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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希莫和阿基利父子,以及奈杰尔·皮尔斯将从狩猎营地出发时,姆布提人悲伤不已,仿佛世界末日来临。男女老少全都泣不成声。

耶格最初抱着同情在一旁观看,但哭哭啼啼的分别实在持续得太久,最后他只好出面催促。

行军的第一天,皮尔斯告诉耶格,姆布提人之所以那么伤心,背后其实另有隐情。诞生了阿基利的这个游群为了避免被五角大楼攻击,只好分散到其他游群中去。也就是说,艾希莫的离去,就意味着游群的解散。而且,年幼的阿基利进入森林也让人忧心不已。俾格米人是狩猎采集民族,对他们来说,森林是充满危险的异世界,严禁孩子踏足其中。

佣兵们排出菱形队形,保护着中心的阿基利和皮尔斯。走在前面的是负责带路的艾希莫,以及负责先头侦察的米克。

皮尔斯的背包里塞满了食物、衣物、笔记本电脑、太阳能面板充电器,还有若干卫星手机。盖瑞特推测皮尔斯同国外的通信线路还是畅通的。就算通信被“梯队”系统截获,被迫切断与电话公司之间的线路,只要换另外的手机就能立刻恢复通信。除了背这一大包东西外,皮尔斯还将裹着阿基利的襁褓斜挎在肩上,所以这名瘦高的人类学者总是走不快。

离开同胞后,阿基利没有表现出半点悲伤。在雨林内移动时,他总是在打量四周。那眼神十分古怪,让耶格禁不住怀疑他在谋划着什么。

此外,耶格对走在前面的艾希莫的表现也产生了怀疑。作为向导,他满怀自信地在雨林中行进,但有时候,他会折下树叶,做出箭头一样的标记,放在地面上。倘若敌对势力发动跟踪,这箭头不就成了绝佳的目标吗?而且,每次休息的时候,他都会随意躺在地上,在儿子面前吸大麻烟。

“他们有他们的行事风格。”皮尔斯对耶格说,“树叶道标在这个森林里随处可见。吸大麻是为了在狩猎时提高听觉灵敏度。与我们不同,他们不会因为吸毒而精神错乱。”

“还有其他问题。”

耶格批评了艾希莫将火种包在大树叶里到处走的行为。一旦雨林顶部的树叶变稀薄,就有被红外线探测卫星探测到热量的危险。可是,皮尔斯却坚持让艾希莫携带火种,说这对俾格米人而言是必需品。

“给他一个打火机不就成了吗?”耶格说。

但皮尔斯听不进去:“不用担心。卫星何时经过头顶,我清楚得很。”

耶格觉得人类学者的顽固态度相当可疑,但还是顺从了对方。他一看到艾希莫那懦弱却和蔼的笑脸,态度就强硬不起来。

结果,第一天他们只走了三十公里天就黑了。四名佣兵轮班站岗,两小时一班。耶格站岗时,仔细观察了依偎在父亲身边酣睡的阿基利。或许是闭上了眼睛的缘故,阿基利看起来没有起初那么可怕了。

耶格无法理解的是,为何不同人眼中,阿基利的形象会迥然不同。现在的阿基利,只拥有不可思议的高度发达的智力,可能并不具备所谓的个性。他同人类的幼儿一样,正处于既非善也非恶的原始状态。迈尔斯和米克对他的印象之所以南辕北辙,应该是观察者精神投射的结果吧。耶格会有如此推测,源自他的从军经历。作为特种部队的一员派驻海外,与语言和肤色不同的人接触时,会自然而然地看不起当地人。面对阿基利时,这种心理机制也在发挥作用吧。

望着阿基利无邪的睡脸,耶格又想起了得知自己快当父亲时的感觉。尽管阿基利属于别的种族,但他也是有智慧和人格的,耶格希望他能成为一个拥有强大而正确的思想的人。耶格心中潜藏着幼稚而好战的思想,比如手持兵器就自以为无所不能。倘若他任由这种思想支配,就很可能成为米克口中“危险的存在”。阿基利是现代人所生,他也完全有可能成长为那样的生物。

天亮了,第二天的行军开始。一个小时后,众人停下来休息。耶格问人类学者:“俾格米人打不打仗?”

“不打仗。”皮尔斯立即答道,“根据我的调查,他们在五十年前发生过一次内部纠纷,一个游群分裂成两个。仅此而已。”

“就是说,他们是天生的和平主义者?”

“他们只是比我们更聪明。俾格米人知道,人与人争斗会让整个群体陷入危机。所以,如果有人不能适应群体,或者发生夫妻吵架,就让当事者移居到别的游群,从而消除对立。”

“难道就没有发生过争夺食物资源的事?”

“不可能出现这种事。”皮尔斯立即否定道,“各个游群都严守各自所属的区域,捕获的猎物平等地分给所有成员。但这同我们世界中的所谓共产主义不同,是更富智慧的制度。首先,杀死猎物的人拥有猎物的所有权。然后,参加狩猎的成员,以及留守营地的成员,会分得他们的配额。通过这种复杂的分配方式,肉就会均等地分到每个人手上。一方面满足了有功之人的所有欲,另一方面又防范了此人独占财富。”

耶格赞叹道:“你似乎很欣赏他们?”

“唔,可以这么说吧。还有,艾希莫他们的族名‘姆布提’的意思就是‘人类’。”众人在昏暗的雨林中稍作休息,听满脸胡须的学者侃侃而谈。自从与耶格等人相遇,他还是第一次表现得如此亲切。

“耶格,你听说过皮尔斯海运公司吧?”

“嗯。”

“我生下来就是那个公司的继承人。”

耶格震惊了。眼前这个衣衫褴褛的人,因为过着原始生活而几近营养失调,没想到竟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

“那你岂不是很有钱?”

“研究资金有所保障。”皮尔斯谨慎地肯定道。

“那为什么没继承家业?”

“我年轻时也想过,专攻人类学只是出于兴趣。但我很快就明白,自己当不了大企业的经营者。那个世界对我来说太肮脏了。”皮尔斯的脸上流露出厌恶和挫败的神情,“金钱只能吸引逐臭的可鄙之人。银行家和投资公司的人,只愿意同腰缠万贯的人握手。律师则同蚂蟥一样,贪婪地吮吸着财富的血。那些搜刮他人钱财的家伙的嘴脸,我一看就恶心,所以决定回去作自己喜欢的研究。在我眼中,俾格米人是最可爱的研究对象。”

不知何时,盖瑞特凑过来旁听。他看了看手表:“抱歉打扰了你们谈话,但马上就该出发了。”

耶格站起身,讥诮道:“你生下来是俾格米人就好了,还当什么富二代啊。”

皮尔斯微微一笑,给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答案:“我不这么想。我同那些夸夸其谈的自然爱好者不同。我会用电脑,生病了会求助于最新的医疗技术。我离不开科学万能的世界。原始社会中存在现代人所遗忘的乌托邦,这种说法荒唐透顶。在一个阑尾炎就能致人死地的世界里,怎能长久生活下去?”他眼睛里闪烁着既非悲伤也非惊叹的光芒,继续道,“在这残酷的自然环境中,俾格米人生存了数万年。他们的肉体得到了进化,依靠协作获取并分配每天的食物。这不是很了不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