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27)(第2/3页)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刊登的第一期报纸,观者寥寥,只有汤姆等几个安利者拼命向同学们安利这个作品。

等到第二期,学校里看过这个故事的人已经变成了几十个人,课间时,乐景经常能听到相关讨论声。

然后等到第三期,《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完结篇刊登后,经过几天的发酵,《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在学校内的影响力以几何状扩张,几乎整个学校的男生都在谈论这个作品。

男孩子们羡慕《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里杰克逆天的好运气,可以一步登天从流浪汉变成挥金如土的贵族,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让乐景吃惊的是,竟然也有很多女生也喜欢《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只是她们看待小说的角度不太一样,她们喜欢的是杰克和伊丽莎白罗曼蒂克的爱情。

她们认为杰克慷慨大方,机智勇敢,对伊丽莎白温柔体贴,是一个好丈夫人选。

在最初听到如此论调后,乐景忍不住插话问道:“可是杰克之前明明喜欢爱丽,后来却又移情别恋伊丽莎白,在和伊丽莎白交往的过程中,还会和女仆调情,这样花心的男人算什么好丈夫呢?”

乐景的话引来这些女生们异样的眼神,她们似乎没想到乐景一个男生看待问题的角度如此……奇妙。

一个出身优渥的大小姐如此理智说道:“男人私下里有情人很正常呀,更别说杰克现在是贵族,在贵族男人中杰克已经算得上洁身自好了。但是情人是情人,只要对妻子温柔体贴,给予妻子尊重和体面,那么就是一个好丈夫人选了。”

大小姐的言论迎来女生们的附和声。

还有女生说:“爱丽如此放荡不检点,是一个坏女人,还好杰克及时认清了她的真面目,选择了和门当户对的伊丽莎白结婚,伊丽莎白贞良贤淑,贤惠大度,会是一个好妻子的。”

乐景一时有些默然。

作为男性,他此时的感受颇有些微妙。

诚然,以这些女生的言论出发,他这个男性是个既得利益者,实在不应该得了便宜还卖乖,产生不满。

但是从小的家庭教育告诉他,这是一种错误畸形的观念,起码如果乐景哪天要是抽风对亲妈江海洋女士说这种话,是要被江海洋女士爆锤的。

他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女性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啊。

他的新作品一定要尽快刊登,以后但凡能纠正一个女性的观念,那么他也算写出了有价值的作品。

……

让乐景没想到的是,就连学校的老师也开始对《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津津乐道起来。

在写作课上,历史老师伊恩安德鲁竟然拿出了《孟松小说报》,问他们:“你们有谁看过《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这篇小说吗?”

班级里的立刻炸开了锅,兴奋的书迷们开始七嘴八舌的向老师说起这部作品,重点不在乎“爽”“新鲜”“刺激”几点,伊恩.安德鲁听完表情莫测,拍了拍手,示意教室安静。

他带上眼镜,不紧不慢地说:“我也很喜欢《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只是我看待问题的角度和同学们不一样。”

“几天前,我向《今日评论》投稿了一篇针对《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书评,侥幸刊登了,不知道诸位看过没有。”

乐景一怔,他听说过《今日评论》,这是孟松城内又一家报纸,上面主要刊登书评政论,是孟松老牌报纸,逼格比廉价小报《孟松小说报》高多了。

班级里的学生都纷纷摇头,这个年纪的青少年谁会去关注政论报纸呢?

于是伊恩就从公文包里抽出来一张报纸,推了推眼镜,“我给你们简要念一念我的书评。”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这个故事的内容顾名思义,就是讲述的是一名流浪汉突然变成英国伯爵后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生活,这是一个很爽快的故事,但是在其爽快表象下却是一个悲剧内核。”

“这个故事其本质抨击的是阶级对人性的扭曲和同化,既得利益者从来不会主动放弃自己的利益,为此他们可以不择手段维持自己的地位,关上社会的上升通道,让自己的特权地位可以千秋万代延续下去,所以从来不要寄希望于特权阶级自上而下的改革……”

“当杰克把自己爱慕的女人称为下等人后,我感到一阵阵悲哀,为杰克的死去,也为威廉伯爵的苏醒,此时的杰克和威廉伯爵在灵魂上并没有什么区别,当杰克这个无产阶级变成大贵族大地主,他堕落的程度之快超乎我的想象,我认为杰克堕落的原因是他还未明白阶级斗争的本质……”

伊恩.安德鲁说的话太过深奥,班级里同学都听得迷迷糊糊的,特别是汤姆,都快听睡着了,乐景是班级里唯一听懂了的那个人。

不仅听懂了,他还感到一阵心潮澎湃,忍不住将敬佩的目光投向了这个伟大的先行者。

他和乐景一样,都是共产主义的拥趸。

向您致敬,同志。

……

约翰最近是满面红光,精神抖擞,就算路上不小心踩到了一滩狗屎他也笑呵呵的,一点也没有坏了心情。

因为《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简直是他们报纸的摇钱树!

第一期报纸连载,约翰只印刷了两千五百份试水,后来看读者来信反响积极,第二期他就狠下心印刷了四千份报纸。当时编辑们都说他太冒失了,如果要是卖不出去,一定会造成财政赤字的。

约翰虽然名义上是《孟松小说报》的主编,其实同时也是《孟松小说报》的老板。

这份报纸是由他自掏腰包开办的,他不惜自己往里面贴钱也要开办报纸的根本原因,其实是因为他的野心。

他很想亲手捧出青史留名的大作家,让自己的报纸成为全国、乃至全球都知名的报纸。

为了这个目标他磋磨了十年,事业却一直没有什么起色,就在他都有点心灰意冷的时候,遇到了路易斯这个年轻的怪物。

他今年已经40岁了,人生已经过了大半,这是他距离成功最近的一次,错过这次机会他不知道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所以约翰力排众议,开始了自己的惊天豪赌。

第二期《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销量是三千份,有一千份报纸没有卖出去。

然后就是《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完结篇,他咬了咬呀,这次直接印刷了五千份报纸。

编辑们都惊呼他是不是疯了,看着他的眼神仿佛在看着一个精神失常的精神病人。

但是约翰坚信,《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完结篇刊登后,这三期报纸的销量一定会迎来暴涨。

事实证明约翰赌对了。