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章

下昼日光微晃,从掌珠的角度,刚好看清男人根根分明又浓密纤长的睫毛,配上一双上挑的凤目,俊美如画中人,可这样一个风光霁月的男子,此刻却将她欺负到尘埃里。

面对他不怀好意的质问,掌珠反驳道:“我没有勾引你。”

许是对称呼不满,萧砚夕扣着她的细腰,将她提溜起来,重重压在假山石上。

后背硌得慌,掌珠吸吸鼻子,沁凉的风灌入肺里,难受得紧,改口道:“我没有勾引殿下。”

“要记得自己的身份。”萧砚夕这才松开她,语调清冷,眼见她坠在地上。

掌珠反手揉揉后背,刚喘口气,假山外传来凌乱脚步声,紧接着,方家姐妹的声音传入耳畔。

方小嵈:“姐,你确定瞧见殿下来这边了?”

“嗯。”方小鸢朝假山方向走,“好像在那边。”

掌珠探身向外看,若是让方家人瞧见她和萧砚夕躲在假山里,就真的说不清了。

萧砚夕靠在另一侧,戏谑地看着面前的姑娘,石榴裙,小蛮腰,俏丽如三月春桃,浑身带着柔柔的气息,偏又倔强的很。

男人的目光太过直白,掌珠转眸,与之视线交汇,下意识抬手,竖起食指,“嘘。”

葱白的手指和殷红的小嘴映入男人漆黑的眼,小东西在教他做事?

男人偏头“嗤”一声,在脚步声接近时,猛然直起腰,捂住掌珠的嘴,将她压向山石,两人贴的严丝合缝,男人甚至能感受到她胸前的饱满,那日,那饱满也是这般被压在胸膛上的,凤目一瞬间黑沉。

掌珠瞪大杏眸,唔唔两声,感觉腹部被什么戳了一下。

方小嵈的声音随之响起:“姐,咱还是别进去了,殿下怎会来这里呢?”

在世家女子眼里,假山石是披了华丽外衣的花街柳巷,多是浪荡男女私相授受的场所。

比之方小嵈的单纯,方小鸢太明白世家公子那点浪荡事了,褪去严于律己的外壳,骨子里就是一群三妻四妾、暗养外室的薄情郎。

太子又如何?同样是男人。

蓦地,耳畔传来低沉的问话:“谁在附近?”

方小嵈心头一震,这声音分明是太子殿下,不知为何,本是刁蛮任性的人,一碰见萧砚夕就变得畏首畏尾,“臣女不知殿下在此,打扰殿下了......”

声音带着无限娇羞。

一旁的方小鸢转转眼珠子,稍微倾身向里看,这么个曲径幽深之地,太子断不会一个人前来,说不定带了个见不得光的小妖精。

掌珠心脏怦怦跳,贴合着传递给了面前的男人。

萧砚夕没有搭理方小嵈,低眸盯着掌珠莹白如玉的脖子,以及那对能盛酒的锁骨,那里,他动情时曾舔过。

得不到太子的回应,方小嵈不甘心就这么离开,向前跨了一步,“殿下在此作甚?”

因为萧砚夕倾身靠在假山上,从她的角度,只能瞧见萧砚夕的半边身子,看不到他的正面。

方小嵈咬唇,“殿下可是遇见了麻烦事,是否需要臣女进去......”

“孤做什么,需要告知你?”萧砚夕不冷不热回应。

方小嵈哪敢得罪阴晴不定的太子爷,忙为自己解释:“臣女不是这个意思,臣女是想......”

萧砚夕:“退下吧。”

“...诺。”方小嵈失落地转过身,拉着方小鸢离开。

走到月亮门时,方小鸢拉住妹妹,扭头凝望假山石方向,“我怎么觉得,殿下怀里抱着个女人?”

方小嵈握住拳头,闷闷“嗯”了意思,日头西照,她瞧见萧砚夕和女人的影子了。

方小鸢眯目,勾唇笑了笑,眼底带了一丝看好戏的意味,拉着妹妹往外走,“男人多情,何况是太子,妹妹若连这点肚量都没有,还是趁早打消入宫的念头。”

“我不。”

方小鸢瞧着妹妹娇蛮的样子,心里忿忿,按年纪排行,入宫为妃的明明该是自己,就因为妹妹有凤命,事事占得先机!自己不满父母的安排,却又无可奈何。

假山里,掌珠推了推男人硬邦邦的胸膛,“唔唔唔...”

萧砚夕凝着她的双眼,感受到掌心传来的软糯触感,黑沉的眸又浓了几分,“孤又帮了你一次,怎么谢孤?”

“......”

他松开手,撇出一句令掌珠震惊的话,“随传随到。”

小姑娘俏丽的脸蛋有些白,假装当做没听见,“臣女能走了吗?”

她第一次在萧砚夕面前自称“臣女”,领悟的倒是挺快,萧砚夕眉眼淡漠,“嗯”了一声。

掌珠如获大赦,头也不回地走向假山口。

“站住。”

身后的男人浅浅一声,掌珠不得不停下脚步,扭头看去。

萧砚夕捻了捻掌心的湿濡,“五日后,记得随宋屹安前去狩猎。”

这话无疑在暗示她,她腹中绝不能怀有皇家子嗣,本也没觉得如何,可一想到小崽崽,掌珠心情复杂。

若他们真的前世有缘,大概是孽缘吧。

“臣女记得。”

去往银杏园的路上,橙黄橘绿,秋兰飘香,掌珠没甚心情欣赏,心里装着事,无论是萧砚夕还是春兰的出现,都在提醒她,梦非梦,小崽崽真的存在过。

*

萧砚夕回到寝宫,由宫人伺候着用了膳,太子爷起居用膳极为讲究,人也挑剔,能伴他左右的,全是懂得察言观色的人精,而太子近臣,多半来自詹事府。

詹事府赞善女官凌霜是萧砚夕的伴读,父亲曾是太医院院使,亦是萧砚夕是恩人。

萧砚夕十岁那年被人设计,身中剧毒,凌霜的父亲以身试药,毒侵五脏六腑,临终前研制出解药,救了萧砚夕,自己中毒身亡,凌霜的母亲撇下七岁的凌霜,跟人跑了。

凌霜无依无靠,皇后念着她父亲的功劳,让她留在东宫,她聪明伶俐、老成持重、办事稳妥,十七岁时被恒仁帝破格提拔为赞善女官,实则是带了品阶、享受朝廷俸禄的太子伴读。

她因常年住在东宫,很多诰命夫人将她视为眼中钉,怕她得了太子垂怜,褪去官袍换红妆,加之父亲的缘故,封个良娣不在话下,甚至有人怀疑,萧砚夕有意让凌霜做正宫太子妃。

在诸多谗言下,凌霜像她的名字一样,不畏冷眼和算谋,本分地守在萧砚夕身边。

凌霜接过宫人手里的瓷盅,来到萧砚夕身边,放下盅,打开盖子,一股清香溢出,凌霜轻声道:“臣听闻殿下近日没有食欲,特让人熬了山楂蹄子汤,殿下不妨一试。”

萧砚夕看了一眼漂油花的白汤,指了指食桌对面,“一起用吧。”

在东宫,只有凌霜能上桌与太子同食。凌霜摇摇头,道:“臣用过了。”

边说边为萧砚夕布菜,纤纤玉手在灯火下极为细腻,可手背上却多了一道红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