,这就是帕慕克在《纯真博物馆》里和格雷厄姆·格林在《恋情的终结》中干过的事,虽然催人泪下,却实在太像一桩娴熟的文学伎俩;或者,死的是斯通纳,像格林《问题的核心》那样,男主人公在爱和怜悯的两难处境中自我了断;或者让斯通纳和凯瑟琳双双殉情,像渡边淳一《失乐园》一样,华美凄惨;又或者如《廊桥遗梦》,永不再见,让后半生在矢志不渝的怀念中度过;如《半生缘》,安排一场很多年后的重逢,促席说彼平生;要么,让斯通纳从此发愤成为一个作家,把心碎的爱情写成传奇,像杜拉斯的《情人》;还有三种可能性,一种是斯通纳独自离家出走,最终成为一个艺术家,如毛姆《月亮与六便士》,一种是结合即将到来的二战,让斯通纳和凯瑟琳借着大时代的混乱结合一段时间,然后被命运的力量再逼迫分手,类似《日瓦戈医生》,以及,如同契诃夫《带小狗的女人》那般,在无法解决的地方戛然而止(但这似乎不符合长篇小说的需求)……

这些可能发生的故事,也许每一个都比《斯通纳》更动人,但我不敢说,就比《斯通纳》更深刻。我不会爱斯通纳,因为他道德上的自私和志业上的无所作为;而读完全书,我也很难对他产生怜悯和同情,因为他并不显得比我们更低级和无助,也不身负所谓“无知之恶”,他甚至并非我们中的一员。事实上,他更像是作者照着某种斯多葛派哲学思想虚构出来的范本,威廉斯在献辞里所说的“虚构”可能主要是指这种思想的虚构。斯通纳有着人类最大公约数般的普通生活样态,却怀揣哲人般的思与反思的能力,因此这部小说似乎就成为一种对于人类生活极其精确的现象学考察。

而这种精确性,可能是作为小说家的约翰·威廉斯最终令人赞叹之处。我们会想起他在《斯通纳》之前的那部详述猎杀野牛群全过程的小说《屠夫十字镇》,朱利安·巴恩斯读完之后赞叹说:“如果给我一把尖刀、一匹马、一根绳子,我就能剥了一头野牛的皮。”同样,当我们读完《斯通纳》,对于人类“爱的秩序”我们也可以娓娓道来,虽然,在每一个十字路口,我们都需要重新作出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