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想当年,宋锦去参加展会还只能在外面摆一个小小的摊子,然后在展会的入口处招揽客户来看,十分的寒酸和窘迫。今年初,广交会放宽了一些限制,开始允许省市组织企业报名参加,锦玉服饰作为柳市的纺织龙头企业自然在市政府的上报名单里,他们也第一次正式的获得了广交会的正式展位,拿下了几千万的外贸订单。

而美博会是国内展会,一开始就和锦泠有着合作。每次,他们都会给锦泠发来了参展邀请,毕竟他们靠着肤安适和代理的几个国外品牌已经成为了业内有名的化妆品公司。

锦泠的人和主办方商量过,告知对方自己正打算推出新的化妆品牌,因此需要一个综合区的展位,而他们的新品牌发布也将会在美博会期间进行。这对于主办方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宣传作用,他们当然很乐意,最后给了锦泠前后左右都是国内外的日化巨头的好位置。

公司里面除了代理部门的人,其他所有人都在为新品牌而忙碌——值得一提的是李磊和宋绣因为一个有国外生活和工作的背景,一个有着流利的英文能力,都进了代理部门。李磊更是成为了代理部门的副经理,经理是叶安华。

泠泠回了柳市,正好让宋锦能够专心致志的应对这一段时间的工作,美博会在9月份。所以整个暑假期间,她需要通过所有的宣传方案、经销商方案和发布会的方案,一时之间忙得不可开交。

“实在定不下来的话,大家就投票吧,哪个票数多就叫哪个名字。”

宋锦看着品牌部递上来的品牌包装方案,其他项都早就已经通过,但是新的化妆品品牌名字却一直都让她很纠结,最后索性圈定了几个名字让所有人投票决定。

“我喜欢玉颜,我要投这个。”

“玉颜更适合做产品名字吧……我还是更喜欢那个。”

与会的员工们在纸上指指点点,最后都投出了神圣的一票。

经过统计之后,取自英文名beautiful forever,然后译过来的“悦容堂”,取得了高票。

宋锦沉思了一会儿:“为悦己而容,才能恒久美丽。好,那就这个。”

她拍板后,新的品牌名终于定下来了。

品牌部的同事有点汗颜,她们这句话其实原本想说的是女为悦己者容。但现在想想,宋总说出来的明显更适合锦泠的精神,也更能让女性群体产生共鸣。

名字定下之后,所有的宣传物料才能最终定稿。锦泠公司回到了当初推广沐浴露时候的那种状态,马力开足只为了美博会的惊艳亮相。

而在这个时候,她却收到了陆嘉仪的电话。

“我刚想和你说,我们的新品牌名定下来了。”宋锦开心的告诉她。

陆嘉仪虽然不管具体的事情,但是好歹她也有着10%的股份,因此一些工作上的进度,宋锦也会和她说一声。

陆嘉仪听到我这个名字之后,大力夸张:“Perfect!你的那句注解一定要好好的宣传一下,什么女为悦己者容?我就不能好好的只为取悦我自己而打扮?”

这个名字简直取到了她的心里。

不过陆嘉仪明显不是为了打听这件事情而来,聊了几句之后,她的声音有些低沉,向宋锦宣布:

“我打算离婚了!”

等宋锦反应过来之后,震惊极了!

“发生了什么?”

她不是和罗生两个人一直都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的吗?

当天晚上宋锦难得的没有加班,而是赶回了家。陆嘉仪人正好在鹏城。

“来,陪我喝一杯。”她从冰箱里面取出一瓶红酒。

宋锦平时偶尔也喝喝红酒,尤其是睡觉前喝一杯有助于睡眠。这还是向陆嘉仪学的。。

两人碰杯。

她看对方似乎精神状况还挺好的样子,这才放下心来。

陆嘉仪看懂了她的眼神,耸耸肩:“别担心,我好得很,说实话,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好过。”

整个人简直神清气爽。

她对宋锦讲述之前发生的事情。

陆嘉仪和丈夫两人虽然各玩各的,但是却也约定,在一些公共场合要顾及到对方和家族的颜面,绝对不会吧外面的人带回家或者是带到对方的面前。

罗生原本遵守得挺好,但是这一次他犯规了——他明知道陆嘉仪会去参加那个酒会,但却还是带着新欢联袂出席。

那个新欢大概才20岁出头,正是鲜妍如花的年纪,挽着罗生的胳膊,看着她的眼神中有着明显的挑衅。

陆嘉仪觉得好笑:“她可能以为我是她的最大情敌,如果没有我的话,她就可以成功的嫁入到罗家当少奶奶。”

宋锦一针见血:“是罗生给了她这种幻觉。”

“对!”陆嘉仪点点头,“所以我忍不了。他老房子着火,却要把我的面子往地上踩。那不如就离婚喽。”

她倒要看看,没有自己的帮助,她这个丈夫能在罗家得到多大的助力。

宋锦笑眯眯的,拿酒杯又碰过去:“我倒是想对你说一声恭喜。你早就该离婚了!”

她原本就觉得陆嘉仪自己有着这么好的事业,没必要非得要委屈自己和那个男人维持名义婚姻。离了婚之后自己爱怎么玩怎么玩,都不用顾虑公众眼光,不是更好更自由吗?

只能说可能是这场名义婚姻所带来的利益太大,能够让她忍下这些委屈和不便。

陆嘉仪耸耸肩:“你不知道,我那个圈子里面其实很封建的,单打独斗的女人往往被人不能理解,有了婚姻的这层伪装,有的时候能更方便一点。”

“不过我现在想想,”她讽刺的笑了笑,“其实也不过就是我胆子小而已。她们都说我离经叛道,实际上我还是会在意别人的眼光和狗仔的相机。”

觉得自己离了婚,以后会被人指指点点,虽然她不怕,但是会很烦。

觉得自己享受了家族所带来的红利,便要用自己的幸福为家族的名声遮羞。

她其实还不如宋锦有勇气。她不过是一个活在自欺欺人之中的可怜虫。这也是为什么,她很喜欢宋锦,愿意和她成为推心置腹的朋友的原因。宋锦在某种程度上活成了陆嘉仪想要的样子。

今天她在酒会上看到她那位丈夫和新欢卿卿我我的时候,就感到讽刺无比。她甚至都觉得自己这个原本一直看不太起的老公要比她勇敢——虽然脑子不太好使,但最起码可以为了所谓的“爱情”,不,没那么高尚,或许只是低劣的欲望而将自己置身于一场漩涡之中。

他或许以为自己这么久都已经忍过来了,为什么不能再忍忍呢?陆嘉仪想,他在试探她设下的底线,今天能做出这样的举动,如果她没有反应,那可能后续就要把女人给带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